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直接把价值2400万的东西扔给卢家,抵了2400万的债务,只剩下600万欠债?
卢家哪有那么傻。
他们接手,也是要卖出去的,着急套现时,怎么都是亏的。
要不就把名下财物都一股脑给卢家,不管卢家怎么处理,双方的债务一笔勾销,反正当时借3000万时就这样约定的。
这样一抵债,照样很不划算。
可债主是不会考虑欠债的划不划算,借款协议当然要保证债主的权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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