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迈入近代(3)
其影响之一是让荷兰从耕作农业转向乳品业——从波罗的海进口的越来越多的廉价谷物使这种谋生方式成为可能。进口的谷物越多,必须在乡村劳作的人就越少,结果更多的乡村人口迁往城镇,能够用于出口的剩余奶酪和黄油因此迅速增多。15世纪,日益严重的农业困境和洪水,加上大宗货运业和捕鲱业的成功,让生产活动和活力从乡村向城镇转移,促进了荷兰的迅速城市化,而此时欧洲的其他地区正在经历人口锐减和社会停滞。在高价值商业和工业领域,尤其是在出口商品生产方面,南尼德兰令荷兰和泽兰黯然失色。然而,荷兰绝不是单纯的海洋经济。荷兰的6座“大城镇”中,莱顿、哈勒姆、代尔夫特和豪达4座都是内陆城镇,没有进行大宗货运和捕捞鲱鱼的船队。它们都是中等的制造业城镇,生产大量啤酒,产品主要供当地消费,也运往南尼德兰。此外,它们还制造质量中等的布料。
面对荷兰海上贸易和海上力量的扩张,北尼德兰的内陆邦国只有一种求生手段:在北德意志地区和波罗的海沿岸组建针对荷兰的联盟。指望佛兰德和布拉班特是毫无意义的,因为这两个省份在大河以北并没有影响力和制衡手段,也没有帮助对抗荷兰扩张的方法。佛兰德和布拉班特的政治和经济生活与它们的文化一样,仍然以西部和南部为重点,它们与北部的商业往来完全依赖中间人,如艾瑟尔河流域的城镇、汉萨同盟以及荷兰和泽兰。因此,荷兰的扩张不仅让自己,也让北尼德兰的其他地区更关注北德意志和波罗的海。例如,坎彭在1441年作为正式成员加入汉萨同盟,而已是同盟成员的代芬特尔和兹沃勒也加强了与吕贝克及其他汉萨同盟港口城市的联系。北德意志汉萨同盟城镇也担心低地国家,作为权宜之计,它们需要盟友以压制荷兰人在波罗的海日益增强的影响力。整个15世纪,荷兰人在大宗货运中的份额稳定增长,荷兰人与德意志汉萨同盟竞争对手间的摩擦势必因此增加。汉萨同盟的领头者吕贝克渴望继续将荷兰人排挤在“高利润贸易”之外,比如纺织品贸易和其他贵重商品贸易,其方法是与佛兰德和布拉班特两大工商业中心紧密合作。在北尼德兰,汉萨同盟则支持荷兰的竞争对手,尤其是坎彭和代芬特尔。
总而言之,荷兰变强了,在一定程度上也更富裕了,获得了数量无可匹敌的船只和海员,但没有富裕的商业精英。与此同时,荷兰的崛起不仅导致它与周边势力在政治和经济上的紧张对立,也引起了省内的摩擦。随着荷兰的领土扩张以及人口和船只数量的增长,一套更统一的行政机构也显现雏形,然而城镇影响力的增强是以牺牲乡村为代价的。为了给行政体系和战争提供资金,荷兰伯爵征收的捐税日益繁重,这又反过来意味着行政机构的扩充。结果城市显贵之间的裂痕加深:一方支持伯爵,在其宫廷深受宠爱;一方既得不到宠幸也得不到官职,因此心有愤恨。同时,伯爵为了治理商业和航运并管理水道、堤坝和水闸,创造了新的控制模式和特权,这又导致城镇之间关系紧张。管理马斯河下游航运的重大权力无论归谁都尤其容易引发争议。1334年,威廉四世把它卖给多德雷赫特,这彻底激怒了代尔夫特和鹿特丹。
这些内部冲突在1350年爆发。当时独占伯爵恩宠并得到官职的贵族团体,包括瓦瑟纳尔、范波拉内、布雷德罗德、克拉林亨和拉福斯特,被他们的对手排挤出局,残酷的内战爆发了。新统治集团获得了多德雷赫特外所有主要城镇的支持,并被称为“鳕鱼派”,该绰号的由来至今依旧是个谜。他们的政敌,也就是反对鳕鱼派的人,当时被称为“吊钩派”。
