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午门“斩首”

书名:这个故宫很有趣儿本章字数:1728

“推出午门斩首”是我们在戏剧和影视作品中经常听到的一句话。在人们的印象中,午门是处置罪犯的行刑场地。但是经过学者们的考证,“推出午门斩首”其实是错误的说法。那么,午门是不是将犯人斩首的地方呢?

要想知道“推出午门斩首”这个说法是否正确,首先就要弄清午门在哪儿。根据史籍记载,在元代以前,史书中都没有发现“午门”这一称呼。直到1367年,即朱元璋吴元年,朱元璋在南京称吴王后开始修筑宫室,把皇城的南门命名为“午门”。这是“午门”在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但它是皇城之门,而不是宫城之门。《大明会典》中这样记载:“吴元年作新内,正殿曰奉天殿,前为奉天门……周以皇城,城之门,南曰午门,东曰东华,西曰西华,北曰玄武。”到了1377年,即明洪武十年,朱元璋又在南京改修大内宫殿,决定把阀门称作“午门”,这才是皇宫的正门以“午”为名的开始。等到朱棣在北京正式修建宫殿时,一切都仿照南京皇宫的建制,其宫门的正门,也沿称“午门”,从此直到清代,始终未变。“推出午门斩首”之说中的“午门”,应是皇宫的南门,也就是紫禁城的正门。

“午门”又被称作“五凤楼”,分上、下两部分,下为墩台,正中开三门,两侧各有一座掖门,俗称“明三暗五”。这五个门洞各有用途:中门平常为皇帝专用,此外,皇帝大婚时,皇后乘坐的喜轿可以从中门进宫,通过殿试选拔的状元、榜眼、探花,在宣布殿试结果后,也可从中门出宫;东侧门供文武官员出入;西侧门供宗室王公出入;两掖门只在举行大型活动时开启。此外,午门还是颁发皇帝诏书的地方。每年腊月初一,要在午门举行颁布次年历书的“颁朔”典礼。遇有重大战争,大军胜利归来,要在午门举行向皇帝敬献战俘的“献俘礼”。这样看来,午门是个很重要的场所,把如此重要的地方作为刑场显然不合情理。

既然不合情理,为什么还会有“推出午门斩首”这样的说辞呢?

第一个原因是,在封建社会,皇宫是封建权力的象征,是国家的最高政治中心。普通人不可能了解皇宫内的生活以及发生的事情,因而许多有关宫廷方面的故事,会引起人们很大的兴趣。那些流传下来的宫廷掌故,往往夹杂了许多似是而非的成分。

第二个原因是,小说、传奇等文学作品的传播。明朝以前,从未见有“推出午门斩首”的情节,自明代以后,就逐渐出现且日益增多。《说唐后传》是我国成书较早的一本演义小说,叙述的是罗通扫北和薛仁贵东征的故事,其中就有多处关于“推出午门斩首”或“枭首”的情节。《封神演义》及《说岳全传》内也有提及午门或“推出午门斩首”的片段。这些演义小说成书的时间大约是在明代中叶;到了清代,大量的才子佳人小说、公案小说及杂剧之内,“推出午门斩首”之说就屡见不鲜了。这说明此类情节的产生和流传,仅仅是在明、清两代。

然而“推出午门斩首”这一说辞不存在,不代表午门就从未发生过行刑的事例。明朝历史上,确实是有不少官员在午门前被问罪,也确有不少官员死在午门之外。

明朝时,如果大臣触犯了皇帝的尊严,便以“逆鳞”之罪,施以“廷杖”之刑。“廷杖”就是用大棍子打屁股,行刑时,用麻布将罪犯从肩膀以下绑住,使其无法动弹,再把他双足用绳索绑住,由壮士四方牵拽固定,只露出臀部和腿部,接受廷杖。首先,由军校打三下,作为开场,然后,上百名军士一边呼喝壮威,一边轮流执杖施刑。打完,再用厚布将人裹起,几个人一齐用力,将其抛起,掷到地上。经过此刑的人,能活下来的很少,不死也会落个终身残疾。而“午门”就是这种酷刑的实施场地。

明朝创造了一个同时廷杖人数最多的纪录。正德年间,明武宗同时廷杖过一百零七位大臣。时隔不久,嘉靖帝就打破了这个纪录,同时廷杖一百二十四人,其中十六人当场死亡。廷杖制度到底是封建集权制度下的产物,是封建皇帝铲除异己、巩固统治、满足自己虚荣心及统治欲的表现。

在当时封建的观念下,杀人被认为是凶事。一般情况下,皇帝是不会让这种不吉祥的杀人之地靠近自己的宫室的。所以自古以来,杀人之地不仅不在皇宫大内的门口,而且一般要在都城外,在人多、热闹的街市。《礼记·王制》所说的“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就是将犯人在街市斩首,然后抛弃在那里。清代,北京城行刑的地方就常在宣武门外菜市口。杀人砍头之所以选在菜市口这样人多的地方,是因为封建统治者既要用屠刀来维护自己的专制权威,更要借此恐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