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东海孝妇周青

书名:搜神记神话、说苑故事本章字数:1216

汉朝时候,东海有一个孝妇,姓周名青,家里很贫苦。她的婆婆,已经很老,一点儿事也不能做了,只靠着媳妇赚了钱来养活她。媳妇虽然很辛苦地在赚钱,但服侍她的婆婆,还是十分周到,婆婆过得很舒适。自然,如此操劳的媳妇便心力交瘁了。

婆婆看了这种情形,很是可怜她,对她说道:“你因为要养活我,伺候我,所以受到这种痛苦,叫我怎么忍心呢?唉,我已经老了,活着也没用了,何必再来拖累你们年轻人呢?”

媳妇听了婆婆贴心的话,心里很不好受,但仍满脸笑容,宽慰了婆婆一番。她以为婆婆听了她宽慰的话,自会安心,便自管自地劳作去了。哪知婆婆却已抱定自杀的决心,就在这天上吊死了。

小古文 《搜神记·卷十一》

汉时,东海孝妇养姑甚谨。姑曰:“妇养我 勤苦。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年少。”遂自缢死。其女告官云:“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妇不堪苦楚,自诬服之。时于公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狱词哭于府而去。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即时身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 竿,以悬五旛。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 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旛竹而上,极标,又缘旛而下云。”

婆婆的女儿得到这个消息,便到太守那里去诬告道:“我的母亲被嫂嫂虐待而死了!”

太守听了那女儿片面之词,十分愤怒,把媳妇提了来,用上了酷刑,狠狠地拷打她。媳妇受不住苦痛,把婆婆女儿诬告她的事都承认了。于是,太守便定了她一个死罪。

狱吏于公却是很清明的,他看到了判决书后,深感不平,到太守那里去代她申诉道:“这个妇人,她赚钱养活婆婆,已经有十几年了,远近的人都称她是孝妇,照这样看起来,怎会杀死婆婆呢?判决书上所定的死罪,一定是冤枉的,还要请您调查一番再定罪才是!”

但是,太守很固执,不肯相信于公的话,于公竭力争辩,还是没有一点儿效果。于公临走的时候,知道孝妇的冤屈没有昭雪的希望了,很伤心地捧着判决书哭了起来。

孝妇周青受刑之前,叫人用车子载了一根十丈长的竹竿矗立在刑场上,竹竿上挂了五面旗子。她当着围看热闹的众人立了一个誓道:“周青若是谋杀了婆婆,应当得到死罪,那么将头砍下后,把我的血泼在竹竿上,血必定顺着竹竿向下流;周青若是没有谋杀婆婆,不应得死罪的话,那么把我的血泼在竹竿上,血必定倒着向上流。”

她刚说完,便到了用刑的时候。她的头砍下以后,大家看见她的血并不是鲜红的,却是青黄色的。有人把她的血泼在那根十丈长的竹竿上,奇怪得很,这青黄的血立刻向着竹竿倒流了上去,过了一会儿,才慢慢地流了下来。于是,孝妇周青的冤情才大白于天下。可是,她已经枉死了。

这时,那个太守恰巧离任,换了一个新太守来。

于公便将这件冤枉的案件,去对新太守说了。

新太守采信了于公的话,便亲自到孝妇坟上去祭奠,为她洗清冤屈,并且旌表了她的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