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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系——文武传家的骄傲传统(3)

杜甫认为自己二姑的行事完全可以和古代鲁国的“义姑姊”相媲美。因为他小时候寄养在二姑家时,有一次与二姑之子同时得病,二姑请来女巫为两个孩子诊病,女巫告诉她:“放在楹门东边的孩子可以活命。”当时二姑之子正好在楹门东边,她为了保住杜甫的性命,立即把杜甫和儿子的位置换了过来,后来她的亲生儿子果真病死了,而杜甫却得以保全下来。二姑弃亲子而救兄子,这样的行事难道不是和鲁国的“义姑姊”的弃子行义很相像吗?当时杜甫还不懂事,等他长大后才从仆人口中听说此事,这对他触动很大。可以说,杜甫后来同情弱小、怜悯民瘼思想的形成,与二姑的身教有很大的关系。在二姑的葬礼上,杜甫对人们讲起这段往事,大家听了也都非常感动,认为确实可以和鲁国“义姑姊”的事迹相媲美,于是一起为她定下了“义姑”的谥号。杜甫在墓志铭的最后说:“君子以为鲁义姑者,遇暴客于郊,抱其所携,弃其所抱,以割私爱,县君有焉。是以举兹一隅,昭彼百行,铭而不韵,盖情至无文。其词曰:呜呼!有唐义姑京兆杜氏之墓。”

杜甫的父亲名叫杜闲,是杜审言的长子,先后做过武功尉、奉天令、兖州司马、朝议大夫,于开元二十九年去世。不过武功尉和奉天令这两个官职的官阶差距过大,表明其中的迁转经历仍有巨大的空白需要填补。《全唐诗》中没有留下杜闲的任何诗作,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杜闲一定继承了杜氏家风,作为著名诗人杜审言的长子,他不可能不会写诗,要不然杜甫也不会自豪地说“诗是吾家事”了。另外杜审言曾夸口说“吾笔当得王羲之北面”,其言虽狂傲,不过也说明他在书法方面应该是有一定造诣的,不然也不会自负如此。杜闲也继承了杜氏家族的书法传统,其书法作品宋人尚能见到。北宋蔡居厚在《蔡宽夫诗话》中说,他家就藏有杜闲所书《豆卢府君德政碑》,称其风格“简远精劲”,笔法多出于薛稷和魏华。杜闲对杜甫的教育倾注了不少心血,杜甫自称“九龄书大字”“鹅费羲之墨”,看来他从幼年起在书法上就下过一番苦功,这与其父的督导是分不开的。另外杜甫说“书贵瘦硬方通神”,又说“笔力破余地”,十分强调笔锋的力量,最激赏“瘦硬”的风格,这与杜闲“简远精劲”的书风也非常接近。杜甫对自己的书法水平也是很自信的,和其祖父一样,也曾以王羲之自比,《得房公池鹅》诗中说“凤凰池上应回首,为报笼随王右军”,其自诩之情,溢于言表。不过杜甫的墨迹并没有流传下来,我们对其书法水平和风格知之甚少。从现有的材料看,最早称见过杜甫墨迹的是宋人,据《漫叟诗话》载,宋人徐师川说,一士大夫家有老杜《曲江对酒》的墨迹,“桃花细逐杨花落”原本初为“桃花欲共杨花语”,“自以淡墨改三字,乃知古人字不厌改也,不然,何以有日锻月炼之语?”这里作者只是想说明古人诗作是经过反复修改的,并未言及杜甫的书法水平。明末清初时,钱谦益称其同僚胡俨在内阁见过杜甫《赠卫八处士》的墨迹,并称其“字甚怪伟”。经过明末清初的大动乱,这幅弥足珍贵的杜甫真迹就此失去了下落。直到乾隆年间,爱好书画收藏的广西合浦人李符清又重新得到这幅墨宝,欣喜之余,将其书斋命名为“宝杜斋”。李符清,字仲节,号载园,乾隆四十八年举人,选为直隶满城县知县,还任过天津府沧州知州、正定府正定县知县,后升为大名府开州知州,以功擢升直隶州知州,卒于嘉庆十三年。钱泳《履园丛话》卷十载:

嘉庆丁卯岁,粵东李载园太守来吴门,携有杜少陵《赠卫八处士》诗墨迹卷,其书皆狂草,如张长史笔意。

嘉庆十二年,钱泳曾与吴绍浣、李符清在杭州虎丘同赏这幅杜甫真迹,并称其字体为狂草,此后这幅墨迹再未见诸记载。另外,清末的金石学家叶昌炽称,光绪二十七年夏,得巴州杜甫行书《严公九日南山诗》石拓片,该石现存四川巴中市南龛。可这幅杜甫手迹经过专家考辨,已基本认定为后人伪造。看来杜甫的遗墨已最终湮没于历史的烟尘之中了,只为后人留下了些许的雪泥鸿爪。

杜闲的原配夫人是清河崔氏,杜甫即崔氏所生。崔氏死后,杜甫即由其二姑抚养。至于生母崔氏是在杜甫几岁去世的,没有明确的记载,不过杜甫开元三年在郾城见过公孙大娘舞剑器,那时他应和父母在一起,说明崔氏在他三岁以前尚健在。幼年即失去母爱,对杜甫来说是相当不幸的,虽然这份母爱从二姑那里得到了很大的补偿,但姑母终究无法取代生母。从现存杜诗当中,我们确实看不到任何关于他母亲的记载,也许杜甫是把对母亲的思念之情深深埋在心底了吧,也就难怪宋人会生出各种联想和猜测了。不过即便如此,我们通读杜诗,还是能隐约感觉到杜甫对母爱的渴望以及对母亲的思念,比如他在秦州写的《凤凰台》诗中,写凤凰台上有一只“饥寒日啾啾”的“无母之雏”,诗人颇为怜悯哀伤,并表示愿意自剖心血,供其饮啄。杜甫甘愿为无母之凤雏剖肝沥胆、奉献心血,那饥寒鸣啾啾的凤雏不正是他幼年失母经历的艺术缩影吗?诗人对无母凤雏尽显哀怜之情,不也正是对其幼年经历的自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