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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雍正革新 从征战到治理的战略转折(10)

联合专政:对汉族士绅的打压与拉拢

雍正既是满洲贵族统治集团的总头目,又是中华帝国的皇帝,这两个身份的叠加让他在做行政决策的时候看起来具有“精神分裂”的特征。

我们在前面说了,朱元璋和雍正是古代皇帝中的两大“劳模”,他们都极为勤奋地工作,想把国家治理好,并且以对违法乱纪的官僚权贵下手比较狠而出名。这是他们的相似之处。但朱元璋是底层革命出身的英雄,雍正是世袭的皇帝,他们又有着一些本质的区别。

朱元璋敢于让普通老百姓参与打击官僚集团,专门发布法令鼓励受到政府迫害的平民把腐败官员抓起来绑到京城处理,后来真的有人这么干了,朱元璋就真的把官员杀了而且给了百姓奖励。朱元璋喜欢群众聚集起来找他,群众集体上访都不需要官府发“路引”,“虽无文引,同行人众,或三五十名,或百十名,至于三五百名”,只要各处关口要津查问清楚是入京的,即刻放行,不得阻拦,否则一律杀头。雍正绝对不敢这么干,再苦再累,反腐败也只能由他自己来反,民间若是敢于对抗官府权威,就一定要残酷镇压,连聚众抗议的领头者都要处死,更别说闹到京城来了。

雍正极为害怕民间政治言论,借吕留良案将“文字狱”的威力推到了一个新高度,打击杀戮之广超过了顺治、康熙两朝。

朱元璋要求家家户户学习《大诰》,想让老百姓都知道如何协助朝廷反腐败;雍正要求家家户户学习《大义觉迷录》,想让老百姓都知道清朝统治如何伟大以及他本人如何辛苦工作和英明决策。

雍正既想维护老百姓利益又害怕人民,这种看似分裂矛盾的地方,其实正反映了他所代表的清政府政权性质。

清政府是满洲军事勋贵和中原汉族地主士绅阶层联合专政的政权。在入关之初,清廷作为军事征服者,联合专政的性质比较轻微。满洲贵族集团的利益压倒一切,他们对汉族士绅和老百姓都同样凶狠,通过战争和屠杀掠夺了明王朝数百年积累的大量财富。

大规模的战争结束以后,这种掠夺的政策仍然在延续。圈地和追逃不再是主要矛盾,主要矛盾变成了贵族集团的资源索取与士绅地主聚集财富之间的矛盾。钱粮征收力度空前增大。明朝末年,各地拖欠国家税收五六成是常见现象,而且富人有钱有地还可以有特权逃税,将税转嫁到穷人头上。到了清初,这种情况就绝对不允许出现,哪怕欠一两银子也会被抓起来关进牢房。这对明朝末年国家财政积贫积弱的状况是一种纠正,但也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

清军刚刚入关的时候,为了收买人心,曾经吹嘘过要废除明朝的苛政——主要就是苛捐杂税,宣布把万历、崇祯时期因为战争而增加的“辽饷”“练饷”等各种杂派全部废除,只征收正税。康熙皇帝亲自宣布“永不加赋”。这是一种政治号召,当真忽悠了不少汉族士绅。

但是清朝“永不加赋”的大旗也就立了一年,然后就开征所谓的“九厘银”。什么叫“九厘银”呢?就是明朝末年,万历和崇祯以“辽饷”“练饷”“剿饷”等名义加派的田赋,所有杂派加起来,在正税之外每亩地还要交总共九厘银子。清政府就按照这个标准,在田赋里边增加了九厘银。

清初的正税原本完全照搬的明朝,再加上九厘银,就等于明朝末年的最高标准赋税。也就是“清朝的正税=明朝的正税+明末所有杂派”。清朝的最低收税标准,就是明朝末年的最高收税标准。

明朝的正税用于供养官员和军队,战争经费是杂派里边出的。清朝把“九厘银”并入正税了,全部用于日常供养官员和军队。这样,明清财政关系的公式又可以写成:

清朝前期的日常开支=明朝末年的日常开支+明末战争经费。

后来,雍正把火耗归公,用来给官员和军官们发养廉银,这就相当于又加派了一次。

这个公式就成了:

清朝前期的日常开支=明朝末年的日常开支+明末战争经费+火耗归公。

这些都是日常开支,用来给政府和军队发工资、搞采购。遇到战争,还要再加派。

根据陈锋在《清代军费研究》中的考证,清朝战时军费的来源很杂乱,包括军需的强取与私派、田赋的预征和加征、盐课的加征、房屋税等新加派、捐纳报效等。其中,田赋的预征可以认为会用战争结束以后的田赋减免来抵扣。而陈锋所说的田赋加征主要就是“九厘银”——刚开始以战时经费的名义加征,后来变成了正税的一部分。为避免重复计算,战时经费就不考虑田赋的预付和加征。这样,清朝的政府总收入则为:

