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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可疑之处

书名:不赦之罪本章字数:3491

 摇了摇头,不去想那么多,看着对面的这家伙,我心里一点也不生气。

  我也不知为何我心里不生气,或许看这个青年仅仅只是一个,20岁出头的孩子吧!

  虽然我年纪也不大,但和这不成熟的孩子比起来,我还是成熟多了,至少我不会到大街上去抢劫,而且还选择在人多的地方抢劫,抢劫就算了,还伤了人。

  “我问你,你叫什么名字?”

  “王振东……”

  “性别……”

  “男。”

  “年龄……”

  “21”

  “作案动机?”

  “没什么作案动机……就是没钱花了……”

  ………

  紧接着,罪犯和审讯官一问一答的,听得我在一旁都有些困了。

  这审讯方法还真是千篇一律,而打从一开始我就没有注重这件事情,我现在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呢,赶紧审讯完,我好去忙我的事情。

  抢劫这种事情我已经屡见不鲜了,和形形色 色各种各样的罪犯打交道,我也明白他们的心理活动。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在这歹徒说他是因为缺钱而选择去抢劫的时候,从他的眼神中,我竟然看到了一丝镇静。

  这是我完全不能理解的,按理来说,在这种时候,歹徒被警察抓住了,应该很害怕,或者说很后悔才对!可这年轻人如此镇静,这就有些不太正常了吧!

  如果仅仅只是震惊,这也能够理解这个人,早就知道自己会被抓,而且也明白一句话,那就是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可接下来,让我怀疑的点越来越多了,首先,无论审讯官怎么问,这歹徒的回答永远是模棱两可,而又让人找不到任何可以反驳的地方。

  在审讯官是刚刚才来警局的,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在他眼前审讯的这个犯人,比他本人还要成熟,比他本人还要厉害。

  作为一名刑警,我是知道这一点的,和各种各样的罪犯接触,我了解他们,我也遇到过这种高手。

  和这种罪犯打交道,是让人很不舒服的,因为不知什么时候你就会被他给反套路。

  有句话说得好,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话是这样说没错,可做警察,不能被人给套路,要懂得套路别人。

  此刻我正在仔细的观察这罪犯的一举一动,猜测一下这家伙此时的心理活动,只可惜我什么都看不出来。

  越是什么也看不出来,就越是不正常,倘若我能,从这罪犯的眼神中看到慌乱的话,那至少证明这家伙是没什么心眼的。

  我观察了一下审讯室,对这里我再熟悉不过了,因为我在这里审讯过许许多多的犯人,甚至有一些是我亲手送上刑场的。

  当然对面现在只不过是一个抢劫犯罢了,按照我国的法律,倒也用不着判死刑。

  接下来便是审讯官问我的一些问题,大多都是,一些毫无营养的问题,只不过作为案件的当事人,我自然是要老老实实回答审讯官的问题的。

  这年轻小伙子,不得不说还是太年轻啊,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太成熟,我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震惊,能从这一点推测出许多重要的信息,可这年轻小伙子什么也推测不出来,他只知道死板的,按照规章制度来审讯。

  这样可是不行的呀,如果继续这样下去,这年轻小伙子一辈子也上不了台面。

  “年轻人,有时候脑子是个好东西啊!”我忽然冒出的这句话,让在场所有人都是一愣,年轻小伙子更是疑惑不解的看着我。

  可我什么都没有告诉他,只是摇了摇头,紧接着我的审讯结束了,我便是出去了。

  在我刚跨出审讯室的时候,我便是连忙联系相关部门让他们帮我查一下,这抢劫犯的所有资料,以及这家伙的银行账户,看看这家伙的银行账户里究竟有多少钱。

  我总觉得这件事情好像并不是偶然发生的,无论是从时间还是地点来说,都不像是罪犯随机作案。

  与其说是随机作案倒不如说是罪犯故意为之,现在细细回想起来,还真是这回事,为什么人那么多着,罪犯偏偏要盯着我和我妹妹不放呢,这不是有病?

  我们两个看上去像是有钱人吗?我妹妹就是一个大学生,虽然长得很漂亮,而我充其量也不过是一个长得比较帅的小伙子罢了。

  这样说我自己都脸红了……

  言归正传,学校那边我也联系了小刘,小刘,还是告诉我什么都没有发现,除了先前我们所得到的资料以外,毫无其他线索。

  纸上的线索终究还是有用完的那一天,如果我们想要破案的话,就要另辟奚径,想办法把这些看上去不起眼的线索,转变为大的线索,随后抓住凶手的一些蛛丝马迹。

  我推测的凶手,心里肯定是十分慌乱的,如果说他不是第一次作案的话,那么在警察局里应该会有相关的案底的,可我查遍了警局的资料,也没有查到在大学附近有谁有过犯罪前科。

  这也就是说,凶手是第一次作案,那么此时凶手的心理十分矛盾,就好像,同时有两个人,一个告诉他要投案自首,而另一个,则告诉他,如果投案自首,那他就完蛋了。

  在这种矛盾之下,凶手心里十分慌乱,而更让我在意的一点是,凶手此刻没有被我们找到任何的线索,甚至除了被害者之外,大学里也没有失踪的人,除了那一个在厨房里工作而回乡探亲的那个。

