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进入汉中
护民军原在上官寒明和熊总督北上与朝廷协商交税事宜期间,有将两广的税粮运送至朝廷指定的地点的协议。
指定的在点,也需要协商与争取,当时汉中南部正是战事期间,如果将粮送到汉南,就可按文官的惯例享有运费折算的政策。
彼时,护民军向五省总督陈奇瑜表达意愿,希望能直接将税粮送至汉南前线,以满足前线军队的粮食需求。从襄阳运送粮食至汉中南部,需沿汉水途经郧阳,再交付给前线部队。
郧阳府的抚治为卢象升,他既具备治理才能,又擅长军事指挥,其训练的军队战斗力显著,与其他官员训练的军队形成鲜明对比。因此,护民军并不希望与卢象升的军队发生冲突,并尽量避免此类情况。
然而,护民军必须进入郧阳和汉中,以完成既定的军事计划,不因卢象升的存在而受阻。向汉南运送粮食,护民军的力量也可借此机会了解郧阳和汉中的情况。
同时,护民军在襄阳驻扎二十天后,襄阳的第二军和第九军的先头部队开始行动,每个营都派遣了便装小分队潜入郧阳。这些小分队规模不等,多则数十人,少则十余人,名义上是追捕逃匪,实际上则是深入乡村开展工作。
若将襄阳比作衡州,那么郧阳则可比作郴州,同样是一个多山且易守难攻的府城。武当山这一著名的江河重地便位于郧阳境内,江河人士也常在此地出没。护民军的数十个小分队混入郧阳府,如同江河人士一般,难以分辨其真实身份。
护民军小分队在郧阳期间,尽量避免与当地军队发生冲突,对土匪则采取围剿策略。由于护民军对郧阳的情报工作已有一定成果,若遇到当地官军的询问,便以追捕逃匪为由进行搪塞,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大明官府和百姓对部分逃匪深恶痛绝,而官军也支持追捕逃匪的行动。
类似林海雪原中的剿匪行动,护民军的小分队在剿匪过程中,需先在村庄建立据点,熟悉匪情,以便彻底剿灭土匪。而护民军小分队进入郧阳的真正目的,是在交通要道和人口密集的乡村开展工作。
在明朝时期,县以下的区域官府管理较为松散,乡村事务多由乡绅自行处理。尽管乡绅管理乡村已成为一种习惯,但并未形成明确的组织。护民军便利用这一空白,以自己的力量填补乡村组织的缺失。
随着军事小分队的逐步深入,农会工作队、均田工作队以及乡里正工作队也相继进入郧阳。
在明朝,只要不触动县以上的官府机构,便被视为守法行为。而护民军剥夺乡绅在乡村的权力,则被视为民间事务。护民军实施的均田政策,也仅是民间的经济问题。
武官只负责军事和给养,其他事务则被认为是文官的职责范畴。文官和地主对均田政策的态度各异,有的积极反对,有的积极支持,还有的则持消极态度,将其视为普通的民间纠纷。
民间训练农兵以防范流贼的行为,得到了官府的支持。护民军小分队进入郧阳后,需数月时间方能显现其努力方向。然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情况便发生了新的变化。
崇祯七年六月,郧阳抚治卢象升带兵与陈奇瑜总督在上津合兵一处,导致郧阳空虚。第二军趁机以协防郧阳为名,进入该区域。其后,卢象升围剿流寇至车箱峡,并带兵追剿离开郧阳。
护民军原本计划将汉中前线的军队所需粮食运送至前线,并派人与朝廷交涉,希望将税收粮食直接交到汉中前线。
由于朝廷在大运河有漕运,有运送物资的能力,在汉江等其他江河则缺乏运输能力,而护民军则具备沿汉江输送物资的能力。地方官府为弥补军粮缺口以取得战争胜利,对护民军的提议表示支持。军方和朝廷也迅速同意了这一方案。
按照明朝的规定,运送军粮可支付运费,而潜规则下还可漂没三成。尽管护民军并未采取漂没的做法,但能节约粮食尽量节约。总体而言,将粮食运送至前线对护民军而言并无亏损,甚至还有所节余以补充路上消耗。更重要的是,护民军的军力得以进入汉中和郧阳。
此后,护民军以围剿流寇为名驻守郧阳并围攻汉中府。在大明官军离开汉中后,第二军和第九军主力以优势兵力进入汉中。此次进军汉中的最终目的,名义上是为了获取汉中的硝石矿,实则是为了保护汉中以南的四川以及东部的湖广地区免受战乱之苦,以确保国家根基不受太大损失。
汉中地区被南部的大巴山和米仓山以及北部的秦岭山脉所环绕。在秦末时期,刘邦先占领关中后被项羽驱逐至关中的南部——汉中。
当时从关中到汉中的主要通道是褒斜古道,刘邦的大军便是通过这条古道进入汉中的。韩信曾在褒斜古道上修建浅道,而陈仓道则被认为是一条已毁坏的古老道路,多年无法通行。
陈仓道是古秦时入蜀的道路,一般被认为毁坏,无法通行。然而韩信得知其可通行后,采取了明修浅道、暗渡陈仓的策略,成功突袭三秦并再次占领关中。
后来,又修建了傥骆道和子午道以联通关中和汉中。三国时期,在西部还修建了陇南道以联接武都和祁山。
汉中南北的大山均地势险要,只有东部的南阳和郧阳相连的山脉较小且易于进入。
第二军和第九军进入汉中后,与在襄阳时一样,分兵进入各县和乡村,同时加强北部边缘地带的防守,以防农民军再次侵入或官军卷土重来。当时汉中的关卡要道均为内部地区且防守力量薄弱,农民军可随意进入,护民军亦能通行。然而现在,护民军在关卡要道修建了守卡的城镇,以保护汉中及以南地区免受兵灾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