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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1659—1672年:巅峰时期的共和国Ⅱ(5)

在泽兰,奥伦治派的热情向来强劲,即使泽兰人对荷兰省宽容的宗教政策有所不满,但泽兰更担心由英格兰海上扩张和在加勒比海、西非获利而导致的损失,而非没有执政领导所致的后果。1661年8月,泽兰省三级会议就新成立的英格兰皇家非洲公司对几内亚海岸的蚕食发出严重警告。17世纪30年代以来,西印度公司就一直主导着该地利润丰厚的黄金和奴隶贸易。泽兰省三级会议投票同意与荷兰省进行密切合作,以抵抗日渐加重的英格兰压力。查理二世越是鼓励伦敦大商人和公司的野心,泽兰就越是疏远英格兰和奥伦治派。

泽兰氛围的转变引发了各城镇议事会中派系平衡的新变化。在米德尔堡,反英格兰的三级会议派阵营从1661年年末开始得势,他们力主与荷兰省合作。1649—1650年间该派的威廉二世在泽兰的得力干将亨德里克·蒂鲍尔特在1651年曾作为顽固的奥伦治派被三级会议派推翻。这一令人震惊的大反转反映出派系政治的复杂性,以及泽兰公共舆论的强大影响力。各市政厅里相互竞争的团体是意识形态、神学、经济、家族和寻觅地位这众多情绪的大杂烩,移民因素也为之增色。一位英格兰观察家在1663年8月的记录中甚至将米德尔堡的政治理解为“本地”摄政官与新兴集团的斗争:前者是泽兰历史悠久的摄政官家族的后代,费特是其领袖;后者包括“瓦隆人和法兰西人”,蒂鲍尔特是这些人的领袖。他解释道,蒂鲍尔特在1649—1650年间的狂热的奥伦治派情绪源自民众压力,而1662年的新态度源于这一事实:“与奥伦治亲王的利害关系如此之薄弱,以至于蒂鲍尔特先生毫不担心”。到1662年1月,泽兰6个城市中,仅剩弗卢辛和费勒依然坚持奥伦治派立场,剩下的城市全都转投三级会议派。唐宁开始担忧荷兰省与泽兰省之间日渐深入的合作,以及他所谓的“值得注意的阴谋——制定一种让奥伦治亲王隐退的新法令” 。

随着伦敦的英荷谈判拖拉进行以及英荷关系的逐渐恶化,德维特决心拒绝查理二世对英国东印度公司所受冒犯和损害的补偿要求;而弗里斯兰和奥伦治派阵营则强烈要求荷兰让步,希望确保达成英荷的友好条约,以解决海上纠纷,而奥伦治派作为英荷联络和该条约签订的中间人,其影响也能由此在国内政界有所增进。于是在1662年的大部分时间里,荷兰政界两大敌对政治—神学集团之间的冲突焦点转变为:是否回应英格兰要求补偿它在印度所受损害的主张。1662年4月,德维特成功与法兰西缔结同盟条约,其中一项条款对荷兰在北海的渔业做出保障,由此三级会议派取得了新进展。德维特及其主要摄政官“小团体”[“唐宁语”,成员包括彼得·德赫罗特、豪达的贝弗宁克,以及多德雷赫特议长——德维特的表亲霍法尔特·范斯林厄兰特]开始坚持主张:如果荷兰派往英格兰的全权代表不能根据既定指令订立条约,他们就应当被召回。相比屈服于查理二世的压力,德·维特及其支持者更愿意加剧与英格兰的冲突,甚至与之开战。他们得到泽兰和乌得勒支的支持,而遭到弗里斯兰、海尔德兰、上艾瑟尔和格罗宁根的反对。

从根本上说,这是沿海省份与内陆省份之间的冲突。不过后一方的内部太过虚弱,而对外它们则渴望反抗德维特和荷兰省的领导。上艾瑟尔立场摇摆之时,格罗宁根再次陷入骚乱。7月,格罗宁根城爆发大规模暴乱,这期间行会要求“减轻他们的赋税,且政府不应垄断在几个家族手上”,之后又颠覆了治安法庭,让省三级会议陷入瘫痪。该城的骚乱一直持续到11月,那时威廉·弗雷德里克成功率雄兵进城,恢复了秩序。德维特利用骚乱来争取该省投票支持。于是到8月,仅剩弗里斯兰和海尔德兰依旧顽固坚持:不应就海上纠纷问题而与英格兰决裂,毕竟该问题只与荷兰省和泽兰省有利害关系。

