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上海明代墓
回到店里,我开始着手安排古镇民宿的事儿,总得有人帮忙打理才是,有天我在店里发愁,突然接到了安徽老四打来的电话,
“小明你最近有空没?我手上有个明代知县的活你有没有兴趣?"
“还是四哥了解我呀,我这两天正好缺钱花,不满你说四哥,我刚盘个民宿,借了点外债,你这简直就是及时雨啊。"
又寒暄了几句,老四说一会把地点发给我。刚挂了电话,我手机就响了,是老四发的短信。
我看了看时间,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定了当天晚上的飞机票飞去上海。
出了航站楼,老四已经在那等我了,我和老四很久没见了,准确的说进去那几年我除了星月姐弟俩和我家里人其他人我都没见。
到市里我和老四去了淮海路本帮菜馆吃了点东西,老四在和平饭店给我开了一间房间,折腾了一天别的也没干我们就回了酒店。
要不说这和平饭店店真是不一般呢,刚到楼下就我就看见了一个明星和他国外的老公一起进了酒店,听说他们把和平饭店的顶层给包下来了,据说一年租金就要一千多万。
看了会儿热闹,我和老四就上楼回到了房间,进了屋,老四点了一根烟,又递给我一支烟,说:“天马山这个地方离F1赛车场很近,本身它就是个森林公园,每天人来人往的,上面有座南北朝时期的六君子墓还有一个宋代的斜塔,这就说明上海这边的历史不简单,我这几天在那边转了几次了,又查了一下资料,应该是有一个嘉靖年间的松江府上海县的县令葬在这山上面了,你跟你师傅这么长时间了也懂看风水,你先休息调整两天,然后咱们去山上转转去。”
“行四哥,既然来了肯定是听你安排。我明后天去见个朋友,咱们大后天上山"我跟老四说。
洗澡以后玩了一会,又给星月打了会电话我就睡下了。
第二天起床以后给四哥打个招呼我就出门了,我打个出租车直接去了红楼宾馆找老金了,老金是个温州人,五十多岁,事红楼宾馆的股东,这红楼宾馆本身也是温州商会聚会的地方。
老金一见到我也是大吃一惊。
“出来了兄弟?”
我点点头。
老金把我领导了他的办公室,倒了茶,我俩边喝茶边聊天。
一晃就到返点了,老金招呼我一起吃饭,我也没有推辞。
到了会所,老金给经理讲了一下老位置,又给我点了一份铁皮石斛炖鸡说是给我补补身子。我又什么可补的?
进了包厢,聊了聊最近的圈子里面的新闻,聊到了师爷,我们谁也没想到,师爷能进去,我俩一顿感慨,师爷的技术在行内也是响当当的,虽然为人有些狂,但是对自都进去踩又去干缝纫机了。
吃过饭以后,经理安排了两间休息室,我和老金都各自休息去了。
在老金那里玩了两天以后我就回到和平饭店找老四。
四哥找了几个人,我们一行七个人出发去了天马镇。
把车停在路一边,老四带着我们从化工厂小门进入后山,之前已经踩过好几次点了,道路已经很熟悉了。一直走到天主教堂山脚下,在一个C型的地方停住了。我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卫星地图,怪不得叫天马山呢,天马山和佘山连一起确实像一匹奔驰的天马。把位置定在了马背上以后我们又往前走去。
来到半山腰,看了一下周围环境,竹林密集,路颈通幽,龙势雄长,气脉硬者用之,宜饶归一边,侧受放棺,挫急势归缓地,刚柔相济,元气温融,是个可以让后代发福气的好位置。
定好位置以后,老四的人从包里面拿出扎针,在附近扎下深度。还好不深,砖室墓。四米左右的样子。四乘五,大概二十个平方。
我和老四在边上吸烟,其他人在那切边干起了活。人多力量大,不到两个小时就到墓门了。
下到墓门一看好家伙这墓以青砖砌筑墓壁及封门,墓底为青砖平铺,墓顶为砖砌券顶结构。墓室外侧用三合土浇浆密封,形成竖穴砖室墓,赶紧让小李把灰刀拿下来,这墓是糯米汁加鸡蛋清白灰掺一起混合砖砌墙的,所以墓门只能一块一块砖用灰刀拆下来。我和老四轮流用了一个多小时才把这些大明砖拆掉,墓砖一拆开,直接就可以进到墓室了,这墓没有前后室,只有一个主墓室。,底部、四周和顶部先用掺着糯米汁的石灰砌筑,再用厚实的青砖砌在上面。墓顶加盖一层厚达40厘米的青石板,增强墓室的结构强度和防水性能。确实不错。
棺椁前面有一合四十公分见方的墓志铭,看墓志铭这墓主人应该是位知县,墓室四周是陶瓮和木质桌子,年头久了,早已破败不堪。正中两口黑漆棺椁停在大石座上面。
我和老四直接进入主墓室。我刚要跟老四说话,就感觉有动静,窸窸窣窣的,我一抬头,只见头顶墓室上面密密麻麻的爬满了巴掌大的蜘蛛,而且全部都是透明的,灯光一打和水母一样,甚至可以看到它们蓝色的器官,我的视力相当好,甚至可以看到蜘蛛的牙齿,四哥正往前走,感觉到一异样回头看见我抬着头发呆,赶紧问怎么了?
我赶紧摆手让四哥别讲话,四哥一抬头看到墓顶上面的东西后,嘴巴都合不拢了。小明轻轻地走到老四身边把他拉回到墓门处,关上墓门,头也不回的往上爬。
知道看见望风的人我们才松了口气。
“这特么是什么玩意儿啊?”老四问我。
“不知道,看着像蜘蛛。”我回答老四。
其他人更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发突然我和老四也没过多的跟他们解释,只教他们赶紧收拾了东西,先回酒店,再从长记忆。我们是无论如何也不敢轻易冒险的,我们只是求财,还不至于不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