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权纷争的历史回顾
由于铁路关系到中国的主权和国家的兴盛,在四川人民强烈呼吁下,开明的四川总督锡良于1903年上疏,力主中国自办川汉铁路,不让外国人染指。
清廷觉得锡良所奏有理,1904年初,谕旨发下,在成都岳府街挂出了“官办四川省川汉铁路总公司”的牌子。到了1905年,官办改为“官绅合办”,又过两年,终于完全改为“商办”。
面对当时列强强索川汉铁路权利的情势,四川人民非常有危机感和紧迫感。几年来,他们含辛茹苦,一直推动修路救亡运动。前车有鉴,朝鲜、印度以及我国东北地区,当时皆因路权被洋人所夺,最终连带主权丧失。四川人民强烈认识到:“(列强瓜分中国之诡计)其最坚牢而最惨败者,莫若铁路政策!”(《商办川汉铁路公司白话广告》)
川汉铁路的预定设计路线,自湖北汉口经宜昌,过四川夔州、万县、重庆、永川、内江、资阳,最后抵成都,总长1500公里左右。
1906年,川督锡良与湖广总督张之洞相约,川汉铁路宜昌段以下,连接京汉铁路干线在湖北境内的铁路,由湖北省负责修筑;宜昌以上湖北境内的铁路,由四川省修建。铁路修成后,经二十五年时间,再由湖北省政府备价赎回。而四川省的铁路,皆由四川省筹资修建。
由于鄂、蜀两地山川险峻,修筑如此长的铁路线,初步预算高达五千万两白银。为此,四川人民出钱出力,倾其所有,积极认购股票,连在日的四川籍留学生也踊跃筹款,四处号召集股修路,并带头认股。
根据锡良所定的《川汉铁路总公司集股章程》,川汉铁路的修建,只召中国人入股,既不借外债,也不招洋股。集资和股款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四种:
第一,认购之股,乃官绅商民自愿以资金认购股票者;
第二,抽租之股,凡业田之家,收租十石以上者,按该年实收之数,抽取3。照市价折合银两后作为铁路股款(各川县“酌情更改”,起征点非常不同);
第三,官本之股,以国家资本投入公司作股本;
第四,公利之股,川汉铁路公司筹款办实业,收取余利,然后再投入,以作铁路股本的股份。
在上述四种股款中,抽租之股(租股)所占份额最大,以1911年集资银两的近一千二百万估算,租股占76以上。也就是说,当时全川七千万人民,不论贫富贵贱,均因租股而与川汉铁路扯上了干系。这样一来,川地铁路就关涉到四川全省中小地主以及广大劳苦农民(自耕农和佃农)的根本利益。“川路股款,独持人民租股为大宗”。(《邮传部奏折》)
六年间,租股征收总额超过九百二十八万两白银,相当于同时期四川省地白银税额总数的三倍,并超过以商股为主的浙江铁路实收股总额的九百二十五万两,多于湖南铁路和湖北铁路全部实收股款的八百六十四万两,甚至接近苏路、赣路、皖路、黑省、同蒲、洛潼等铁路相加在一起的全部实收总路款的一千零三十万两。
可见,川路租股的征收额,为数甚巨,牵涉在四川的经济利益,不可谓不大。租股同“有去无回”的“封建”捐税相比,有着明显的“资本主义”性质。因为,租股股票,乃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有价证券,可以自由买卖和转让。一旦路成,租股股票与购股股票具有同等价值,都可以分取红利。
作为垫支资本,租股在川汉铁路中发挥了极其重大的作用。
有人可能奇怪,既然修路有利可图,为何清政府没有实行“官办”呢?这是因为,当时清廷赔款压力巨大,而要举办的“新政”也极费钱。在此拮据状态下,清政府根本无力参与这项估款达五千万两白银(甚至更多)的工程。
川汉铁路自1906年就开始了勘路工作,1908年又聘主持京张铁路工程的詹天佑为总工程师。几万筑路工人加紧修建,至武昌起义前,已经修成铁路三十多里,因桥洞未完工的未通车铁路也有八十多里。
相较之下,湖北方面,由清廷聘请洋人为总工程师的宜昌以下段川汉铁路,没有丝毫进展,仅仅做了点象征性的测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