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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体制的“二元性”特征

书名:从游牧部落到世界性帝国:元本章字数:3462

1260年,忽必烈于上都即位,建元中统。它宣告以草原本位为立国基础的大蒙古国,由此逐步转变成为一个以中原本位为基础的汉式中央集权统治的王朝。忽必烈在大规模采用汉法治理汉地的同时,也保留了部分“蒙古旧制”,此即所谓“既存汉法,又行国俗”。汉法,即中原之法;国俗,或谓“旧俗”,即北方民族(蒙古)之习俗。

中统、至元之交,忽必烈建立起省、院、台等汉式中央政府机构,并确立了路、府、州、县等地方行政机构的基本框架。与此同时,作为草原游牧国家传统的三项基本政治制度(分封制、千户百户制、怯薛制)并没有被完全废止,它们仍然在元王朝的日常政治生活中,若隐若现地发挥着各自不同的功能和作用。

所谓元代制度的“二元性”特征,是指蒙、汉两种不同的制度杂糅在了一起。这样两种不同来源的制度,互相联系,嵌合在同一系统当中运转。政权主体形式仍然是传统的汉式中央集权统治体系,而部分蒙古旧制则被灵活配置在这一体系内部的不同部位发挥着作用。

蒙古分封制、千户百户制、怯薛制在汉地究竟起过怎样的作用或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

我们知道,北部中国地区(主要是指今天河北、山西、山东)的州、县曾于窝阔台时期大致被分封给诸王、功臣、驸马等,成为他们的食邑。当时的分封比较混乱、分散。中统、至元之交,元廷对分封的食邑州、县进行调整,于是逐渐形成了一些路、府和直隶州。可以说蒙古的分封食邑,与元代北部地区部分路、府、州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影响。

蒙古军队南下席卷中原内地时,草原游牧性质的千户百户制度,也被带入到中原地区,对当地原有的官制系统形成了冲击。各路、府、州、县的长官(主要指世侯)职衔,很多都有万户、千户头衔,或佩有虎符、金符等。事实上,蒙古的千户百户制度,如果与中原路府、州郡体系加以对应的话,“万户”往往对应于中原汉地的路、府单位,“千户”则基本对应于州、县单位,它正好形成一种“万户路”“千户州”的格局。当然,元统治渐趋稳定后,草原的制度又逐渐让位给中原传统的汉制,这一历史过程是不容忽略的。

元朝政治最基本的特征是“家天下”的形态,主要表现在“皇权(含汗权)独尊,臣僚奴化,宗亲分封,家臣执政”。这可能也是理解元朝政治最关键的一把钥匙。宗亲贵族都是黄金家族成员,最为显贵;外戚贵族次之,一般功臣贵族则再次之。宗亲贵族拥有兀鲁思领地,外戚贵族被封授千户部众,同时也拥有自己的世居领地,这两个阶层的贵族一般都留驻在自己的领地内。一般贵族功臣则没有自己的领地,他们参与大汗宫廷和大汗兀鲁思的各种服务,如中枢的行政事务就主要是由也可札鲁忽赤(汉译大断事官)和怯薛成员们承担。

这正如历史学家马长寿针对匈奴游牧帝国管理方式所作出的精辟概括:“同姓主兵封于外疆,异姓主政居于廷内。”“这是东方国家的宗法社会安排政治机构的一个特点。”当日蒙古的政治形态,某种程度上也可以作此理解。一般贵族功臣作为大汗的家臣,在大汗看来,他们的地位与奴婢无异。家臣治国,代表着大汗权力的延伸,这是大蒙古国“家天下”政治的表现。

宗亲与外戚贵族,一般没有大权,他们“各安常分”;异姓家臣,则充当君主治理“家天下”的主要助手。异姓家臣受到君主信任,大权在握,宗室、外戚有时反而不得不仰承皇帝大汗身边的异姓家臣鼻息,委曲以求全。由异姓贵族所组成的怯薛组织,是高级官僚的主要来源。若是皇帝权力欲较弱,不勤政务,“大臣权重”势必被强化,元后期大臣燕铁木儿、伯颜相继擅政,其权力几乎与皇帝权力相当,已危及黄金家族的统治。

虽然元代建立起了汉式官僚体系,不过怯薛系统人员参与政治的局面,却显得十分突出。《牧庵集》卷一五《董文忠神道碑》记载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中统之元,置符宝局,以公为郎。后官奉训大夫,居益近密。上尝不名,惟帝呼董八,亦异数也。而公不为容悦,随时献纳。……后或长直,四十日不至家,夜杂妃嫔候侍,休寝榻下。上呼之,方惫熟寐不应,命妃蹴兴之,妃不敢前,上詈曰:“董八诚爱之专,敬慎之至,事朕逾父,汝以妾母,蹴之何嫌,而为是拘拘。”其感孚圣心,得是见与。有举一世亿万维人所未能者,为臣则然。

