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诸子(2)
但墨家和别的武士不同,他们是有主义的。他们虽以帮人打仗为生,却反对侵略的打仗,他们只帮被侵略的弱小国家做防卫的工作。《墨子》里只讲守的器械和方法,攻的方面,特意不讲。这是他们的“非攻”主义。他们说天下大害,在于人的互争;天下人都该视人如己,互相帮助,不但利他,而且利己。这是“兼爱”主义。墨家注重功利,凡与国家人民有利的事物,才认为有价值。国家人民,利在富庶,凡能使人民富庶的事物是有用的,别的都是无益或有害。他们是平民的代言人,所以反对贵族的周代的文化和制度。他们主张“节葬”“短丧”“节用”“非乐”,都和儒家相反。他们说他们是以节俭勤苦的夏禹为法的。他们又相信有上帝和鬼神,能够赏善罚恶,这也是下层社会的旧信仰。儒家和墨家其实都是守旧的,不过一个守原来上层社会的旧,一个守原来下层社会的旧罢了。
压根儿反对一切文化和制度的是道家。道家出于隐士。孔子一生曾遇到好些“避世”之士,他们着实讥评孔子。这些人都是有知识学问的。他们看见时世太乱,难以挽救,便消极起来,对于世事,取一种不闻不问的态度。他们讥评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费力不讨好;他们自己便是知其不可而不为的、独善其身的聪明人。后来有个杨朱,也是这一流人,他却将这种态度理论化了,建立“为我”的学说。他主张“全生保真,不以物累形”;将天下给他,换他小腿上一根汗毛,他是不干的。天下虽大,是外物;一根毛虽小,却是自己的一部分。所谓“真”,便是自然。杨朱所说的只是教人因生命的自然,不加伤害;“避世”便是“全生保真”的路。不过世事变化无穷,避世未必就能避害,杨朱的教义到这里却穷了。老子、庄子的学说似乎便是从这里出发,加以扩充的。杨朱实在是道家的先锋。
老子,相传姓李名耳,楚国隐士。楚人是南方新兴的民族,受周文化的影响很少,他们往往有极新的思想。孔子遇到那些隐士,也都在楚国,这似乎不是偶然的。庄子名周,宋国人,他的思想却接近楚人。老学以为宇宙间事物的变化,都遵循一定的公律,在天然界如此,在人事界也如此。这叫作“常”。顺应这些公律,便不须避害,自然能避害。所以说,“知常曰明”。事物变化的最大公律是物极则反。处世接物,最好先从反面下手。“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这样以退为进,便不至于有什么冲突了。因为物极则反,所以社会上政治上种种制度,推行起来,结果往往和原来目的相反。“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治天下本求有所作为,但这是费力不讨好的,不如排除一切制度,顺应自然,无为而为,不治而治。那就无不为,无不治了。自然就是“道”,就是天地万物所以生的总原理。物得道而生,是道的具体表现。一物所以生的原理叫作“德”,“德”是“得”的意思。所以宇宙万物都是自然的。这是老学的根本思想,也是庄学的根本思想。但庄学比老学更进一步。他们主张绝对的自由,绝对的平等。天地万物,无时不在变化之中,不齐是自然的。一切但须顺其自然,所有的分别,所有的标准,都是不必要的。社会上、政治上的制度,硬教不齐的齐起来,只徒然伤害人性罢了。所以圣人是要不得的,儒、墨是“不知耻”的。按庄学说,凡天下之物都无不好,凡天下的意见,都无不对;无所谓物我,无所谓是非。甚至死和生也都是自然的变化,都是可喜的。明白这些个,便能与自然打成一片,成为“无入而不自得”的至人了。老、庄两派,汉代总称为道家。
庄学排除是非,是当时“辩者”的影响。“辩者”汉代称为名家,出于讼师。辩者的一个首领郑国邓析,便是春秋末年著名的讼师。另一个首领梁相惠施,也是法律行家。邓析的本事在对于法令能够咬文嚼字的取巧,“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语言文字往往是多义的;他能够分析语言文字的意义,利用来作种种不同甚至相反的解释。这样发展了辩者的学说。当时的辩者有惠施和公孙龙两派。惠施派说,世间各个体的物,各有许多性质,但这些性质,都因比较而显,所以不是绝对的。各物都有相同之处,也都有相异之处。从同的一方面看,可以说万物无不相同;从异的一方面看,可以说万物无不相异。同异都是相对的,这叫作“合同异”。
公孙龙,赵人。他这一派不重个体而重根本,他说概念有独立分离的存在。譬如一块坚而白的石头,看的时候只见白,没有坚;摸的时候只觉坚,不见白。所以白性与坚性两者是分离的。况且天下白的东西很多,坚的东西也很多,有白而不坚的,也有坚而不白的。也可见白性与坚性是分离的,白性使物白,坚性使物坚;这些虽然必须因具体的物而见,但实在有着独立的存在,不过是潜存罢了。这叫作“离坚白”。这种讨论与一般人感觉和常识相反,所以当时以为“怪说”“琦辞”,“辩而无用”。但这种纯理论的兴趣,在哲学上是有它的价值的。至于辩者对于社会政治的主张,却近于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