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6章 去金城

书名:身处三国,不讲武德本章字数:2140

董卓是我二叔?

沈同至今都不太敢相信这个事实,那个该死的董胖子,似乎一直以来都是三国之中最大的反派人物,自己跟反派是一伙的,悲惨的命运似乎天生就注定了?

不会是同名同姓的吧?

沈同努力的找寻着借口,似乎是想给自己一丝希望。

可他心里清楚,不会有错了,天底下叫董卓的人不止一个,但他二叔身为并州刺史,天底下当官的董卓可就仅此一个。

自己作为汉末最大反派BOSS的侄子这件事,是板上钉钉无可改变的了。

“小友可是有何不适?”一旁传来贾诩的声音,这家伙似乎对沈同还挺关心,也不知道是因为担心二人配合出了差错,导致被可能没走的氐人看出来,还是因为这个少年的过人才智,让他颇感兴趣。

我叫董璜,二叔叫董卓,眼前的这个家伙是贾诩就没错了。

据历史记载,贾诩这家伙一直就是董卓手下的谋士,只不过似乎不怎么受重用,直到后来在曹操的手下,才尽展所学。

难不成是因为董璜的原因,他才成为了董卓的手下?可历史似乎并不是如此啊。

沈同闻听着贾诩的问话,没有着急回答,反倒是在脑海之中思考起此事来,他总感觉历史记载,似乎与此刻的情况有些不同。

又或者假如自己没有穿越成董璜,难不成这个倒霉孩子就死在这里了?

要是这个时候能掏出手机问下度娘该多好!

“小友?”贾诩颇感诧异的再度开口,看向面前少年的眼神也是有些怪异了起来。明明刚刚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子就神情大变了?

“原来是文和先生,小子董璜,乃是陇西郡人氏。”沈同的神情几经变化之后,终究还是客气的施了一礼。

不管是出于对历史名人的敬仰,还是因为知晓了面前这人乃是二叔的手下,似乎于公于私,都不太适合把关系搞僵了。

“董璜?陇西董家?公子与董使君(古代称呼州郡大官为使君)是何关系?”贾诩脸色微变问道。

沈同回道:“并州刺史董卓,正是小子二叔。”

“原来公子乃名门之后,这便难怪了。当年董使君乃张公(张奂)帐下悍将,而张公与段公(段颎)、皇甫公(皇甫规)三人并称‘凉州三明’,皆乃大汉赫赫有名的战将,难怪公子能知晓段公与氐人之间的事情,看来是家学渊源啊!”贾诩恍然大悟般说道。

沈同却是大感惭愧,什么狗屁家学渊源啊,完全是拿来主义好么?结果还引来原主的一顿夸赞,再是脸皮厚的人,也有些吃不消啊!

“情急之下,胡言乱语,乃病急乱投医之举,让先生见笑了。”沈同颇不好意思的答道。

“公子过谦了,对了,公子何以至此?以公子之龄,似乎远不到外出游历之时啊?”贾诩好奇问道。

幸好沈同先前读取了董璜这家伙的记忆,虽然对这个世界尚感生疏,但还不至于茫然无措,否则跟这种人精相处,怕是要露出破绽了。

对于贾诩的问询,他也是瞬间反应了过来。

汉代男子,一般十八岁左右行冠礼,冠礼之后便标志着成年,昭示着可以离开父母的庇护,独自生活了。

在崇奉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年代,一般的世家子弟,皆有在成年之后游历八方的习惯。

而以董璜如今的年纪,似乎还未到行冠礼之时,如此年纪离家出行,的确是一件非常怪异的事情。

但凡事无绝对,规矩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此时他坦然说道:“小子家门不幸,父母早亡,是以在初春之时,三叔已是提前为小子行了冠礼。”

“哦?公子提前冠礼了?可有表字?”贾诩问道。

“蒙恩师垂青,赐字子玉。”沈同答道。

“璜者,玉也,君子如玉,外恭而内坚,子玉,好字好字,公子这位恩师倒是学识不凡呐!”贾诩赞道。

“家师乃凉州名士韩约先生,小子此番远行,正是要去恩师府上继续聆听教诲。”沈同顺势说道。

也不知道是这个时代的名人有限,还是贾诩这个家伙的消息实在是灵通,他当即问道:“可是金城的韩约?”

“正是家师,先生也识得家师?”沈同奇道。

“文约先生名扬天下,在下又岂会不知?当年文约先生随侍张公(张奂)身侧,被张公引为得意门生,文约先生更是因随张公大破反叛诸羌而被征辟进京,只可惜这位文约先生太过耿直,居然在朝堂之上慷慨陈词奸阉误国,引来杀身之祸,虽得张公极力保全,但在仕途上,却是就此止步了,如此人物,堪称天下名士之表率,只可惜不才至今无缘得见。”贾诩感慨说道。

沈同闻言颇有些吃惊。

文约先生这个名字,他感觉非常的耳熟,不过却是有些分不清,到底是他本身的记忆,还是源自于董璜那家伙的记忆,毕竟对于自己的授业恩师,董璜肯定是非常熟悉的。

虽然他也猜测到,能被董璜的父亲看中,不惜让他远离陇西来此求学的先生,肯定非常人能比,但能得到贾诩这个家伙如此的称赞,还真是让他深感意外。

可印象之中,记不起史书上有韩约这号人物啊!

按理来说,单从他敢于在朝堂之上怒斥把持朝政的阉宦,便会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才是,何以没有青史留名?

这时,贾诩却是略做沉吟之后说道:“在下本打算去往武威,看来此番能得遇董公子,实在是天意,不如借此机会与公子一道去往金城,一来可以避过氐人的耳目,二来若能拜谒文约先生一番,那可是三生有幸了。”

“去金城?”沈同颇感意外的问道。

“对,到了金城,你我二人也就算是真正的脱离危险了。”贾诩肯定的说道。

沈同略作沉吟之后,便是点了点头。

按照他原本的想法,是想要先静一静再说,毕竟从小说写手到成为董璜这个倒霉孩子,实在是需要时间来适应。

可形势不饶人啊,看着身旁血腥可怕的一具具尸体,想着先前那些氐人的凶悍,他觉得还是贾诩说的对,先保证安全再说。

这个时候哪里还管得了什么金城银城了,能保证安全的就是好城,旋即两人再无迟疑,当即紧随着那些氐人消失的方向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