清朝前期的政府总收入=明朝末年的正税收入+明末战争经费+火耗归公+战时经费。

其中,

战时经费=军需强取私派+盐课加征+临时新加派+纳捐报效。

军需的强取和私派是无法计算的,动不动就要求地方供应粮食银两若干、提供多少船只、车马、军需服装、武器等,完全没有规则,一切以满足战争时期的军队需要为准。比如顺治江南总督马国治就报告,其任上两年之内就先后征调民船2000多艘。顺治十七年,工科给事中报告:“河南地方,陈德兵马经过,勒派车辆即逾四万余金。……闽浙用兵,百姓摊派之苦:供兵、供马、解草料、解铁钉、解油碳……十室九空。”

盐课加征,就是提高盐税。顺治年间,长芦盐课高出明朝万历年间3.8倍、山东高出1.6倍、两淮两浙各高出1倍。

新的加派,就是开征与人口田地无关的新税种。比如康熙为了镇压三藩之乱,就新增了房屋税、牙税、牛驴猪羊税等税收。康熙十五年,对全国所有的门面房,不管里边有多少间房子,只看临街的门面,一个门面加收二钱银子。康熙二十年又对房屋征税,平房一间四钱银子、楼房一栋六钱银子。这些各种新的加派都用于战争开支。

至于纳捐和报效,本质上就是卖官。捐多少钱就给个官做,这个在清朝中期甚至成为清政府战时军费的主要来源。历朝历代也都有纳捐,但主要是给头衔,很少有实权。比如明末捐钱可以被封为南京留守中央政府的内阁中书,或者锦衣卫指挥使等头衔,行政系统的实权职位是不能捐的,只能由科举文官担任。清朝就不一样,头衔可以捐,实职也可以捐,不过实职的价格要高一些,不仅县官可以捐,连知府、道员、巡抚都可以捐,根据职位的肥瘦程度明码标价,同样级别的官位,京官就比地方官便宜,因为地方官捞钱的渠道更多。捐官数量大约占了清朝官员的四分之一,跟科举文官比例基本差不多。对勋贵们来说,捐官和文官都是一样的奴才,负责给他们打工敛财,捐官的钱如果比文官征的税多,那捐官就更划算。

清朝中前期的名义税负本来就比明末要高。而且,明末还可以各种拖延,地方上能收齐个五六成就算完成任务了。清初则必须严格执行,百分之百地收取,少一两银子都不行,比张居正改革时候的力度更大。再加上清初经济萧条、人口大幅度减少,这样一来,人民的平均税收负担就严重增加,至少是明末的三四倍。江南地区的士人抗议税收负担太重,也确实有他们的道理,毕竟明朝末年税负更低还可以耍无赖少交甚至不交。

所以,清军入关之初高喊的“永不加赋”其实就是一个骗人的幌子,不仅相比明朝收的正税杂派一样没少,还多了好多名目。看到这种情况,很多刚投降清朝的汉族士绅也开始后悔。比如著名的东林领袖钱谦益,曾在南明做高官,平时最爱讲气节,清军一来他就投降,被封为礼部侍郎。民间给他编排了个笑话,说他在妻子柳如是的鼓励下准备一起跳河殉国,但跳之前对妻子说“水太凉”,就缩了回去,改而降清。

钱谦益降清后,发现预期中的特权好处并没有兑现,汉人礼部侍郎在满官面前什么都不是,发点牢骚又被“文字狱”牵连逮捕坐牢,老家的土地也不减免钱粮,终于后悔。但他也不敢公开反抗,只能偷偷摸摸地跟反清势力联络,想再次投机捞取好处。这些行径在其死后被发觉,乾隆下令剥夺钱谦益一切荣誉,将其列入《明史·贰臣传》。

对士绅阶层的不满,清政府采取了强硬措施予以镇压。顺治十八年,江苏巡抚朱国治就逮捕了拖欠钱粮的士绅13000余人。上报朝廷以后,辅政大臣索尼、鳌拜等下令:凡欠钱粮者,无论多寡,为官者降级,有功名者废黜。顺治十六年的全国科举考试第三名叶方蔼因为家里仅仅拖欠了一厘银子,也被革去功名。江南地区因此流传“探花不值一文钱”的说法。这就是著名的“江南奏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