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目光投到律师身上,结果他道:“我知道,但不能说。”
我窝火道:“这样股权代理书不是废了吗?出了问题要打官司被告写谁?伞人?谁是伞人?”
“我这边有文件证明,而且公证过,我们是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而要这样用隐名股东,这符合商业法则,所以你不需要担心有什么问题。”
“你要是……”我想说要是你和伞人合起来我不要被耍死?没敢说出口,好像有点得罪人,所以转而道,“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