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清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
游方郎中,在医药行业里大都是一些有本事有见地勇于开拓的人。
杨烨就是这样一个游方郎中,而且相当年轻。他当时在附近的候家祠堂里暂住,天生喜好医药这一行的我父亲主动去结识了他。两人常常一起喝茶聊专业。我父亲那时接任康达校长还没多久,康达医学院还只是个单纯的护士学校,学校老旧简陋设施缺乏,学生也没几个,父亲很为这件事情发愁。
杨烨给他出了个主意,那就是除了培训护士外再扩大范围增加学校的专业,譬如中医针灸外科等等(那时候的医药教育还没有这么细化),再招收一些愿意从事此业的行内老资格充当教师。我父亲果然照他说的做了。刚开始的一年真是很辛苦,虽然有了更多学生,但大多是穷人家的孩子,杨烨也真是仗义,借钱给父亲让那些孩子能继续学习,自己更无偿充当了中医老师这一职。学生们毕了业后有的留在学校有的去了外地,学校的窘迫状况在两三年后终于逐渐改善了过来。父亲为此很是感谢他,但是同时也心存疑惑。
那就是他和他相处这么些年了,岁月不饶人,父亲已经开始谢顶,杨烨的样貌和身体却没有发生一点变化,白皙俊朗的脸连条皱纹都没有。就像他第一天看到他那样。这不能不说是件奇怪的事。
父亲问过他,但每次他都把话题岔开,显然不愿谈及这个。
父亲就老是在家里念叨。
但不知道何时起,他再不在我面前念叨。也是自那时起,他和杨烨的关系更好了,简直像是亲兄弟,因为杨烨孤身没有家室,我母亲早亡,家里只有我和父亲两人,于是他干脆就住我们家里,我们三人吃住都在一个屋檐下,宛然是一家人般。
我以为是因为他帮了父亲所以父亲感激的缘故,心里很高兴,自己有了个大哥哥。
他这个人虽然性格内敛。但面对孩子却是相当开朗活泼,每次我被欺负了不管是我对还是错对方连带其家长都会被痛扁一顿,他很能打,那时候他简直就是我崇拜得无以复加的偶像。
他就那么一直住在我家。幼稚的我以为,日子会这样快乐地继续下去。
但是并非如此。
这样大约又过了二年左右。某天晚上,父亲醉醺醺地从学校回来。
杨烨那天有事出去了。父亲躺在床上,一直含糊不清翻来覆去地念叨着什么。我依稀能明白他是去亲戚朋友家借钱了,不过碰了一鼻子灰。
父亲的理想是有一家自己的医院,学校在那时已走上了正轨。他去借钱,无疑就是想开医院了。
我给父亲拿毛巾擦脸,劝他看开,但是他完全没听。
他似乎自己在心里盘算着什么。
他就这样睡到第二天早上。杨烨也回来了。父亲买了一桌子菜和几瓶好酒,两人推杯换盏痛饮一番。
可能是我的错觉,我觉得那天父亲的眼睛一直是血红的。
后来事实证明不是。
因为就在杨烨被父亲灌醉了以后,父亲居然将他紧紧捆在椅子上,从柜子里拿出一把准备好的斧子。
他砍下了他的右臂!
“呀!”
听到这里,夏天忍不住惊叫起来。
“老校长突然砍他干什么啊,他疯了?!”
严立摇摇头。他的思绪已完全堕入了回忆之中。
那个充溢着血腥味道和血红疯狂眼神的夜晚。
“我颤抖着蹲在门口。聆听着里面让人恐惧的厮打和怒吼声,突然被父亲锁上了的门猛地撞开了,杨烨满身是血踉踉跄跄地奔出来,差点撞倒我…”
“他的血原本是几近透明的白色,但是因为失血过多退化的骨髓紧急恢复造血功能竟回复到了本来的鲜红,看起来说不出的可惧可怜。”
“等等严老师,你说…白色的血?”
夏天打断他的话。会有这种人?基因突变吗?
