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西洋文化持什么态度(1)
冯友兰
自民初以来,我们对于西洋之知识,日益增加,渐知所谓西洋文化,绝不是一个什么“德”、一个什么“统”,或一个什么“家”所能尽。清末人这种看法,就其内容看,遂成为可笑的附会,而民初人之知识,又不能用别的标准,以为文化分类。他们于是尽弃清末人所说,不但弃其所说,而并弃其看法。他们知清末人之错误,而不知其错误在于何处,遂并其不错误者而亦弃之。这是民初人的错误。
民初以来,一般人专从特殊的观点,以看所谓西洋文化。他们所谓西洋文化,是“西洋”文化,此即是说,是个特殊的文化。这个特殊的文化,在他们面前,好像是一个“全牛”,其中条理,他们看不出。他们常说,中国人如何如何,西洋人如何如何。好像在他们的心目中,中国人之是如何如何,是因为其是中国人;西洋人之是如何如何,是因为其是西洋人。他们似乎不知,至少是不注意,中国人之所以是如何如何,乃因中国文化在某方面是属于某类文化;西洋人之所以是如何如何,乃因西洋文化在某方面是属于某类文化。譬如张三因患伤寒而发烧,李四因患疟疾而发冷。张三之发烧,乃因其是患伤寒病的人,并不是因为他是张三。李四之发冷,乃因其是患疟疾的人,并不是因为他是李四。任何人患了伤寒病,都要发烧;任何人患了疟疾,都要发冷。上帝,如果有上帝,可以不患伤寒病,不患疟疾,但如果他患了伤寒病,他亦必要发烧;如果他患了疟疾,他亦必发冷。
把所谓西洋文化当成一个特殊的文化看,学西洋亦发生问题。一个个体,是一个特殊,它是不可学的。凡所谓学某个体者,其实并不是学某个体,不过是学某个体之某方面,学某个体所以属于某类之某性。例如孟子说,他愿学孔子。他所愿学而且能学者,是孔子之是圣人之一方面。若孔子之其他方面,如其是鲁人,为鲁司寇,活七十余岁等,皆是不能学的。说某个体之某方面,即是以某个体为一某类之例而观之,即是从某类之观点,以观某个体。从某类之观点,以观某个体,则某个体于此方面所有之某性,即是其主要的性质。其所有之别的性,即是其偶然的性质。例如从圣人之类之观点以观孔子,则其“圣德”是其主要的性质。其所有之别的性,如是鲁人等,皆是偶然的性质。孟子必如此看孔子,然后孔子方可学。如把一个个体作一整个看,则是不可学的。一个个体不可学,正如一个“全牛”不可吃。
其所以如此者,因一特殊的事物,可以同时属于许多类,同时有许多性。若把一特殊的事物,作为某一类之例而观之,我们固可说此特殊的事物所有之许多性质中,哪些是主要的,哪些是偶然的。但若把一特殊的事物作为一特殊的事物而观之,则此特殊的事物,无论其为何事物,皆是一五光十色的“全牛”。于此五光十色中,我们不能指出哪些是其主要的性质,哪些是其偶然的性质。例如我们把张三当成一个科学家看,我们可知其能研究科学是其主要的性质,至其所有之他性质,如是西洋人,或是中国人等,都是其偶然的性质,与他之是科学家与否毫无关系。但如我们把张三当成张三看,则不能说,不能指出,张三所有哪些性质是主要的,哪些是偶然的。
一个国家或民族所有之文化,是特殊的文化,是很复杂的,可以同时属于许多类,有许多性。所谓西洋文化,亦属于许多类,亦有许多性。若从一种文化类之观点,以看所谓西洋文化,则于其许多性中,何者是主要的性质,何者是偶然的性质,我们可以说,可以指出。但若从一特殊的文化之观点,以看西洋文化,则所谓西洋文化,亦是一个五光十色的“全牛”,于此五光十色中,我们不能说,不能指出,何者是西洋文化之主要的性质,何者是其偶然的性质。自民初以来,有些人说科学及民主政治,所谓赛先生及德先生者,是西洋文化,有些人说基督教或天主教是西洋文化。崇拜德赛二先生者,固然不一定崇拜上帝,或且反对有上帝之说,但他们既是说“西洋”文化,他们不能说基督教或天主教,不是西洋文化。
因为有人以西洋文化为一特殊的文化而说之,所以于其提倡西洋化,或西化时,即引起许多纠纷。近数年来,有主张所谓全盘西化论者,有主张所谓部分西化论者,有主张所谓中国本位文化论者。无论其主张如何,但如其所谓文化是指一特殊的文化,则其主张俱是说不通,亦行不通的。
如所谓西洋文化是指一特殊的文化,则所谓全盘西化者,必须将中国文化之一特殊的文化完全变为西洋文化之一特殊的文化。如果如此,则必须中国人俱说洋话,俱穿洋服,俱信天主教或基督教等等,此是说不通,亦行不通的。主张全盘西化论者,实亦不主张此。但若其不主张此,则他所主张即与部分西化论者无异。
但如所谓西洋文化是指一特殊的文化,则主张部分西化论者,亦是说不通,行不通的。因为如以西洋文化为一特殊的文化而观之,则西洋文化是一五光十色的“全牛”,在此五光十色中,我们不能说出、指出,何为主要的性质,何为偶然的性质。如此不能说出、指出,则所谓部分西化论者,将取西洋文化中之何部分以“化”中国?科学家说,西洋之科学,是中国所应取来者。传教师说,西洋之宗教,是中国所应取来者。无论如何说,如果以所谓西洋文化为一特殊的文化而观之,其说总是武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