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王重新注册了一家公司,我占60%的股份,老王占40%。就算这样,我们俩的利润,也比之前的生意好了太多,毕竟还有一个冤大头在那儿嘛。
我也知道这样的生意做不久,毕竟迟早有一天潘远会发现我和老王是一家公司,到时候我们的主要资金也就断了。
在这个期间,我必须找到更多的销售渠道,到时候就算撤走了这个大头,也不至于会一蹶不振,反而会发展的越来越好。
想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