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玫瑰定情
李学琛在大四以前,一直没有恋爱。不过与之前想象的生活相比,如今变得宽裕很多,莫邪翎很有出息的出国,在新西兰,政府答应提供助学贷款,于是吃穿不愁,在那里生活的优哉游哉。再加上公费留学,每年还有一笔可观的奖学金,两年以后回国的话还能赚很大一笔。
至于为什么迟迟没有谈恋爱,李学琛自己也讲不清楚,经过两年的大学生活,自己也早没了那些想入非非的念头,和很多大学生一样,在大学里胡闹,有些无所事事的混混日子。李学琛现在戴起了眼镜,眼睛显得有些小,身材也有点发福,看人时眯起眼,牙齿泛黄,排列得不太整齐。
莫邪和李学琛如今是一对恋人。他们从大四上学期开始谈恋爱,交往了三年多。在众多的校园情侣中,两人一直很低调,是很不起眼的一对。
莫邪长得很漂亮,高挑的身材,标准的瓜子脸,极具仙气,最诱惑的是她的眼睛,水汪汪又黑又大。一般来说,男生都不大喜欢这样的女生,高处不胜寒,征服她往往需要更多的心灵沟通,她话不多,也不太活跃,不是一般世俗的手段就可以搞定。不过,她也不是真的冰冷的不能接近,她很会笑,笑起来有技巧。她一笑,就像换了张脸似的,五官霎时灿烂起来,让人看了暖到心里。
大学四年,等那些男生见腻了各式各样的美女,开始被莫邪的笑容所吸引时,莫邪已经跟李学琛交往了;同样的,当女生们终于意识到帅哥酷哥其实没多大意思,还是李学琛比较实在时,李学琛也早已被莫邪抢走了。
莫邪与李学琛同届不同系。莫邪是中文系,李学琛是经济系。俩人第一次认识是在大一的圣诞舞会上,莫邪坐在东南面的角落,李学琛坐在西北面的角落,俩人用目光连成一条对角线。其实那时李学琛并没有完全看清莫邪,只是模模糊糊一个轮廓,雾里看花——他除了上课和打电脑,几乎不戴眼镜。
周围的同学都跳舞了,李学琛不会跳舞,也有男生答应教他,但拒绝了。她坐在位子上,正对着李学琛。一抬头,看见李学琛也在看自己,出于礼貌对他笑了笑。接着,俩人莫名其妙坐到了一起,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相互便认识了。
莫邪有种预感,她跟李学琛之间会发生些什么。舞会后,她每次遇到李学琛,都能从他眼神里读出一些东西。她朝他微笑,他也报以微笑。她身边常常会有同伴,大家彼此也都是认识的,但莫邪坚定地认为,李学琛看她的目光就是不同。这种事没法用嘴巴说——这是种感觉,讲不清也看不见,但它就是存在着。
莫邪当然不会对别人说,可心里一点也不怀疑。她等着,耐心地等着——一年、两年、三年、四年,直到第四年的一个晚上,是深秋的天气,校园里那几棵桂花树熟透了,空气里都是甜得沁人的香气。她和几个同学上完自习,走到宿舍门口,李学琛突然间冒出来,把一枝玫瑰花递到她跟前,说:送、送给你。她沉默了几秒钟,收下来。——他成了她的男朋友。
李学琛起初对莫邪并没有留下什么深刻印象。舞会后,宿舍里一帮男生摩拳擦掌兴奋不已,说要对这个女孩那个女孩发起进攻。李学琛听着听着便想起了莫邪,左想右想,好像不是那么回事,还没到那个份上。但偏偏就是忘不了她,有时候还会在食堂里遇见,或是上公共课时碰到这个不漂亮,但笑得很甜的女孩。
按理说,二十出头的年纪是很健忘的,世界太丰富,需要关心的事情太多了,彼此间稍不留神便淡了、断了、完全不搭界了。李学琛因此很奇怪。这是种什么感觉呢?——连若即若离也谈不上,像惯性,又像是老夫老妻,看到她挺高兴的,看不到她也没什么,没到魂萦梦绕的地步。李学琛知道莫邪一直没有男朋友,很放心。他不去追别的女孩,别的男孩也别去追她,这样蛮好。
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大四,同学们都开始找工作,转眼便要各奔东西了。李学琛意识到这样下去好像不行,几乎是想也不想,到花店挑了一枝红玫瑰。——她成了他的女朋友。
一切都顺其自然。
莫邪接到玫瑰的那一瞬,其实有些生气了。
突如其来的,一股闷气袭上胸头。她在为等待的三年生气。等待的时候她一点儿也不生气,可现在她生气了。
