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理学兴盛:国家意识形态的确立

书名:从游牧部落到世界性帝国:元本章字数:3417

理学,又称“道学”,它最早出现于北宋统治下的中原地区。

理学的创始人是周敦颐,《宋元学案》对周敦颐在儒学发展史上的地位评述道:“孔孟而后,汉儒止有传经之学。性道微言之绝久矣。元公崛起,二程嗣之。”(《宋元学案》卷一一《濂溪学案上》)“元公”是周敦颐的谥号;所谓“二程”,即是程颢、程颐兄弟。所谓“性道”,是以讨论“天道性命”为核心的一种哲学思想。

二程兄弟在周敦颐学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以“理”或“道”作为全部学说的基础。他们认为“理”是先于万物的“天理”,“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万事皆出于理”。二程认为“理”是宇宙终极的本原和主宰世界的唯一存在;“天理”是道德原则与等级制度的总称,同时也具有万物发展变化规律的意义。二程的“理学”思想体系,为南宋朱熹理学思想的产生提供了基础。

宋南渡之后,周程之学随之播迁至南方,并且日渐壮大,至朱熹时集其大成。朱熹兼采佛教、道教思想,建立了较完备的理学体系。理学中所涉及的“先天太极”“天理”观念,就含有古代道家的自然哲学观念的要素;而“心性”之说,则具有佛禅的要素。“程朱理学”是指以程颢、程颐、朱熹为代表,以“理”为最高范畴的一种学说。

理学在宋代的兴起,与晚唐五代以来的混乱局面不无关系。当时传统的伦理道德失范,宋统治者倡导尊崇儒学,努力重建儒家伦理道德纲常,以革除时弊。在这样的新要求下,理学也就随之顺势而起。

随着宋宗室南迁,理学在北方一蹶不振,几乎至于“销声匿迹”的境地。不过,它当然不可能绝迹,周程之学的余脉在北方仍不绝如缕。如二程“伊洛之学”,就在泽州(今山西晋城)留有余脉。元初著名理学家刘因曾说:“初,泽俗淳朴,民不知学。至宋治平中,明道程先生(指程颢)为晋城三年,诸乡皆立校,暇时亲至,为正儿童所读书句读。择其秀异者,为置学舍、粮具而亲教之。去邑才十余年,服儒服者已数百人。由是尽宋与金,泽恒号称多士。”(刘因《静修集》卷一六《段直墓碑铭》)金代李俊民、郝经家族,都颇具儒学声望。

金代统治下的北方社会,也曾流传有南方的理学。“理学至宋始明,宋季得朱子而大明。前辈言,天限南北,时宋行人箧《四书》至金,一朝士得之,时出论说。闻者叹竦,谓其学问超诣。”(许有壬《至正集》卷三三《性理一贯集序》)所谓“四书”,当指朱熹的《四书集注》。金末大儒李屏山著有《鸣道集说》,该书除批评北宋二程外,还对南宋的朱熹、杨时等人提出批评。可见,宋金对峙时,北方学界对于南方理学有所知晓,朱熹的理学也在北方有所流传。

金元之际理学北传的代表性人物是赵复。端平二年,蒙宋战争中蒙军俘获宋儒赵复,并将其带到北方。这标志着理学开始在北方重新流传,所谓“北方知有程朱之学,自复始”(《元史》卷一八九《赵复传》)。

赵复到北方后,理学开始在北方建立起自己的师承授受体系。赵复带到北方的程、朱著作,影响了一大批人,如著名学者姚枢、许衡、郝经、刘因等人,他们都因为得观赵复所带来的理学著作,而开始尊信理学;此外,赵复还开设学校(太极书院),讲授程朱理学。许衡在读到赵复所传授的程朱著作后,就抛弃了原来他所专注的传统章句之学,转而以提倡理学为己任。许衡与刘因,是元初最为著名的两位理学大家,他们在元代的影响巨大。

然而,理学虽然已开始在北方传播开来,但它离成为北方知识界所普遍接受的一种学说,尚有很大一段距离。当时,在北方占统治地位的仍是宋金以来的“旧学”,这种“旧学”很大程度上重视的是词赋之学。它与隋、唐以来科举以诗赋取士的导向有关。金元之际,东平府(治今山东东平)吸纳了大量的文人士大夫,并渐成规模。他们在学术上基本上因袭的是金源遗风,学风是旧金遗留的诗赋、经术之学,他们被称为“东平学派”。东平学派在当时的影响很大,不过蒙古统治者对于东平学派与理学的倾向性态度,似乎是不明朗的。