  不过那个家伙已经被排除了嫌疑,无论从时间还是从这点上来说,他都不太吻合,而且那家伙也没有作案动机,作为在食堂里,打零工的一个家伙,和女大学生会有什么交集。

  现在的女孩子还是十分势利的,人家女孩子没有看不起这个打零工的就不错了,更别提会和他成为朋友。

  殊不知,正是因为我的这个疏忽,使我错过了,破案的最佳时机,让凶手得以逍遥法外,只不过这些是后话了。

  我一会儿相关部门的电话都是打过来了,他们告诉我,抢劫我的这个人,银行账户里有30万元,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资料,只不过那些资料对于我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我关注的仅仅只是他的银行账户里有30万元这个点。

  从这一点来看,这个抢劫我的人绝对不会是随机作案,这家伙一定是有预谋的,这30万,与其来说是他自己的,我更相信是有人雇佣这家伙让他来抢我和我妹妹的。

  这就让我感到比较不爽了,倒不是因为被人抢了感到不爽,而是如果事情真的如我所料的话,那岂不是说我的妹妹会有危险?

  可现在,罪犯已经被我们抓住了,而我的妹妹在大学里,短时间之内也不可能会有什么危险。

  所以我倒不用担心我的妹妹,现在我应该把所有的精力放在这件案子上,这件案子一天不破,我就不得安宁。

  既然这罪犯的银行账户里有30万元,那么这钱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我决定亲自去调查一下。

  事不宜迟,我马上找了一个警察同志,开着车和我一起前往本市的某家银行。

  因为相关部门的人告诉我,这个罪犯的银行账户就是这里的,所以我自然要从这里入手。

  来到银行到银行的人看到是警察来了,一个个都放下了手头的工作,连忙配合警方办案。

  这让我觉得比较意外,不得不说不愧是几大银行之一,人家能成为几大银行,绝对是有道理的。

  我先是调取了银行里的监控记录,果然在,一星期之前的监控录像里,我看到了强奸我的那个罪犯。

  我隔着屏幕老远就认出那家伙来了,那家伙当初可是和我搏斗过,要知道我可是一名受过严格训练的警察,可就算是如此,我竟然反被那歹徒捅了一刀。

  这让我有些难以接受,倒不是说我功夫不到家,恰恰相反,在警校的时候,我的各项成绩都是名列前茅的。

  这样的我,伸手又能差到哪里去呢?不是说我太菜了,而是说这个歹徒这个罪犯实在是太厉害了。

  还有一点,让我感到十分的意外,相关部门的人还告诉我,这个罪犯先潜伏过两年的兵役,在部队的时候各项成绩都十分优秀,可不知道为什么在服完兵役之后,他没有选择留在部队发展,而是离开了部队。

  我总觉得这件事情一定是有着特殊原因的,如若不然,放着大好的前程,不要,为何要选择回家干打家劫舍的勾当呢。

  既然当过兵,那我尊敬他,纵使现在他是一名罪犯,我也不会看不起他的,或许人家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呢?

  当然,在事情没有定论之前,我不会妄下定论,只是我觉得人人都是平等的,没有必要看不起罪犯,也没有必要对罪犯严刑拷打,虽然说有时候严刑拷打是必要的,但要知道有时候会屈打成招的。

  在我审讯的犯人当中,我从来没有对一个人用过刑,我只会用我的语言,用我的能力去说服他们,绝对不会动他们一根毫毛的。

  所以被我抓住的罪犯,直到进监狱的那一刻,都不会恨我,相反,有些罪犯十分感激我,并告诉我,还好遇到了我,如若不然,他们有可能会悔恨终生的。

  每一个人都有犯错误的时候,只是有时候犯的错误是无法弥补的,而有时候犯的错误是可以弥补的,只要改正错误,好好做人还是可以的。

  可这仅仅适用于普通罪犯当中,这一次的凶手可是杀了人啊!在我国法律中,我可从来没有听说过杀人不用偿命的,自商鞅变法以来,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就是天经地义的。

  你夺走了别人的生命,那么,我们也要夺走你的生命,这样来说才相对公平。

  更何况,遇害者被凶手用如此残忍的方式杀害,如果不把凶手给绳之以法,如何对得起遇害者的在天之灵呢!

  做警察有时候和做老师一样,也是个良心买卖啊!

  有许许多多不负责任的警察,调查一件案子,没调查多长时间,便草草鸟事,搞得被害者在天之灵无法安息。

  这种警察不是没有,绝对是有的,还好,在我们的警察队伍里这种人占少数,如果大多数都是这种东西的话,那我们警察系统早就瘫痪了,罪犯早就遍地横行了。

  看到监控录像上的那个身影,我陷入了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