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火焰起 “坑儒”怨声高(一)
但是,如果我们仔细耙梳历史,就会发现,对于始皇帝嬴政来说,焚书确有,坑儒则很可能是汉朝人所编造的一个历史谎言!
我在研究生时代,细读司马迁《史记》,一字一句研究了嬴政“焚书坑儒”之记述,看到“坑儒”,忽然觉得记述内容有些前言不搭后语,逻辑上很有不通之处:
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仆射周青臣进颂曰:“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
始皇悦。
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始皇下其议。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制曰:“可。”
这件事情,就是秦始皇焚书始末,发生在始皇三十四年,也就是前213年。
当时,秦始皇为了庆祝统一以来自己取得的成就,宣示自己的英明正确,在咸阳宫举办盛大的酒会来招待群臣百僚。除了官员以外,还有类似今天司局级顾问调研员的“博士”七十多人。
这样的宫廷酒会,如果当时大家都喊喊万岁,打打哈哈,其实也就过去了。偏偏有个叫周青臣的官员想当众拍始皇帝马屁,竭力赞誉郡县制多么好,奉承说皇帝消除了诸侯分裂的可能性,百姓安乐,载歌载舞,反正始皇帝真真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闻此言,始皇帝大悦,一脑门子高兴。
如果在座大臣们识趣,附和周青臣打打哈哈,避席后匍匐高呼万岁,事情也就过去了。
岂料,出来一个没眼眉的主儿。谁呢,那就是原先的齐国人,当时在秦国当博士的淳于越。他一点也不给周青臣面子,责斥他不是真正的忠臣,只知道当面阿谀奉承皇帝,最终结局,就是彰显皇帝的过错。为此,他回顾历史,以昔日殷朝周朝享国日久为例,认为秦国也应该大封功臣和宗室,提倡师古学旧。
周青臣闻言,自然愤怒;但更愤怒的,自然是秦始皇了。怒则怒矣,当时酒宴盛会,嬴政也不好马上发作,就把淳于越的意见摆在台面上,让大臣们仔细分析是对是错。
对于淳于越这个书呆子的意见,周青臣虽怒,怒在表面;而有一个人怒气和始皇帝差不多高,那个人,正是当国丞相李斯。
早在几年前,李斯曾在始皇帝面前大肆抨击了主张分封制的丞相王绾。经过仔细斟酌,秦始皇最终同意了李斯的意见,因为郡县制非常有利于君主集权统治。所以,无论在感情上还是理智上,李斯更能让始皇帝高兴,并且在后来迫使王绾让出丞相之位。
李斯本人非常明白,郡县制不仅仅是大秦帝国的统治基石,也是自己赖以端立朝堂的权力基石。超乎意料的是,几年之后,在群臣称贺的朝堂之上,竟然出现了与自己和皇帝唱反调的书呆子淳于越,这不得不让人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李斯当然也知道,郡县制或者分封制,绝对不是朝臣之间的什么理论之争,身为儒生的淳于越,肯定也不是想从皇帝手中分权,全面搞从前殷周的分封制。其实他也是另一种思路的拍马屁,尊荣和分封诸皇子,也是为了保证秦帝国的万世不衰。
李斯毕竟是李斯,如同昔日唆使秦始皇杀掉自己潜在的竞争对手韩非一样,他一定要防患于未然。
李斯知道,淳于越这种书呆子,朝廷养了不少。他们做做政治装点还是可以的,但这类人饱读诗书,毕竟爱思考、能思考、容易冲动。日后,他们总会站出来指责自己主持下的法规和政策。如此,这些人必然会成为自己执政过程中的障碍。与其等到皇帝哪天受这群人的影响,不如先下手为强。
作为人精,作为朝廷第一号大臣,李斯的最大优势还是善于察言观色。朝堂宴会之上,周青臣虽然阿谀奉承,但当时始皇帝的脸色是“大悦”;淳于越虽然直言敢谏,但始皇帝脸上显露的,是那种内怀愠怒的隐忍。所以,跟随皇帝的感觉走,是做臣子最大的自保手段。
于是,回到丞相府和秘书班子仔细研究后,李斯决定对淳于越们展开迎头痛击。他马上上书嬴政,把分封制批驳成乱国乱军的大恶,并且牵引扩散,笔锋一转,进而认定要在更高层次上统一思想,反对一切存在的或者潜在的能够对大秦帝国造成意识形态混乱的书籍和思想。
李斯疏中强烈建议,始皇帝应该下诏全国,除了医药、卜筮和农业专业书籍以外,应该把从前那些《诗》《书》以及流行多年的百家学派的书籍,全部视为异端邪说,委派各地地方官搜集烧毁。即使敢于私下讨论这些著作的人,也要处以“弃市”刑罚,而敢于公开是古非今的,更要夷其三族!