在荷兰和泽兰,吊钩派与鳕鱼派之间的冲突持续了一个半世纪,并深刻地嵌入了荷兰的生活与文化中,正如中世纪晚期意大利教宗派与皇帝派之间的冲突一样。一段时间之后,原来的反对派——鳕鱼派开始被人们认定为内部派,即当权者和贵族统治集团,而吊钩派则被视为外部派,是由贵族和城市显贵组成的反对派。因此,瓦瑟纳尔家族等几个原是吊钩派成员的主要贵族家族,后来叛变并加入了鳕鱼派。相对的,有理由对社会不满的社会下层成员多倾向于支持吊钩派。
尽管城市显贵大多弃吊钩派而去,但这一派别仍然强大,当伯爵施加更严苛的统治和赋税政策时,情况更是如此。到15世纪中叶,吊钩派的势力已深入各城镇的行会和民兵组织中,于是这场冲突既有地方市镇的特性,也有泛荷兰省以及省际的特性。在毛纺织业具有一定重要性的莱顿和豪达,纺织工人站在吊钩派一边,用民谣和歌曲表达他们的忠诚,有时也掀起零星的暴力冲突;布商则支持鳕鱼派。阿姆斯特丹也出现了类似的对立,一方是工匠,另一方是商业团体。
不久之后,荷兰和泽兰地区的斗争与折磨北尼德兰其他地区的党派冲突纠缠到了一起。中世纪晚期,北尼德兰所有邦国都在经历政治和社会动荡。在乌得勒支,城市显贵之间的冲突和荷兰的类似冲突纠缠在一起,难分难解,以至于这些派别最终也采用了吊钩派、鳕鱼派这样的名称。不过在弗里斯兰、奥默兰、上艾瑟尔和海尔德兰,传统的地方名称得到保留。弗里斯兰敌对的双方仍被称为菲特科普派和灰衣教士派;海尔德兰的敌对双方分别叫作布龙克霍斯特派和海克尔派,其名称来源于领导双方的贵族家庭。
勃艮第统治时期
1425年前,低地国家上演着两部独立的“政治戏剧”,相互之间联系甚少:一部在大河北岸演出,这里的故事围绕荷兰追逐霸权这一主线展开;另一部在大河南岸推进,这里有佛兰德和布拉班特两大权力中心,而非一个霸主。佛兰德和布拉班特都深陷分裂之中,不仅市镇与贵族之间不和,各个地区之间、显贵与行会之间也相互冲突。此外,尽管法兰西和英格兰对大河以北发生的事情无甚影响,但对南部来说,英、法的参与对其权力游戏的成型乃至后来的分裂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这种南北近乎完全隔离的状态在1425年结束,这一年,最后一位独立的荷兰伯爵去世了。到了1428年,勃艮第公爵善良的腓力成了荷兰与泽兰的新领主,这意味着自加洛林时代以来,大河北部首次有部分地区被并入欧洲大国,毕竟后者的主要权力根基在大河南部。低地国家勃艮第邦国开始于1384年,当时,独立的佛兰德最后一任伯爵马尔的路易去世,领地由其女儿玛格丽特及女婿勃艮第公爵大胆者腓力继承,而腓力的兄长是法兰西国王查理五世。起初,勃艮第家族在统治原勃艮第公国的同时,还控制了低地国家佛兰德外加瓦隆佛兰德、梅赫伦,同时与阿图瓦、弗朗什—孔泰关系密切。而后这个政权在低地国家和法兰西东北部稳步发展。
1404—1406年间,它获得了布拉班特和林堡——勃艮第人在低地国家的绝对统治权得到确认。随后,他们先后兼并那慕尔、埃诺、荷兰和泽兰、卢森堡,最后还在1473年兼并了海尔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