“没错,听起的确来很难让人置信,可事实如此,这是他外表和正常人唯一不同的地方。当时我惊骇地抬起头,跟他的视线相撞,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力量,我快速把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给他,手指向跟大道完全相反的阴暗小径。他用衣服捂住伤处跑了,这时父亲追了出来。我骗他说他是朝大路上走的,还故意问父亲我要不要去报警。父亲果然不敢再说什么,也没有再追,只是表现出很懊恼的样子。第二天他带着那条手臂去找住在北京的一家远房亲戚,一周后他就带着亲戚和需要的钱回来了,医院顺利地建了起来……直到现在。后来我才知道,杨烨他不是普通人,他的肉体不老不死,也有着非凡的治疗功效,所以这些年他才会没有变化。”
“他把父亲当兄弟告诉了他这个秘密。可他过度低估了人的贪欲,父亲竟会为了自己的前途牺牲他,想要拿他来赚钱成就自己!”
“这…”
夏天只听得目瞪口呆。这是真的,会有这种事?
但是她依稀明白了什么。
“那个“魔神”,就是杨烨的手臂成长成的了?”
“是的。”严立顿了顿,继续说道。“那只砍下来的残肢也记忆了他的一部分智力和能力,所以会对人那么凶暴。你还不相信?”
“不,我相信,但是听起来感觉好悬乎。”
“唉,因为鄙夷我父亲的为人,这件事我没有问过他,在这里的工作也几乎只是摆摆样子,所以很难专业地跟你解释让你信服。我只说一个模糊的名词吧,你领会一下就行了,那就是【菌群复合记忆体】。”
“【菌群复合记忆体】?”
“可以用这个词来概括这种物质的大方向,也可以理解为人体乃至万物的起源。人体的三分之二是水分,除去水后剩下的物质就是它了。因此它对人没有任何副作用,颜色也是最返璞归真的白的原因。似乎杨烨他与这种东西同化得利,获得了长生不死的身体。而其功用——如果从他身上取下细胞和普通人的细胞融合,普通人的细胞就可以复制到它的能力,然后将培育好的成体植入人体,因为它堪称完美的体内运作,不管多严重多棘手也好,那个人所患的所有疾病都会痊愈。这些年其他医院束手无策的病人我们医院都能搞定,并不是因为医生有多么出色,而全是它暗地里在起作用。”
人们都说清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真是一点错也没有。
严立不禁叹口气,父亲这件事做的实在是太…。靠,连他这做儿子的也看不下去!
“…。”
夏天这下总算是清楚了。
事情比所有人想象的都更复杂。
如果杜篆和警察局查出是这个结果他们会是什么反应呢?
“夏天,现在我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你了,我还从没对别人说过,感觉好轻松。”
“嗯。”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跟你说这些吗?”
“啊?”
严立把夏天问住了。
是啊,严立为什么要告诉自己?
“前天你的话给了我很大震动。夏天,真的如你所说,一个人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那才是真的幸福,我已不想再继续欺骗自己了,也不想背负父亲给我的愧疚和罪责。既然警察已经订上了这里,那就让他们来搜查了结这一切吧,这些东西本就不属于我。我要放弃他们离开这里!”
严立说道,他的双眼闪闪发亮,他的形象在夏天眼中也陡然高大起来。
“我在外地还算有些朋友。虽然我已经不年轻了,但我相信只要我去做,一切就都还不晚,谁也不能阻止我追求幸福的权力。我要从头做起。不管能不能成为歌手或者舞者都没关系,只要有舞台就够了。”
“对!”
夏天由衷地赞同。这才是她的好老师,她的榜样!帅爆了有木有!
“那么,你现在和我年轻时处境一样,你要跟我一起离开吗?”
“啥?”
没料到严老师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夏天难以置信地望着他。他是在说真的吗?
“你的嗓音不错,很有天赋是可造之材,埋没在这里太可惜了。你愿意和我一起抛开一切去追逐梦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