如此有理论有实际处理方式的奏疏,出于一个丞相之手,不可谓不狠,不可谓不毒。
而始皇帝本人呢,原本对于淳于越和儒生,包括诸子百家和先秦的典籍,都没有明显的恶感。他太爷爷秦昭王“亲切”会见过大儒荀子;而其父庄襄王的左膀右臂,也是自己青少年时期的良师益友吕不韦,也曾是大杂家,亦商亦文。而且,朝堂所豢养的这帮儒生,在自己平灭六国的过程中,都没少歌功颂德拍马屁。
但是,作为刚刚大一统天下的始皇帝,他的政治嗅觉还是很敏锐的。所以,没有再做任何深入的思考,他马上同意了丞相李斯的奏疏。他拿起笔,很简单写了一个字:“可!”
这个“可”字,也是秦始皇“朕心颇慰”四个大字的“缩写”。这一个字,就定下了日后秦朝无法为后人原谅的焚书决定。
所有的涟漪,都会源于最早的一粒石子。
周青臣不拍马屁,淳于越就不会煞风景;淳于越不煞风景,李斯就不会动杀心;李斯不动杀心,嬴政也不会下焚书的诏令——表面上,全国范围内大肆焚书,似乎统一了思想,即贯彻商鞅派法家原教旨主义。
但恰恰是如此激烈的举动,也使得法家成为当时和后世所有知识分子的公敌。更糟糕的是,秦始皇高兴了,而秦国的储君、作为儒家子弟的扶苏非常不高兴。由此,李斯刚刚愉悦的内心马上涂抹上了一层重重的黑色,他知道,一俟日后扶苏登基为帝,等待自己的肯定是政治清算。正是与公子扶苏的这种“过节”,日后始皇帝崩于沙丘,左思右想,李斯才走出了人生中最大的错招儿,和宦者赵高走到了一起。其结果,不仅自己被虐杀、夷三族,秦帝国最终也灰飞烟灭……
如果从文学角度阅读李斯奏疏,文采飞扬,思维缜密,大有博学鸿文的气势。其思想内核,其实还是取自商鞅以及被他害死的老同学韩非。韩非曾经明确指出:“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
自商鞅变法以来,其实秦国以法家专制集权来钳制思想的政策行之有效,一统天下之后始皇帝继续文化专制政策,也在意料之中。但有一个历史吊诡之处在于,竭力奉劝秦始皇施行文化专制主义的大推手韩非和李斯,他们的老师竟然都是大儒荀子。而荀子的理想,乃是在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同世界之中隆礼乐、倡诗书。
始皇帝焚书,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最可惜的是当时被灭六国的国史,基本被烧毁殆尽,所以司马迁写《史记》的时候,大挠头皮。而秦国自己保存完好的《秦记》,又无详细日月记载,更让太史公犯愁。
不细读史书的人,都以为秦始皇当把《诗》《书》以及百家之书都烧光了,其实不是,作为当时的“供批判用”原始材料,李斯在疏奏里面建议,允许朝廷保留了一些原本。可惜,后来项羽怒火冲天,大烧咸阳宫殿,秦廷博士们掌管的那些“国家图书”,都在熊熊烈焰中化为灰烬。其中,也包括秦朝下令特别保护的许多有关医药、卜筮以及实用的科技类图书。而这些书籍的内容,我们后人只有在墓葬挖掘过程中侥幸挖出一些保存完好的。一竹一简,奉为拱璧。
“焚书”,确实是秦始皇一生中最大错棋之一,难怪唐朝书生章碣就大吟一诗:
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焚书坑》)
历史,总是存有无数的黑色幽默!
岂容清史尽成灰!焚书,始皇帝和李斯确实干了,而且遗毒深远;但坑儒一事,确实还值得我们后人大加商榷。
发生在始皇三十五年的“坑儒”之事,司马迁《史记》中这样记载:
侯生、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
于是,乃亡去。
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
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可见,活埋“诸生”的事件,与其说是“坑儒”,不如说是“坑方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