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市。
青叶小区。
四号楼,三单元,二楼,一室。
这曾经是青青的住处,而以后,就是我的住处了。
当然,灵组不是为了省钱,才让我住在这里的。而是我主动要求,选择这里为我的办公地点。
我是个念旧的人。
看着落满灰尘的房间,我不由的想起了第一次和青青见面的时候。
我记得房间很邋遢,青青也很邋遢。
转眼间,我和青青已经认识快两年了。
房间依旧很邋遢,但房间里,不会再有青青的身影。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