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至阴遇至阳
这股火辣辣的疼痛犹如烈火一般,让王三财感觉浑身都像是被火焰灼伤了,并且,火还在自己的身上燃烧着一样痛苦!
他疼的张口大叫,疼得睁不开眼,在这一刻,他感觉生不如死一般。
下意识的,王三财飘回房里,也就在他整个鬼回到房间的这一刻,那种火辣辣的灼烧感立马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可仅仅只是这片刻的工夫,王三财顿时就有种虚脱的感觉,他跪在房间里大口的呼吸,感觉都快要喘息不过来了。
至少过了十几分钟,王三财才感觉好受了一些,只是身体感觉极为疲倦,就像是干了一整天的体力活,回家一头倒在床上,再也不愿动弹一根手指。
但王三财深深明白,他可没有做什么重体力劳动,怎么会累成这样了?而且,刚才那股子钻心般的火烧感,到底是怎么回事?
强打精神,王三财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就是伸手看了看,他发现手掌并没有任何灼伤,甚至,穿在身上的衣服都还完整无缺。
然后是双腿双脚还有肚子……王三财把自己全身都检查了个遍,发现自己全身上下都没有任何改变,跟出去之前的时候是一模一样的!
可是……刚才那股子灼伤感可也是实实在在啊!
到底是怎么回事?
虽然全身上下没有一丝伤痕,但王三财可不认为方才那股强烈的灼伤感是他自己的错觉,在变成鬼后,除了身上穿着的这套衣服和自身,王三财还可以感触的到外,其余的所有东西对他来说,都相当于一片虚无。
他摸什么手指就会穿过什么,所有一切的物体,对他来说,都仿佛不存在。
除了能搭乘各种“交通工具”,王三财感觉整个世界对他来说都是虚拟的,没有什么能让他感觉的到,也没有什么能伤害的了他。
但是,刚才的疼痛千真万确,虽然外表上没有看到什么伤痕,但也确确实实伤害到了他,让他累的到现在站起来都难!
王三财明白,在自己变成鬼后,什么都不能再用常理来衡量了,毕竟,变成了鬼早都已经超出常理范围了,遇到的事情,又怎能用常理衡量呢?
王三财可不想再体会方才那种生不如死的疼痛感,他必须要找出原因避开,哪怕他没多少时间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了。
静下心来,王三财仔细回忆着刚才发生的所有细节。
自己也没有做什么啊,怎么刚一出去到外面,立马就感觉全身着火了呢?
是不是,外面有什么专门对付鬼的东西?
王三财以前经常会看一些道士捉鬼的故事或者是影视剧,道士会用符咒或者是阵法来消灭那些恶鬼。
不过,故事毕竟是故事,就算是影视剧,那也是活人拍摄的,他自然是不相信。
虽然现实中的确是有道士这个职业,甚至……今天来为他主持丧事的人中,就有一个老道,以前不相信鬼神存在的他,自然也觉得道士都是江湖骗子。
只是,此今自己变成了鬼,那就说明鬼神之说并不是虚无缥缈,进而也可以间接说明,道士也不全都是江湖骗子。
世界的所有事情从来都是一物降一物,所有的事物都有化解的办法,既然鬼存在,那么,道士的存在也是必然了。
人们总是对未知的事物抱着恐惧的态度,像王三财这样横死的人,通常也都会请来一位僧道做做法事,以保心安。
王三财不知道眼下,那位为自己主持丧事的老道属不属于江湖骗子的一类,毕竟,像类似“捉鬼、驱散怨气”这样普通人完全不懂却又敬畏的事情,随随便便一个人穿上一套衣服拿个破木剑对着虚空比划两下,说鬼已经驱除了,怨气已经散了,那谁也不知道真假。
如果那老道是假的,王三财也不在意,可如果是真有本事的,那说不定真的是他在外面做了法,把自己这只鬼囚禁在了房子里。
这样说来的话,似乎是可以解释自己刚才出去为什么会受到“伤害”了。
只是,王三财还是有些不甘心,他想看看老道到底是做了什么法、布了什么阵,让自己出去就感觉犹如烈火焚身一般。
想到这里,王三财挣扎着站起身来,想要绕到窗子前面,透过窗子看一下墙上是不是被老道贴上了什么符纸。
可就在他走到窗户前的那一刻,方才那股烈火焚身的感觉再度袭身!!
剧烈的疼痛让王三财立马跳开了窗前的位置,经此一痛,再度让他感觉自己又变得虚弱了几分。
但是,这一次的疼痛却让王三财发觉问题所在了,似乎……似乎根本就不是什么老道做法布阵,问题……好像是出在阳光上。
对,就是阳光!
王三财喘息了几口,悄悄地逼近了窗前的位置,那个位置,有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落在了地板上。
他小心翼翼地走进,没有让自己全身上下的任何部位暴露在阳光下,果然也没有体会到那股焚烧的灼伤感。
他迟疑片刻,伸出一根手指缓缓探了过去,手指刚一接触到阳光,王三才立马就看到指尖上冒起了一缕青烟,而那种火烧的灼痛感也立马出现在了指尖上!
果然是阳光!
找到根源的王三财当即就松了一口气,昨天一整天都处在阴天当中,没有阳光直射,自己在外面待了那么久也没有感觉到灼痛感,但今天晴空万里,太阳出来了,那自然就不一样了。
现在,王三财明白,自己并不是“无敌”的了,他有一个最大的敌人,那就是阳光。
不过,王三财也发现,只要不是阳光直射到他身上,他就没有任何感觉,处在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他就是安全的。
上过学的王三财明白,太阳是颗恒星,散发着强大的热量和光能,通俗点来说,太阳就是个能量巨大的大火球。
同样是火,蜡烛燃烧也会释放热量,也会照亮方寸之地,可自己为什么不怕火而怕阳光呢?
昨晚,王三财可没少在灵堂上的长明灯间来回穿梭,那些火苗对他来说也是虚无,感受不到丝毫热量,不论是灯光还是火焰,都不能伤他分毫。
可是阳光……王三财似乎有些明悟了,阳光和蜡烛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能量的不同啊!
太阳这个大火球纵然距离地球那么远,可是夏天稍微离地球近了那么一点,就跟冬天完全是两种区别。
而且,王三财想起《易经》中的阴阳学说,把太阳归为了至阳之物,却没有把火也归在至阳之物里,那么,自己这个鬼应当算是至阴之物了吧?
至阳克至阴,天经地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