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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之历史观

书名:西南联大国学课本章字数:482

法家之言,皆应当时现实政治及各方面之趋势。当时各方面之趋势为变古;法家亦拥护变古,其立论亦一扫自孔子以来托古立言之习惯。《商君书·更法篇》曰:

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商、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

《韩非子·五蠹篇》曰:

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然则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宋人有耕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故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

时势常变,政治社会制度,亦须因之而变。此理一部分之道家,亦有言及之者。但法家为当时现实政治趋势加以理论的根据,其反驳当时守旧者之言论,多根据于此历史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