忽必烈厌恶金代儒生们崇尚诗赋的风习,认为“汉人惟务课赋吟诗,将何用焉”。忽必烈本人对儒士抱有很深的偏见,甚至认为儒生误国。金、南宋的不少遗民也认为儒生误国。南宋遗民谢枋得说:“以学术误天下者,皆科举程文之士。儒亦无辞以自解矣!”(《叠山集》卷六《程汉翁诗序》)至元八年,侍讲学士徒单公履欲奏行贡举,忽必烈召姚枢、许衡与宰臣廷辩。“[董]文忠自外入,帝曰:‘汝日诵四书,亦道学者。’文忠对曰:‘陛下每言:士不治经讲孔孟之道而为诗赋,何关修身,何益治国!由是海内之士,稍知从事实学。臣今所诵,皆孔孟之言,焉知所谓道学!而俗儒守亡国余习,欲行其说,故以是上惑圣听,恐非陛下教人修身治国之意也。’事遂止。”(《元史》卷一四八《董文忠传》)世祖忽必烈朝,一直拒绝推行科举,与此不无关系。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儒学扮演的角色,更多是在意识形态层面充当钳制民众思想的工具。理学严肃强调纲常礼教,可以说它很好地迎合了统治者的需求。许衡和刘因等理学家都十分重视《小学》《四书》在道德教化中的作用。许衡说:“《小学》《四书》,吾敬信如神明。”(《许衡集》卷九《与子师可》)“文公(朱熹)《小学》《四书》,次第本末甚备。有王者起,必须取法。”(《许衡集》卷二《语录下》)这主要就是因为儒家的政治伦理和道德要求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和思想。于统治者而言,这是尤为紧要的。

中统、至元初年,许衡担任国子祭酒;至元二十四年,国子学正式定制。各级学校逐步按照理学的要求规定课业。在元政府的推动下,理学逐渐成为思想统治的重要工具,也逐渐在学术界占据支配地位。而完成这一巨大转变的关键推力,则是元仁宗延祐年间恢复科举的举措。

元仁宗皇庆二年十月,中书省臣上奏:“夫取士之法,经学实修己治人之道,词赋乃摛章绘句之学,自隋、唐以来,取人专尚词赋,故士习浮华。今臣等所拟将律赋省题诗小义皆不用,专立德行明经科,以此取士,庶可得人。”(《元史》卷八一《选举志一》)也就是说,元代科举更重经义,它改变了以前重词赋的传统。

当时,元廷还议定了考试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氏章句集注。其义理精明、文辞典雅者为中选。第二场策一道,以时务出题,限五百字以上。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氏章句集注,复以己意结之,限三百字以上;经义一道,各治一经,《诗》以朱氏为主,《尚书》以蔡氏为主,《周易》以程氏、朱氏为主,以上三经,兼用古注疏,《春秋》许用《三传》及胡氏传,《礼记》用古注疏,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第二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古赋诏诰用古体,章表四六,参用古体。第三场策一道,经史时务内出题,不矜浮藻,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成。”(《元史》卷八一《选举志一》)由此,大元确定了科举考试中以程朱理学为程式的经义取士制度。

元仁宗延祐年间,科举正式得到恢复。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被确定为科举考试的依据,也就是“考试大纲”。考试制度的规定,在某种程度上采纳了朱熹在《学校贡举私议》里的主张,即抛弃了南宋以诗赋取士的传统,对南宋科举中的“经义科”也加以重要的改革,注重对经典和策问的考试。因此,元代科举考试中的经疑、经义考试,可以说是最符合朱熹原来的设计理念的。明清时代考试科目有所变化,实际离朱熹的原意愈走愈远。

元代科举推行确定了理学的正统地位,后为明、清两代所沿袭。而另一件将理学推上统治学说地位的措施是,皇庆二年六月,元廷下诏,“以宋儒周敦颐、程颢、颢弟颐、张载、邵雍、司马光、朱熹、张栻、吕祖谦及故中书左丞许衡从祀孔子庙廷”。(《元史》卷二四《仁宗本纪一》)元代程朱理学,由此正式受到官方的尊崇。

程朱理学从此具有了官方的地位,成为思想理论界占据支配地位的一种学说。理学在元朝之后具有了国家意识形态的官方思想地位,所谓“元之所藉以立国者也”(《宋元学案》卷九一《静修学案》)。

元代理学接续了两宋理学,在北方有赵复、许衡、刘因等人,南方则有吴澄、金履祥、许谦等人,他们积极传播和发展理学。元代社会崇尚理学蔚为风气,最终也影响到了元王朝的统治者。清代大儒全祖望说:“有元立国,无可称者,惟学术尚未替。”(《宋元学案》卷九五《萧同诸儒学案》)全祖望的意思是说,元代几乎没什么值得一提的,唯一可以称道的就是理学得到延续。

我们知道,理学在强化传统礼教、维护宗法制度方面,被认为负面影响极大。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存天理,灭人欲”,这些观念常为后世的人们所痛斥。不过,这只是问题的一面,绝非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