1662年夏,唐宁依然坚信,德维特及其支持者会在持续的压力下分裂,他们将遭受钳制、无处可逃。8月,他报告了一名弗里斯兰代表的言辞:德维特及其“小团体”应该“当心他们的所作所为,因为假如发生分裂,他们必然不能指望彼此互相帮助,情况会正好相反”。唐宁向伦敦的大臣保证:“就荷兰省自身而言,它并没有与英格兰决裂的倾向,更不用说他们如此爱惜自己和这种有利可图的贸易,也更明白他们更有理由思考多种方法、精打细算,以偿还压在自己身上的无尽债务,而非招致更多……”他解释道:“如今,荷兰省的赋税、关税和消费税比过去的都要高,他们的边境还驻防甚少、得不到保障,但他们却与所有邻国都有实际争端。所有这些状况他们都心知肚明。”这里最后一点暗示的是荷兰省依然与西班牙争执中的、悬而未决的上马斯事务以及明斯特主教争夺的飞地问题。他在1661年最终控制了明斯特城,而此事加剧了与共和国的争端。

这些都是事实。然而,唐宁认为荷兰省会在英格兰压力下屈服这一判断确实是错误的。要判断荷兰省南部分裂的程度并不容易,因为对奥伦治派来说,夸大自己的分量是有利可图的。1662年8月,唐宁记录道:“哈勒姆和其他城市说自己再不会被盲目地诱入与英格兰的分歧中。”但这不能解释他们为何至今一直都存在分歧,以及他们为什么对唐宁无甚助益。如果我们仔细考察荷兰省摄政官中的唐宁心腹,便会发现:他与驻海牙的弗里斯兰代表团有着良好联络,在吕伐登时与弗里斯兰的两名主要代表——埃波·范博斯特马和威廉·范哈伦保持着频繁联系;然而,他却基本没能将势力渗透进荷兰省和泽兰省三级会议,也没能在那里找到同谋。事实上,到1662年夏,荷兰省和泽兰省已在德维特背后团结起来,团结程度之深甚至让德维特能够果断执行的政策、升级海军装备、违抗英格兰国王。而英格兰的策略实际上削弱了奥伦治一派。正如唐宁的一个弗里斯兰心腹在6月所说,德维特“日复一日地加固他在联省的党派,而国王陛下和奥伦治亲王先生的派系开始衰弱” 。

1662年秋的事件确证了这一点。《英荷同盟条约》最终还是在9月签署完毕,但是签署氛围令人忧心;经过了那么长时间的拖延,方方面面都兴起了诸多新的纠纷,以至于同盟条约难以提供奥伦治派阵营所需的稳定的友谊基础。与此同时,荷兰省和泽兰省的三级会议却在执政职位和批准荷葡和约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早先,唐宁曾报告称:“两位大议长之间的协定再次成了三级会议当下的热点,它在泽兰省三级会议中强行通过,但并未执行,弗卢辛和费勒依然顽强地反对。为此老亲王夫人已致信他们,表达诚挚的谢意。” 9月,他忧郁地报告道:尽管他本人和阿马利娅竭力阻止,两名大议长如今已然获胜;德维特“在荷兰省三级会议中做了报告,称在奥伦治亲王年满18岁之前,没有哪个省份会讨论授予他官职的事”。蒂鲍尔特和米德尔堡议事会支持这项协议。由此,泽兰省三级会议以4对2的投票结果战胜了弗卢辛和费勒的异议,通过了该议案。17世纪60年代中期,德维特一直与蒂鲍尔特议事会、米德尔堡议事会和泽兰省三级会议中的主导派别携手合作。

同时,与葡萄牙的和约似乎又一次濒临崩溃,因为英格兰在阻碍和约的落定,而泽兰、格罗宁根和海尔德兰3省也拒绝批准和约。这一困局同样因为荷兰省和泽兰省两位大议长的合作而得以突破。对于弗卢辛的反对和格罗宁根、海尔德兰的激烈斥责,荷兰省和泽兰省同意和约应当采取新的方式来分配葡萄牙出让的盐贸易,以补偿西印度公司在巴西的损失。这尤其对泽兰有利,同时也是对泽兰不再反对批准和约,并在执政问题上与荷兰省合作的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