等待的时候再有把握,还是不够确定的,他只是她的同学。但现在不同,他给她送花,表示他喜欢她。等待的时候她还略微有些自卑,觉得自己长得不够好看,但现在,她竟有些委屈。她心想,我再怎么样,配你总归够了。——当然,总的来说,莫邪还是满意的。证明她的预感很灵,只是晚了三年。
李学琛把玫瑰交给莫邪,他注意到了她的表情。以往她脸上总是带着笑,他喜欢看她的笑脸,看着看着心情都会变得轻松起来。然而此刻,他发现她没有笑。她笑的时候像个不谙世事的洋娃娃,眼睛弯成月牙儿;不笑就显得很成熟,老了好几岁。
李学琛忽然觉得,以往那个远远看着的莫邪,与眼前这个莫邪,似乎是不同的。她表情丰富,眼睛眨个不停。她在想什么呢?李学琛以为她大概会拒绝。
他甚至做好了碰壁的准备。但莫邪很快收下了花,还对他露出了笑脸。——她一笑,李学琛心情就好了许多。同时他又想:花送出去了,接下来该怎样呢?
莫邪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
莫邪的爸爸生前是贸易公司的经理,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富起来的人。莫邪童年时过着公主一样的生活。她小时候头发又黑又亮,像绸缎,每天早上莫邪妈妈给她扎两个辫子,再戴上两朵粉红色的小绢花,可爱极了。莫邪走路时把辫子甩得高高的,像在荡秋千,总能吸引很多人的目光。那时莫邪的脸色白里透红,阳光下像透明似的,能看见皮下的血管。
莫邪十二岁那年,莫邪爸爸因为挪用公款炒股被判刑十五年,接着没有多久,他就在狱中自杀了。许多人都说他是受不了狱中的苦,只好选择这条路。可莫邪妈妈不这么认为,她对别人说,她男人是知识分子出身,经了商还是脱不了那股傲气,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莫邪爸爸早先在研究所里工作,辞职后下的海。旁人听莫邪妈妈这么说,嘴上附和,心里都很不屑。
莫邪爸爸死后不到半年,莫邪妈妈带着莫邪从四室两厅搬进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地段也从原先的“上只角”换成了“下只角”。
那段日子,莫邪妈妈其实已经有些不正常了。她甚至哭都没来得及好好哭一场。很快的,她又被诊断出得了肾炎。她从一个矜持高傲的女人,变得唠唠叨叨神经兮兮。她常常尿急,坐在马桶上却又尿不出,半闭着眼,嘴里发出“嘘嘘”的声音,像在给孩子把尿。她到医院看病,医生让她验尿,她飞奔着从厕所出来,笑嘻嘻地,把尿样双手捧在胸前。她做菜时把油锅烧得旺旺的,踮起脚,将刚洗过的青菜举过头顶,倒下去,“哗”的一声,脸上、手臂上都是泡。
莫邪一点儿也不觉得爸爸是个罪人。她那么喜欢爸爸,爸爸也最喜欢她。她想起爸爸抓住她的手,教她走路;爸爸趴在地上,给她当马骑;爸爸亲她,胡子扎痛她的脸。
环境变差了,莫邪的学习反倒越来越好。高三毕业,她考上一所重点大学。
其间,莫邪妈妈的病渐渐好转了。有个男人追她,让她又一次尝到爱情的滋味——这比什么药都灵。
男人是小区的门卫,叫黄伟。这个五十好几的老鳏夫,没文化,也没钱。莫邪妈妈瞧不起这个看大门的老头。尽管如此,每次和他约会,她还是会精心打扮一番。她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被人捧得高高的,黄伟左一句“你真漂亮”,右一句“你真好看”,虽然翻不出什么花头,但还是听得很开心。黄伟几次向她示爱,她不说好,也不说不好。
莫邪每次经过小区大门,黄伟都会亲亲热热地叫一声“出去啊”,或是“回来啦”。她看到黄伟脸上一大片老年斑,保安服皱得像咸菜,帽子戴歪了,不像门卫,倒像抗战时期的白狗子。莫邪性格跟妈妈不一样,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她像是没听见,一声不吭,径直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