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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1519—1565年:荷兰宗教改革早期(8)

科恩赫特对爱之家庭派及其权威著作——尼古拉斯的《正义之镜》的批判,在他1579年的《邪恶之微镜》里达到顶峰。他控诉尼古拉斯妄自尊大地宣称自己的语录是新《福音书》,控诉他宣称自己的精神领袖地位不可动摇。尼古拉斯的妄自尊大确实削弱了爱之家庭派。1573年,门徒亨德里克·扬森·范巴雷费尔特与尼古拉斯决裂,多数杰出信徒也跟着叛变。不过,科恩赫特对主要唯灵论流派的抵制是超越个人和领导者的议题的。他反对追求“安全的平静”,反对爱之家庭派对广泛传播教义的不情愿。与其他唯灵论者一样,科恩赫特对外在的仪式性宗教和内在的真理性宗教做了区分。但他认为个人与上帝之间完全不需要解释上帝言语的中介,在这一点上他更忠实于宗教改革的源头——伊拉斯谟的思想。与天主教教徒和新教徒不同,科恩赫特拒绝原罪论和预定论,他认为人有自由且有能力完善自我。对他而言,真正的宗教在于个人臣服于上帝,赞美上帝,仿效上帝。爱之家庭派主张的政治理论认为,世俗权威有权利把单一的宗教强加于人,并实施审查制度,惩罚公然反抗公共教会的人。然而科恩赫特坚信治安法官没有这样的权利,认为这样的信条应当被驳倒,而那些看清道路的人,背负着启蒙同伴的责任。

到16世纪40年代末,科恩赫特及其圈子发展出了一种以《圣经》为基础、非教条的虔信方式。它关注个人的精神修养和为获得救赎付出的努力,摒弃有组织的宗教。科恩赫特助力创作和出版众多印刷品,而这是宣传其神秘主义的、伊拉斯谟式的基督教的主要途径。这些作品,包括他在1550年与范海姆斯凯克合作出版的著名系列读物,都描绘了个人争取和获得救赎的各个阶段。

镇压异端的措施不断强化,宗教改革的内在化也日益加强。1545年,皇帝不满镇压成果,决定设立地方宗教裁判所网络,以便能像西班牙那样开启大规模的审判活动。然而,他缺乏人手和资源,各省市当局也不愿意配合,这意味着尼德兰的宗教裁判所网络只能缓慢地、一步一步地建立。到16世纪50年代,仍然仅有几个省份的宗教裁判所积极参与了对异端的斗争。1550年4月,为了澄清法律的立场,皇帝颁布了“终极法令”,规定对异端判处死刑,并没收异端的所有财产及传播中的异端文本。根据该项法令,承认自己信奉异端的男人将被斩首,女人将被活埋,那些依然顽固、拒绝表态的将被活活烧死。

16世纪40年代末到1566年持续的这场危机中,行动最活跃的宗教裁判所就位于佛兰德。1545年,彼得·蒂特尔曼斯被任命为这所裁判所的裁判官。他狂热地与异端为敌,带着一小队人马利用有限的资源不知疲倦地奋力加强镇压。他不停地在佛兰德省、里尔地区、图尔奈和杜埃穿梭,收集信息,逮捕犯罪嫌疑人,审问证人,安排审讯。蒂特尔曼斯的策略是打击关键团体,尤其是书商、修辞社团和再洗礼派圣会的成员。1550—1559年这10年间,蒂特尔曼斯举行了494场对异端的审判,佛兰德处决的异端中超过半数由他负责。他展现了宗教裁判所的能力,但是如弗朗西斯库斯·桑尼乌斯所言,考虑到政治和司法的阻碍,在大河以北,如荷兰、海尔德兰和弗里斯兰等省份,

不可能取得类似的成果。宗教裁判所让一般公众焦虑不已,无论在宗教裁判所顺利运转的地方,还是在它不活跃的省份,如弗里斯兰和格罗宁根,它都激起了人们深深的恐惧。它遭人厌恶,甚至在许多场合下,愤怒的民众采取武力释放囚犯,攻击裁判所人员以及护卫他们的士兵。此外,人们还普遍认为宗教裁判所侵犯了各省和各城镇的权利。“没收被定罪的异端的所有财产,进而让异端的家人跟异端本人一起遭受惩罚。”——早在16世纪30年代,皇帝就通过各省高等法院引入了这一原则,但它大大刺激了摄政官和普通民众。而如今,宗教裁判所又开辟了“新天地”,它们将审判权从市镇治安法官手上夺走,经常将城镇市民作为犯罪嫌疑人带离他们的城镇。

