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秦月汉关七绝圣手,学道入仕诗家夫子(1)

书名:诗词里的中国:唐诗1本章字数:1800

出塞

王昌龄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唐朝的历史,一半在书中,一半在诗中。边塞诗就是唐诗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彼时,科举诞生不久,每年录取的名额只有一二百个,能通过博学宏词科进入官场的少之又少。再加上门荫入仕,流外人员等等,举子们进入仕途之后也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

好在官员选拔和晋升的方式不止一种。随着大唐盛世的惠临,强大的边防军力和高度自信的时代风气,让文人把目光投向了边疆。

大唐开国以来,边境战争始终未断,在御敌的唐军中,除了带兵打仗的将军,还需要大批文官随军掌管文书事务。所以,很多文人有了投笔从戎、去绝域边塞为国尽忠的机会。

从来没有哪个时代能比唐朝的年轻人更渴望军营。

“初唐四杰”之一的杨炯曾有“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的豪言壮语。在前辈的激励下,岑参、王昌龄、王之涣等人,也都纷纷赶赴西北边塞一展宏图。

西域的大漠风光,边塞的苦寒、离家的愁思,与爱国之心、建功之志一起被他们收入诗中,最终交汇成最为雄壮的边塞诗。其中最出色的边塞诗人,便是王昌龄。

公元698年,王昌龄出生于山西太原的农村。他从小放牛种地,这种农家生活一直持续到他二十几岁。除了才华,他一无所有,没背景、没钱、没关系。

他自称“久于贫贱,是以多知危苦之事”。因为举荐无门,家里日渐困窘,王昌龄决心改变自身和家庭的处境。

二十三岁时,王昌龄离开家乡,前往嵩山学道。当时去学道的人,一般有三种:一种万念俱灰,看破红尘;一种太有钱,闲得没事干就自己找一点虚无缥缈的寄托,企图长生不老;还有一种太没钱,总得找个活计了却残生。王昌龄就属于最后一种。

学道生活是安静的,他除了学道,还顺带着读些书,往来于山水密林间,“时余采菖蒲,忽见嵩之阳”,生活虽然清苦,但也悠然自得。

终究是山外的世界更适合有抱负的年轻人,二十六岁时,他走出嵩山,到长安闯荡,可碰了一鼻子灰。

公元724年,二十七岁的王昌龄恰巧看到塞外招兵的布告,顿时心生希望,于是快马加鞭,踏上了前往边塞的道路。

他一路向西,经过兰州,穿越河西走廊,一直走到了玉门。头顶是自由的塞外风,脚下是沉重的边关土。他的目标是当时临洮军的驻扎地—鄯州,也就是陇右节度使的所在地。

途中正好经过了武街古战场,大唐军队曾经在这里击败了吐蕃。河沟中遗迹犹存,路边的草丛中白骨可见。这一切都令人触目惊心。面对此景,王昌龄写下了“黄尘足今古,白骨乱蓬蒿”的诗句。

三年的边塞生活,虽未见王昌龄的宝剑在战场上闪光,但他笔下的一首首边塞诗,却纷纷冲出军营大帐,被无数战士在烽火硝烟中传诵。其中的七绝《出塞》更是回响在大唐的上空,让他身在边关,名满天下。

当时唐朝的文人们都非常钦佩带兵打仗的将军,常在诗歌中表达对名将的赞美及对胜利的渴望。王昌龄的这首《出塞》便是如此。

全诗从写景入手。首句“秦时明月汉时关”横空出世,用粗线条勾勒出冷月照边关的轮廓,渲染出了苍凉寂寥的氛围。“秦时明月汉时关”不能理解为秦朝的明月,汉代的边关。古人写诗的时候常用“互文”的修辞手法。“秦”“汉”“关”“明月”四个意象交错使用,合在一起—“秦汉的明月和边关”—这样理解才是正确的。

不仅如此,这一句还给广袤的边塞注入了悠远的历史感—明月和边关,仿佛异度空间与此时此地的连接点,又像是金戈铁马、血衣枯骨的见证者。简简单单七个字,就把整首诗的豪迈与大气展露无遗,也为诗歌的展开做了铺垫。

面对这样的景象,王昌龄难免触景生情,自然联想起秦汉以来无数献身边疆、马革裹尸的将士。次句“万里长征人未还”,袭自隋代卢思道《从军行》中的“塞外征人殊未还”。这两句诗都没有直接描写战争的场面,而是以未见归人来表达战争的惨烈及对边塞将士的同情。

诗句中的“人”,既是指已经战死的将士,也指还在戍守、不能回归的将士。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在卢思道的诗句中直接写明了将士们身在“塞外”,而王昌龄的诗句中以“万里长征”代指,以具体的空间距离点明边塞的偏远。“万里”指边塞和内地相距万里,虽是虚指,却突出了疏离感,给人以想象空间。

把“秦时明月汉时关”与“万里长征人未还”放在一起,前一句开阔悠远,后一句悲壮深沉,前一句以气魄取胜,后一句又增添了许多人文关怀—王昌龄不愧是“诗家夫子”。

但是出现如此多的牺牲,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在接下来的三、四句,王昌龄就给出了答案—“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倘若汉代名将卫青和李广还健在,绝不会让胡人的骑兵跨过阴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