这里所描写的传主董文忠,因在家排行第八,许多人称呼他为“董八哥”,忽必烈待他“亲犹家人”,直呼他作“董八”。怯薛人员多由官宦子弟充任,承担蒙古宫廷的各种服务工作。于一般民众而言,这些怯薛是高官显贵,属地位很高的特权阶层;于蒙古皇帝大汗而言,他们则是“老奴婢根脚”,地位低贱如奴仆。董文忠这个身任怯薛的朝廷大员,在蒙古内廷所履行的服务职责犹如宦竖之臣,这种“君臣关系”说白了就是“主奴关系”,它增强了皇帝的专制权威。

从不同制度榫合的角度去观察的话,我们发现,蒙古制度的许多成分,保留在了南方汉地社会;同时,它们又与汉地社会的制度进行“整合”,于是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变异”:

原本属于蒙古的制度成分,拥有了对应的汉式译名。如“札鲁忽赤”对应的概念相当于“行尚书省”,失吉忽秃忽曾为“也可札鲁忽赤”,就是大断事官,这一官职被汉人称为“丞相”,是蒙古国家最大的司法行政长官。

原本是汉式的制度成分,出现了有蒙古语的译名,如“省”

被称作sing。

汉式成分与蒙古成分之间互相融合,如在元王朝的内府机构中,蒙古斡耳朵系统里有所谓“长信寺”“长秋寺”“长庆寺”等机构。

蒙汉“二元性”特征不仅体现在政治制度的具体安排上,在其他许多方面也有显著的体现,如国号、纪年号、帝号、朝仪以及语言文字的实际运用等方面,都可以找到这种特征的身影。

关于国号问题。至元八年,忽必烈定国号为“大元”,它源于儒家经典。忽必烈所采纳的是汉式的建号模式。也就是说,“大元”是一种汉语的称呼。然而,于蒙古人自身而言,他们又如何称呼这个国家呢,也就是说“蒙式”国号是什么呢?我们知道,蒙古人最初用蒙古语来称呼自己的国家是“Yeke Mongghol Ulus”,即“大蒙古兀鲁思”。这是前四汗时期的国号。忽必烈定国号为“大元”后,情形又如何呢?从蒙汉合璧碑铭中可以发现,“大元”有几种对应的蒙古语译法:在《中顺大夫达鲁花赤竹君碑》中,与汉文“大元”对译的蒙文为“Dai Ön kemekü Yeke Mongghol Ulus”;在《大元敕赐追封西宁王忻都公神道碑》中,蒙文对译“大元”为“Dai Ön Yeke Mongghol Ulus”,蒙古语直译过来就是“(被称为)大元大蒙古兀鲁思”,这是蒙古语表达的完整国号。可见,蒙古语国号“Yeke Mongghol Ulus”,在整个大蒙古国时代和元朝时代都一直被使用。

“Dai Ön”和“Yeke Mongghol Ulus”应可视为一种同义语。如果说前者是汉式的,那么后者就是蒙古式的,它所展现出的是一种双重符号体系并存的现象。有人说“大元”是汉语式称呼,仅使用在包括元朝以及高丽和越南等汉字文化圈内;蒙古人和波斯人称“元朝”的地区则为“可汗的兀鲁思”。两套符号体系并存共用,反映的不仅仅是一种对译的关系,它其实也具有不同的政治意义。

这或许可以与“辽契丹”或“契丹辽”的双重称谓问题加以比较。汉文献中多称该政权为“契丹”或“辽”,而在契丹小字墓中则全部使用的是“契丹·辽”或“辽·契丹”的双国号,在契丹大字中也基本使用双国号。它反映出的就是汉与契丹之间相互的影响。

关于纪年方式,有汉式的年号(如至元、元贞、大德、至顺等),也并存有蒙式的十二生肖纪年法(诸如“狗儿年”“牛儿年”等)。

关于帝号,有汉式庙号(世祖、成宗、仁宗等),也有蒙式的尊号如“薛禅合罕(世祖)”“完泽笃合罕(成宗)”“曲律合罕(武宗)”等。

关于即位仪式,既有汉式的登基仪式,也有蒙式的忽里台即位仪式。

可以说,元朝的诸多制度体系,都体现出“二元性”特征。

与此同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元代也是一个族群文化多元互融的时代。它不仅是汉文化与蒙古文化在共同发挥作用,还包括了藏族文化、畏兀儿文化以及波斯文化等,这比较突出地表现在多种语言、文字的流行和使用上。贵由汗曾经致信给教皇,当时的书信正文是用波斯文书写的,而“贵由汗”的钤印则使用了蒙古文。

至元六年,忽必烈下令八思巴仿藏文字母创制“蒙古新字”,下诏颁行天下,要求官方文书须用此新字书写,然后再随附当地文字。诏称:“朕惟字以书言,言以纪事,此古今之通制。我国家肇基朔方,俗尚简古,未遑制作,凡施用文字,因用汉楷及畏兀字,以达本朝之言。考诸辽、金,以及遐方诸国,例各有字,今文治浸兴,而字书有阙,于一代制度,实为未备。故特命国师八思巴创为蒙古新字,译写一切文字,期于顺言达事而已。自今以往,凡有玺书颁降者,并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国字副之。”(《元史》卷二〇二《八思巴传》)

元朝的二元性特征,反映了元朝政权从两种不同的政治资源中来获取合法性地位。于蒙古人而言,最高统治者始终是他们的大汗;于汉人臣民说来,最高统治者就是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