战国制度变迁的总体趋势
战国变法运动,实乃各国在面临严峻的兼并战争压力下,围绕“耕战”目标,为增强国家集权能力、提高国家的资源(包括人力和物力)汲取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而实施的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举措。随着变法的陆续推行,各国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有了深刻的调整与变化。其总体趋势,是由此前的以宗法政治为核心的传统治理模式,逐步向着以国家集权体制为核心的新型治理模式转化。这一历史变迁的过程涉及多个层面,其中最核心者,就是各国政治制度的变迁。
战国时期,是古代中国集权国家治理体制的成型时期。与传统的宗法政治模式强调等级秩序的稳定不同,战国时各国逐步形成的集权国家治理模式,更加注重行政效率与国家能力的提升。
战国时代,是一个“列强争于力气”“务在强兵并敌”的时代,集权能力的强弱,实在是国家生死存亡的关键。国家集权能力,实际上是在列强竞争形势下各国变法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集权能力强,行政效率高,存活概率就大;反之,被吞并的概率就大。战国政治变革的这种总体趋势,为秦灭六国之后“大地域”集权国家体制的确立奠定了坚实基础。
总的来看,战国制度变迁的这一趋势,是古代社会历史演进的必然结果。
首先,随着列国疆域的扩大及人口的增长,如何处理好“大地域”国家治理的问题,就成为各国所面临的关键性难题。
西周和春秋时期,以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是建立在当时“小国寡民”的社会基础之上的。西周乃至春秋早期,各诸侯国的地域范围,大多为“方五十里”或“方七十里”的规模。就是有少数“方百里”“方千里”的大国,国君直接控制的范围还是很有限的。到了战国时期,随着各国实力强弱的变化,弱小国家不断被兼并,以韩、赵、魏、齐、楚、秦、燕等战国七雄为代表的区域大国逐渐形成。各区域性大国的疆域面积,少则方圆千里,多则方圆数千里,而且国家的直接控制力大大加强了。七雄之外的宋、卫、鲁、中山等中小国家,也都拥地数百里,疆域规模远较西周时期要大得多。与此同时,各国人口规模也有极大的增长。这说明,战国时期各国所面临的整体局势,已不再是早前的“小国寡民”的状态,而逐渐具有了“大地域”国家的特点。如何提高建设“大地域”国家的能力,就成为各国制度改革普遍关注的核心议题。
其次,日益严峻的列强兼并形势,对各国生存及国家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战国时期,兼并战争的形式、规模,较以往有了极大突破。春秋初期,诸侯国家能有兵车“百乘”,已是“大国”标准。但到战国时期,“千乘之国”已是普遍状况,以七雄为代表的区域性强国,军力甚至可达“万乘之国”的规模。从历史记载看,这一时期的战争规模、次数及其惨烈程度也较以往有了明显变化。交战双方动辄动用数十万兵力,战争频率增加,且往往持续数月乃至数年,战场死伤也往往有数万乃至数十万……所有这些,都对列国的行政管理能力、军事动员能力、社会动员能力(包括人力、物力的组织及生产效率)的提升,提出了严峻的要求。
其三,人口流动的频繁和旧有村社传统的解体,要求国家进一步加强对居民的行政控制能力。
战国时期,随着国家疆域的拓展和人口数量的增加,各国人口迁徙流动的规模及频率都日益加大,原有的以古代村社为代表的“邑落”社会结构越来越无法适应当时形势的要求。基于人口动员和社会动员的需要,国家行政管控向社会基层的延伸已成为基本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人口也成为列国兼并中争夺的重要资源。如《孟子》所说,若行“王政”,则天下之民“归之如流水”,就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口在战国争霸战争中的重要作用。
其四,兼并战争形势下人才竞争的内在要求。
战国时期,各国间的兼并战争日趋激化,各国对人才的渴求程度也不断增加,人才竞争日渐激烈。在此背景下,如何创造条件吸引和鼓励有才之士,建设“人才高地”,就成为决定各国国势强弱的重大现实问题。而要达成这一目标,就必须要改变传统宗法国家以世袭为主的“世卿世禄”制,采取因功受赏的政策,创造各种条件,激励有才之士脱颖而出。
总之,战国时期各国制度变革的总体趋势,就是面对兼并形势如何有效提升国家行政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紧紧围绕“耕战”目标,采取措施加强中央集权、提升行政管理效率,强化农业生产效率、提高社会动员能力,以破解“大地域管理”的难题,由此展开的战国列强的变法活动,最终导致了以君主专制为核心的集权国家体制的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