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1章 救命恩人

书名:九凤涅槃本章字数:2366

我是被饿醒的,确切的说,我是被饿晕后又被一股香味给饿醒了。

虚弱地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片陌生,原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可是饥饿感却在提醒着我:我还活着,而且还是好好地活着,没有在狼群的包围下少胳膊少腿。

虽然已经饿得没有力气,可还是勉强着支撑起了自己如今看似有些发育不良的身体,朝着香味的来源望去。

那是一个很精致的青瓷碗,乍一看去,里面有一些花瓣,这不奇怪,我小时候娘亲也经常会熬百合粥、桃花粥什么的给我喝,我承认真的是饿坏了,飞快地扑到了桌前将这一碗粥一口气给喝了。

喝完之后,我才有些心满意足地开始打量起这个房间,这时才发现,房间内竟然还有一个人,他穿着一身白衣,长发简单的用白玉簪束起,就这样温柔地看着我笑。

心里莫名地一个疙瘩,他看了我多久了?不会一直这么看着我吧?那完了完了,形象全没了。

“吃饱了吗?”他的笑就好像是雨过天晴后,层层叠叠的云朵中乍然而下的光束,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一抹暖暖的印记。

我知道作为一个淑女,一名大家闺秀这个时候应该点点臻首浅浅一笑道一声“谢谢,不饿了”,可是我看着自己瘪塌塌的肚子,何况如今也不会有人再在意我是否是个淑女,所以瘪了瘪嘴说:“还是好饿。”

彼时一个约三十有二的女子端了吃食进来,她体态丰腴,杏眼樱唇,青丝被简单地扎在脑后,走过的刹那,有着一股不腻的菜油香味飘过。

她只是冷冷地瞥了我一眼就责怪地看向另一边的白衣男子,然后将手上的桌盘放在了我的面前:“漠泽,你再不改改你这乱捡东西的毛病,我可要告诉仙娘子了。”

她语气里虽然有着满满的责怪,可是我看到她的眼神里流露着一丝叫做爱慕的流光。

我知道那东西叫做爱慕并不奇怪,因为我看着哥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

想到哥哥,我的心就好疼,疼得咬紧牙关浑身都会颤抖。当初听到哥哥就要成亲,而他的新娘就是我的青梅之后,我日日夜夜都在忍受着这种刀割般的疼痛。

我虽然早就知道这一段不伦之恋是不会有结果的,可是待那一刻真的来临的时候,我还是无可避免地崩溃了。泪水如同决堤一般从眼角争先恐后的淌下,隐约间似乎听到了什么碎掉的声音。

终于,在哥哥成亲的那一天,我终究还是无法说服自己强颜欢笑看着自己从小就喜欢的男人娶了别的女人,我毅然地离开了这个生我养我的地方。

这无疑是在自杀。

我从来没离开过家,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城外的寒山寺,可是如今我一刻不停地朝着自己未知的目的茫然地走着。走了三天三夜,吃光了干粮的我,精疲力竭地靠在树下,我觉得自己就要饿死了。

月色笼罩了我,从黑夜里我看到绿幽幽的光芒,越来越多,越来越近。

哦,原来是狼啊!

我想着,既然自己已经要死了,那么可以在死的时候喂饱这些狼不至于它们挨饿,倒也不失为功德一件了。

然后,我就这样沉沉地倒了下去。

“仙娘子的心地好,不会见死不救的。”被叫做漠泽的男人咧嘴一笑,他的笑总是那么温和,但似乎又带着一抹清冷。

“不是还饿吗?快吃吧。”

一接到可以吃的指示,我暂时将哥哥以及另外一个女子的敌视忽略到了脑后,因为我,真的很饿。

女人无奈地撇了撇嘴,然后就关上门离开了,我看得出来她虽然不喜欢我,但是看着我狼吞虎咽的样子终是不忍心。

她的心地也挺好的。

“谢谢你,把我捡来。”吃得差不多了,我擦了擦嘴道谢。他云淡风轻地笑了笑对我说:“路过,不忍心看你丧生狼口。”

“似乎,我并不是你捡的第一个。”我看得出他是不想让我太过心存感激,可是从刚才女人的口中,就不难得知,他是个心地善良的人。

“其实,你真的是我……”说到这里他顿了顿,面色有些尴尬,“我捡来的第一个人。”

“噗!”

我承认没形象了点儿,但是还在口中的水还是被我给一口喷洒了出来,他以为我呛着,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背:“没事吧?”

我抚了抚自己的心口摇头说:“没事没事。”

脑海里却豁然想着刚才那个女人说的“你再不改改你这乱捡东西的毛病”,原来,是东西啊!

就这样,我在这个叫做“陌上”的酒家住了下来,被安排了一个新的房间,这个房间有着粉色的床铺,粉色的窗帘,正好是我喜欢的。

当然,我不是白住,我成了陌上酒店的掌柜,显然这是很合理的,漠泽实在太善良,再这样下去,酒店迟早要变成收容所了。

在工作交接的过程中,我也知道了酒店里根本没什么人,现在算上我,不会超过四个人。

仙娘子是酒店的东家,她叫什么没人知道,只知道似乎从一开始大家就喜欢叫她仙娘子。她很少出现在酒店里,至于她经常在哪里,三娘不知,漠泽不知,我就更不知了。只知道在该出现的时候,她就会一身红衣飘飘从天而降,就像是天外而来的九天玄女。

而之前送餐进来的女人就是酒店的厨娘——卿三娘,三娘已经三十有二,但是并未成亲,一般的女子孩子都已经上学堂了,可是她似乎一点也不急,或许是因为她喜欢漠泽的原因吧。

漠泽在陌上酒店担任了三年的掌柜,他跟我一样,都是被捡回来的,不过他是被仙娘子捡来的罢了。这一点让我有了一丝平衡感。

但是如今漠泽的饭碗被我抢了,他也就变得无所事事,于是一门心思地投入在了医术一行,他精通医术,按他的说法,他出身在医学世家,可是每每问起为什么医学世家的天才会被人丢在路边捡来时,他都沉默不语,久而久之,我也不再问他了。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精通医术,凡是住在庭燎城上的乡村四邻,都喜欢来我们酒店找他,因为他经常看到穷困的家庭就起了恻隐之心——免费看诊。

“我说漠泽,这样下去,你可要交不起房费了。”我趴在柜台上无聊地把弄着算盘问漠泽,既然漠泽不再是陌上酒店的人员,那么这么长期住着,就是要付房费的。

漠泽放下手中的茶杯看了我一眼,带着一抹辛酸:“小白,你果真那么狠心?”

我撇了撇嘴不屑地冷哼了一声开始敲打算盘:“你已请辞五天,住的又是上好客房,一天400文即六钱四分,五天就是二两银子,再加上吃食……”

“等等,小白,看在我救你的份上……”

“那就给你打个八折,算上连日来的三餐,统共一两十二钱八分。”

漠泽无奈地叹了口气,渗出了涔涔汗水,最终,他还是没有交钱,而我也没有赶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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