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3章 碧血双蛇

书名:综武:至尊宗师本章字数:2301

  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了两个人。

  两个人,一样高,一样瘦,就像一对孪生兄弟。

  但是却又绝对不是,因为两人一个皮肤苍白,身穿一身白衣,另外一个皮肤黝黑,身穿一身玄衣,两人走路也都悄无声息,若非是白天,还以为是黑白无常从地府游荡到了这里。

  他们掀开门帘飘了进来,稍稍一怔,径直走向诸葛雷的身旁,伸手向桌子下面摸去。

  “纵横河间黑道二十余年的黑白双蛇,什么时候也开始捡死人的东西了?”沈飞有些慵懒的声音,从两人的身后传来。

  “这些人是你杀的?”两人阴鹫的眼神如利刃钉在沈飞的身上。

  “人是我杀的,东西自然也是我的。”

  “哈哈哈……既然认识咱兄弟俩,我劝你还是识相点好。不要觉得你杀了诸葛雷这种货色,就真的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

  “那我们不妨来赌一赌,如果我输了,包袱你带走,如果我赢了,你只要给我五十两银子!”

  黑白双蛇愣了一下,不但黑白双蛇愣了,就连李寻欢也吃惊的盯着沈飞的背影,刚才在门口他就已经听到,那包袱里应该就是武林至宝金丝软甲,无论如何这五十两的赌注,实在是太小了。

  只赚不赔的赌局,三岁的小孩子都不会拒绝,黑白双蛇当然不是三岁的小孩子。

  “你想怎么赌?”白蛇的眼睛眯成一条线,透出的眼神让沈飞感觉身上,好像有一股黏糊糊的冰冷感觉在脊背上流窜。

  “既然我们都是用剑的,那就赌一赌谁的剑更快好了!”

  “哈哈,你是第一百零一个怀疑咱兄弟的剑的人,可惜那一百个已经再也不能告诉你咱兄弟的剑到底有多块了。”听到沈飞竟然是要跟自己赌这个,白蛇忍不住回头看着黑蛇哈哈大笑。

  黑蛇也跟着笑了起来,两人的笑声很大,停的也很突然。

  笑声乍停,两柄软剑已经向沈飞罩了下来,黑色的剑化成一片夜幕,白色的剑经化作漫天飞雪。

  漆黑的夜里,狂风席卷着风雪,能够在这样的雪夜下活下来的人,至今还没有一个!

  但是,寒冬夜雪来的快,去的自然也快,雪停下的时候,一朵红梅在那白蛇的喉间绽开。

  雪停了,夜散了。

  生锈的剑,扔挂在腰间,黑色的剑,已经掉到地上。

  沈飞又恢复了那副慵懒的样子,不紧不慢的问道,“你输了!”

  “你当真只要五十两银子?”黑蛇的脸已经扭曲,双目充血盯着沈飞,歇斯底里的问道。

  他终于看清了那一剑,仿佛来自天外的一剑,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如流星飞逝,穿越了夜幕,刺破了雪花。

  黑蛇从未见过,如此返璞归真,如此迅如闪电的剑!

  所以他的手再也握不住手中软剑,他的膝盖再也支撑不住他消瘦的躯干。

  他们引以为豪的剑法,在沈飞的面前,只是花拳绣腿,在他的面前,自己已经不配再用剑。

  “不错,我现在很需要五十两银子。他已经死了,所以这银子还得你给我!”

  “好……好……,我给!我全都给你!“

  黑蛇好像突然疯了一样,将自己身上的衣服撕碎,怀中一锭银子也掉落了出来,他用力的将银子掷向沈飞,嚎叫道:“给你,都给你……“

  他虽然扔的是银子,用的却是暗器手法。两人相距不过半步,沈飞本来已经躲无可躲。

  可是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绝对的事,也没有绝对躲不开的暗器!

  沈飞在黑蛇出手的一瞬间,身子迅速扭曲,这个动作本来绝无可能有人做出来,但是他做了出来,那锭银子贴着他的面皮滑过,被他左手反抄在手中。

  在此同时,沈飞的右手也动了,那柄生锈的长剑已经刺入了黑蛇的咽喉。

  入肉三寸!

  “这是五十两,你的人头还要五十两!”沈飞左手托着银锭送到黑蛇面前。

  黑蛇双目凸出,嘴中发出嘶嘶之声,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他纵横河间黑道二十年的经验,绝无可能有人能够做出那样的动作,更不可能从那个角度伸出剑来。

  能够死在这柄剑下,冤,也不冤!

  “叮!扫凶除恶任务完成(5/5)“

  一道鲜血溅出,长剑已经回到沈飞腰间。

  沈飞摇了摇头,叹息道:“算了,就当买一送一好了!”

  “叮!任务奖励:精品铁剑*1,百毒不侵丹*1”

  沈飞盯着任务说明,心中默默对霍大人全家拜了一拜,心道:“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自己也算是为霍家上下报仇了。”

  他又查看了一下属性界面,看来每杀一个坏人,便会增长十点经验值,每消灭一帮江湖败类,便会增长十点侠义值。

  本副本姓名:阿飞

  年龄:16

  性别:男

  境界:一流剑客

  功法:无

  装备:精品铁剑

  背包:百毒不侵丹。

  经验值:50

  侠义值:20

  刚才一直藏在柜台后面的掌柜,小心的伸出头,就看到一锭银子砸在自己面前。

  “掌柜的,这是不是五十两?”

  沈飞双肘撑在柜台上,一双狼一样的眼睛,笑眯眯的盯着掌柜。

  那掌柜看了一眼满地的尸体,又看了看面前的沈飞,感觉嘴里的舌头,好像有点不受自己控制。

  掌柜的牙齿咯咯打颤,他已经说不出话,只能拼命的点头。

  “那边的酒壶已经空了,把你们店里最陈的酒,最好的菜都送过去,五十两够不够?”

  沈飞的拇指越过肩头向后,指了指角落里的桌子,低声问道。

  “够!足够……还有剩余……”

  “那就好,要快,我已经很久没有吃东西了,更想喝一杯热乎乎的好酒!”

  那老板舒了一口气,连忙弯腰道谢,弯腰向后厨奔去。

  沈飞盯着李寻欢的眼睛,慢慢说道,“我请你喝酒!”

  “你请的酒,我喝!只是你为什么不先去看看那件包袱?”

  无论什么珍宝,都不过是身外之物,这点李寻欢早已明白,他相信沈飞也是明白的,否则以他的身手,绝不至于在这么冷的天,只穿这样一件满是破洞的单衣。

  但是,这金丝软甲却不是普通的珍宝,就连李寻欢都想去打开包袱看上一眼,却没想到沈飞竟然视如粪土,连看都懒得看。

  “少爷,这包袱里,不过是一件裘皮大衣而已!”

  那扎髯大汉毕竟是俗人,早已忍不住走过去打开了包袱,提着一件裘皮大衣返回到桌子跟前,疑惑的看着沈飞。

  李寻欢眉头梢皱,不过很快舒展开来,他现在才想明白其中的关键,问道:“莫非你早就知道那个包袱,已经被人调包?”

  沈飞满足地笑了笑,端起刚刚送上来的热酒,“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李寻欢赧赧一笑,跟着举起酒杯,“好!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