对于那些负责在低地国家推行查理五世政策的人来说,事情很明显,残酷的镇压本身既不能阻挡新教的发展,也不能拯救当地的天主教会。1523—1565年间,哈布斯堡低地国家总共约有1 300人因为异端罪名遭到处决,仅比日后阿尔瓦实施镇压的那些年里被处决的人数多一点点,但这显然只是冰山一角。当局认为,真正需要做的是彻底重组尼德兰教会以巩固它的地位,并阻止新教运动的进一步发展。弗朗西斯库斯·桑尼乌斯与尼德兰代表团一起出席了特兰托公会第二阶段的会议。在会上,他首次提出了一套全面重组教会结构的方案。这个想法本身并不新颖。不过按照桑尼乌斯的方案,教会将重新分配大小修道院的收入,用它们支付新主教区及其神学院的开销。这项方案蕴藏着深远的结构性转变。然而,现实的困难推迟了它的实施。主要的阻碍来自查理五世与教宗尤里乌斯三世之间激烈的争执以及对法战争的压力。不过事实证明,相比于父亲,腓力二世更支持这一观念。1556年,布鲁塞尔就在极其保密的情况下设计实现桑尼乌斯方案。到1559年4月,方案最终获得教宗批准。

政府新主教区方案背后的紧迫感来自以下现实:到16世纪50年代末期,官方教会的崩溃甚至肉眼可见。困扰尼德兰的宗教危机进入了新阶段:越来越多的人联合抵制官方教会。有证据显示,阿姆斯特丹出席圣餐礼的人数大幅下跌。重要裁判官威廉默斯·林达纳斯在1559年报告称,当年在吕伐登参加集会、履行复活节义务的人数比前些年少了几千人。据估计,在斯内克,定期到教堂礼拜的人数在几年之内减少了四分之一。多克姆的会众据说少了一半。布鲁塞尔的政府开始更加关注如何强行让民众上教堂礼拜。1564年4月,荷兰省三级会议听到政府的方案时都震惊不已。方案谴责那些缺席礼拜的人,规定连续四个月不去望弥撒的人“应当被驱逐出荷兰省领地,并被没收财产”。这是一项无法执行的提案,但确实显示了腓力二世不可动摇的决心。

加尔文宗的兴起

直到16世纪50年代,在低地国家的宗教改革中,加尔文宗依然是次要角色。不过在瓦隆的一些城镇是例外,早在16世纪40年代中期,加尔文宗就在这些地方登场并扎根了,其中最著名的是瓦朗谢讷和图尔奈。长期以来,历史学家一直认为,荷兰宗教改革后期显著的加尔文宗特点必然源自瓦隆的早期发展,因此加尔文宗主要是从法兰西进入荷兰语地区的。而近年来的研究证明,事实完全不是这样。在尼德兰南部,跨语言界限的思想和宗教交流相对较弱。即便是在紧邻瓦隆地区的佛兰德荷兰语地区,归正会之所以能兴起并最终在尼德兰宗教改革运动中占支配地位,其背后的动力也并非来自瓦隆的城镇,而是来自流亡于伦敦和德意志的荷兰语教会。在伦敦,加尔文宗在尼德兰难民中的发展于1533年中断,当时玛丽·都铎继位,天主教的反攻随即到来。但这一事实反而巩固了德意志流亡者教会中日益增长的加尔文主义思潮,因为从伦敦出逃的主要流亡者都聚集在这里。在德意志地区,如埃姆登、韦瑟尔、杜伊斯堡、法兰克福和弗兰肯塔尔,荷兰流亡者教会中的加尔文主义根植于更早的归正会传统——一种布塞尔派和茨温利派影响下的混合物,它一直是荷兰以及德意志、瑞士归正会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尼德兰的归正会运动在起源之时和早期发展阶段绝非纯粹加尔文主义,它与加尔文、日内瓦以及法兰西新教运动都没什么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