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农民的解放

从18世纪下半叶到19世纪,工业化的狂飙席卷整个世界。从风力、水力、煤、电力到石油,能源利用的革新彻底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模式,生产所需的原料日趋多样化。与此同时,化学工业的崛起,使原本不被在意的材料也被转化为可用的产品。

当此之时,工厂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农村的青年人背井离乡,奔赴远方的城市。这就是现代这只“怪兽”刚刚到来时的情景。

福特的“汽车革命”足以证明,与其说需要是发明之母,不如倒过来说,发明是需要之母。没有汽车之前,人们只需要马车;汽车出现之后,人人都想要的是一辆汽车,而不再是一辆马车。

从技术角度来说,如果汽车是通用机器的话,那么收割机就是农业机械专业化的成果。

在独立战争前后,美国依然是一个传统的农民国家。虽然这些来自欧洲的移民已经在此经营了一个多世纪,但生产条件仍然十分原始,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机器。1769年,有人对弗吉尼亚10个种植园仓库进行调查,只发现了4张犁。一个弗吉尼亚人说,1753年他步行了225公里,没有看见一张犁或一驾马车。

因为缺乏高效的农业机械,面对大片的土地,人们只能采用刀耕火种的原始方式。实际上,在19世纪刚刚拉开帷幕的时候,无论在世界的哪里,机器都还是稀罕之物,大多数人都是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民,劳动工具就是锄头、铁锹、连枷、马拉犁或者牛拉犁,还有手推车。

北美大平原的土地广阔而坚硬,简陋的工具根本无法耕作,从落基山到密西西比河谷和大湖区,一片蛮荒,成群的野牛四处游荡。自古以来这里的农业生产就难以开展,人口稀少的印第安人只能靠追捕野牛艰难维生。1827年美国作家库柏写《大草原》时,说这里幅员辽阔,却没有办法建立起能维系稠密人口生存的农业区,一切都毫无希望。

在一些发明家的努力下,人们终于制造出更高效的犁。1797年,新泽西的查尔斯·纽伯德为一种铸铁爬犁申请专利,该装置将犁头与犁板合在一起。查尔斯当时只有17岁,比惠特尼发明轧棉机时的年龄还要小。1814年,纽约的杰斯罗·伍德进一步将犁的部件加以制式化,这样一来,如果农民的犁头或犁板坏了,就可以买一个零件换上,而不需要将整个犁换掉。

19世纪30年代,定居伊利诺伊的铁匠约翰·迪尔制出了完全抛光的钢制犁头,这种犁头可以更加容易地翻开坚硬、长满野草的泥土。据估算,这种新犁节省出了多达三分之一的耕马。

有了新犁,农场主能够开垦出比以前大得多的土地。这时,他们最需要的是在收割技术上的突破。

随着旧大陆的小麦被引进到北美,这片荒原终于焕发生机,“北美大平原实验”成功创造了一个繁荣的农业时代。但在麦考密克收割机问世之前,美国的农业生产一直沿用着欧洲古老的耕作方式。

麦考密克的父亲是一个拥有1200英亩 土地的农场主。当时小麦的种植面积一般都不是很大,因为小麦成熟后收割的时间非常有限。收割太早,籽粒没有成熟,太晚则籽粒易落,只有短短数日适宜收割,因此在中国,农民将三夏大忙称为“虎口夺食”。

在完全靠人工作业的条件下,一个人用镰刀每天最多只能收割1英亩小麦。所以,当时种植小麦的面积受到收割的劳动力限制。

麦考密克把小麦收割的过程分解成几个步骤,每个步骤对应一种机械装置,这些机械装置共同组成一套完整的收割机器。最终,他设计制作出第一台由两匹马牵引的联合收割机,其收割效率相当于30个人工,这是联合收割机研制的重大突破。

此后,麦考密克一直致力于联合收割机的改进和制造,他生产的联合收割机供不应求。最大型的联合收割机由40匹马牵引,收割幅宽达30米,收割机上还装有麦秸打包装置。

在1851年的首届世博会上,麦考密克的收割机遭到了嘲笑,人们说它是“飞行器、手推车以及四轮马车的混血儿”。但经过麦田试验后,《泰晤士报》称赞道:“美国收割机是国外对我们突破先前知识最有价值的贡献。”在英国举办的这场工业盛会中,收割机和柯尔特转轮手枪一起,预示着美国作为经济强权的崛起,工业化已不再是英国可以垄断的事业。

世博会后的5年时间里,麦考密克收割机就售出了5000台。

有了收割机,一个人一天至少可以收割8英亩的小麦,这几乎是从前人工收割效率的十几倍。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

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岗。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背傍。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田家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无论中外,农民自古都是天底下最辛苦、最劳累的人。只有那些从未从事过农业劳动的人,才会小看农业机械的伟大意义。

轧棉机与收割机这两项美国人的发明,把长期阻碍生产率提高的障碍排除了。就收割机而言,原先需要所有人,包括男人、女人和孩子一起出动来收割谷物,这时变成了单个人的工作。稍后出现的蒸汽打谷机进一步扩展了这种工序,收割变成了直接收获脱粒的谷物,而脱粒机比一个人手工脱粒的速度快120倍。

收割小麦是农业生产中最紧张繁重的工作,收割机取代了古老的镰刀,机器改写了一切。收割机不仅节省了大量劳动力,而且大大减少了一般人工收割所造成的脱粒损失。

在联合收割机出现之后,播种机也应运而生。庄稼从种到收都实现了机械化,这大大节约了劳动力成本。

此外,在割草、下种、施肥等方面都有相应的机器被发明制造出来,这些机器既便宜又实用,既省时又省钱,在美国西部以及全美国被广泛使用。据统计,从1830年到1880年,美国农民的个人生产能力平均提高了12倍。

科学技术解放了人类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使农民不再是劳苦的代名词。

在19世纪50年代的美国,一个典型的农场主拥有至少100英亩土地,其所拥有的机器包括“1台联合收割机兼割草机,1台马拉耕地机,1台播种机和割草机,1台脱粒机和谷物清洁机,1台轻便的谷物磨粉机,1台玉米剥壳机,1台马力螺纹磨,3只耙,1只滚筒,2台中耕机和3张犁” 。

接下来的美国内战明显刺激了产业升级,因为大量青壮年都去打仗,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减少,美国农业不得不走向机械化。

1860年之前,美国使用机器的农场只有8万多个,后来这个数字很快就变成了30多万。随着机器的介入,一少部分人养活了大多数人,粮食生产主要用来销售和出口,而不是自己食用。

机器改变了农业,也改变了社会形态。农业机械化为工业部门提供了成熟的劳动力,年轻一代更乐意移居城市。

所以,美国经济学家福克讷说:“美国的农业革命,在使用机器方面,是出现于1860年以后的那半个世纪。”

到1880年,美国农业生产中所使用的蒸汽机总功率已经达到120万马力。1889年,美国人贝斯特制造出第一台由蒸汽机驱动的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一天最多可收割超过120英亩小麦,其效率是人工收割的100多倍。

随着内燃机时代的到来,联合收割机终于完善定型,成为大田作业不可或缺的农业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