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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1747—1751年:第二次奥伦治革命(2)

尽管如此,亲王与夫人安妮都愿意与煽动者建立联系。他们认为:普通民众依附于奥伦治家族,而且无论何时,只要摄政官胆敢阻碍执政及其宫廷的意愿,民众都将是威吓摄政官的可靠工具。对于当前反对派摄政官被迫表现出的谄媚顺从,威廉四世相当满意,他以为,自己可以轻易地维持他们的谦恭和顺从。而在当时的英格兰,威廉四世被嘲讽地贴上了“乌合之众的亲王”的标签,尽管他厌恶暴力和非法行为,但这一称呼颇有道理。1747年11月,有人提议让执政职位在亲王男性和女性后代中世袭,只有阿姆斯特丹一城敢表达保留意见,而新一轮骚乱依然由此爆发,它由鲁塞·德米西和拉普组织。拉普是个瓷器商人、自然神论者。他率领一群市民向议事会递交请愿书。这一行为与鹿特丹的骚动类似。他们要求:执政职位彻底世袭;从公民而不是摄政官家族成员中选取民兵队长和官员;城镇议事会席位轮替,它们应当通过公共拍卖分配,以便为市政金库筹款;恢复行会先前的特权。拉普的支持者满城张贴通告,号召民众于11月9日的指定时间,在市政厅面前的水坝广场集合,以集会示威、支持这些要求。不过这场行动失败了,它退化为小规模骚乱,轻而易举地就被民兵驱散了。

这一阶段,荷兰省三级会议对民众要求做出的唯一让步,就是颁布法令谴责市政官职分配中的腐败行为,并要求市政厅呈交市政官员及其相关津贴的清单。与此同时,执政专注于在整个共和国建立自己的权威,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果。1747年5月,乌得勒支省三级会议被迫在丝毫不做修改的前提下,再次采纳1675年的老规章,赋予威廉四世严密控制该省三级会议及其驻海牙代表的权力,跟当年威廉三世享有的权力一样。在海尔德兰,奥伦治派的贵族院与各城镇展开斗争,前者力主恢复1675年的规章,而后者反对。但渐渐地,亲王及其友人通过常规和非常规手段,镇压了奈梅亨和阿纳姆摄政官的反对意见。1748年1月,阿纳姆爆发骚乱。不久,海尔德兰省三级会议也投票同意恢复1675年的规章,尊亲王为该省及其机构的主人,是各城议事会成员资格的裁决者。

1747年年末以来,格罗宁根省也展开了两派的斗争。一方由格罗宁根城议事会和掌权的土地贵族组成;另一方由在野的土地贵族、城市行会和反叛农民共同构成。在让执政职位彻底世袭这件事上,格罗宁根省三级会议一度拒绝追随荷兰省的脚步,弗里斯兰省三级会议的做法也类似。然而,1748年3月,格罗宁根城和奥默兰双双爆发骚乱,数名土地贵族的宅邸遭到洗劫。格罗宁根城请求亲王派军队帮助恢复秩序,亲王拒绝。而后,格罗宁根省三级会议迅速宣布执政职位完全世袭。1748年5月,格罗宁根城市议事会对民众做出了一些影响深远的让步。市议事会承诺:人民讨论会——相当于海尔德兰和上艾瑟尔的代表大会——将恢复先前的职能和影响力;市政官职任命将改革;从今往后,格罗宁根城与奥默兰的争执将交由执政裁决;行会将恢复先前的特权。

格罗宁根、海尔德兰和德伦特都出现了骚乱,爆发了抗议贵族小团体统治的激烈示威活动。相较而言,上艾瑟尔基本维持和平状态。该省摄政官和贵族没有遇到什么反抗力量,得以坚持一段时间;不过,他们最终还是被迫屈服,恢复了1675年规章,将实权交给执政。

革命的新阶段于1748年5月在弗里斯兰开启,那时乡村民众不仅袭击格里特曼的宅邸,而且开始袭击包税人的住所。6月,哈灵根出现严重暴乱。弗里斯兰省三级会议请求执政派兵,执政拒绝。哈灵根市民派遣代表到省三级会议,要求给予执政完全的世袭权力、撤销消费税包税人、恢复各种据称已丧失的古老特权。其他城镇也选派代表,市民代表的全体大会在吕伐登主教堂召开。市民代表向省三级会议和执政提交了一份包含72项要求的清单,其中涉及司法、经济和财政的各种问题,不过他们尤为强烈的要求是废除消费税包税人。执政对于这项财政要求和其他诸多要求都没有什么热情。不过,亲王与人民之间的联盟还是暂时维持住了。省三级会议被迫赋予执政权力,草拟遏制省政府和该省各城镇议事会滥用权力的规章。1748年12月,亲王提交草案并获通过。规章规定,从此以后,每个格里特里,有资格的选民将选出3位合格的候选人,而后执政将从中选取1人。

正是弗里斯兰打击包税人的行动,触发了荷兰省1748年夏秋季节真正的市民运动。6月13日,哈勒姆愤怒的民众冲击包税人的办公室和住宅。召集民兵的鼓声响起,但响应者寥寥,甚至许多应召而出的人也拒绝帮助包税人保卫住宅。许多包税人的宅邸遭到洗劫,大批精致家具、绘画、瓷器和图书被夺走、砸毁或扔进运河。民兵非但没有镇压民众,反而开始组织会议,草拟提交给市长的要求。军队正在迫近的谣言传来时,民兵关闭了城门,议事会被迫暂停了消费税和市政税的征收,让面包师和杂货店能够以较低价格出卖食物。很快,民兵行动和市民会议精神传播到了荷兰省其他城镇。在莱顿,用当地艺术家小弗兰斯·范米里斯的话说,人们从6月17日开始对包税人采取“报复”行动,手段是洗劫他们的宅邸。城市民兵不仅拒绝打击民众,而且在表述人民政治要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要求共计10项,最重要的内容包括:摄政官不得再任命自己指挥民兵;在任命官员的问题上,民兵团体本身应当享有主要发言权;应当任命市民代表来检查税务登记,以防摄政官低报自己的财产,进而将过多负担转嫁到其他市民身上;公布城市各种特权,以便所有市民知晓自己的权利;恢复行会的权力;严厉执行禁止诅咒和不守安息日的法令;在城里任命更多“老派”讲道者——富修斯派讲道者。上述这些要求的整体要旨在于,摄政官政府应当改为对市民负责,并且可以说受民兵组织和其他人民代表机构监督。

哈勒姆、莱顿和海牙的骚乱进而触发了阿姆斯特丹的新一轮骚动。这里的民兵同样拒绝将刺刀或火枪对准“暴民”。在阿姆斯特丹新一轮骚乱的前两天,即6月24日至25日,该城20多个包税人的住宅遭到洗劫。当时描绘劫掠活动的图画显示,妇女冲锋在前,毁坏贵重家具,把古老的时钟推进运河,将精致瓷器从楼上的窗户扔下摔毁,同时也将部分财物据为己有。第二天,当民众开始袭击其他富人的宅邸时,民兵终于开火了,这一行为造成数人死伤。同一日,奥伦治亲王现身荷兰省三级会议,建议立即撤销包税公司,他的演讲稿被刊印并散发到民众中,三级会议暂停了包税公司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