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13章 血刀万屠

书名:夜尽即辰本章字数:3248

“让我来助你一把!”

刀太祖的行为,挑动了银枪男子的好奇心,高傲的他,竟萌生了一个想法。

挥动雷枪,一个向前,一枪刺进了刀太祖左肩,并不致命,实未刺深。

由于刀太祖的体内,此刻就像形成了一个漩涡,来者不拒,当雷枪入肩,也将枪上的劫雷之力也顺道吸入。

“吸吧,尽你所能,将劫雷之力尽量多的吸纳!”

这正是银枪男子想要看到的,见此,他好像很兴奋,笑的有点疯癫,毕竟没有挑战性的对手,只会让他即将获得的胜利索然无味。

“你们奉天院,是不是总是觉得,自己高高在上,以为总是可以将人当猴耍弄?”

随着劫雷之力入体,身体已膨胀如圆球的刀太祖,这句话说的很艰难,他的双眼和原本的白发白须,都变成了血红色。

“我,我…真该…感谢你的慷…慨。”

“不,不对!”

冷漠高傲地银枪男子,满脸惊讶和愤怒。

“你不止是吸纳能量那么简单!”

伸手拔枪,他要马上杀了刀太祖!

倒不是他觉得此番胜败,会因此有了变数,而是他不能接受,自己竟被境界修为低于自己的刀太祖利用。

然而,正当他银枪拔出的同时……

“澎”

一声响,识海之境里,身体膨胀到极致的刀太祖,自爆了。

在自爆前,他还留给了银枪男子一个得意的笑容。

“啊——”

银枪男子怒吼。

他不是没有想到刀太祖会选择自爆!

当刀太祖开始疯狂地收刮识海之境中的能量时,他就确定,刀太祖有了自爆的打算,在敌我实力悬殊的情况下,以刀太祖的性格,选择自爆,杀己伤敌,是再正常不过。

可是俗话说:好奇害死猫。

就是因为他好奇,好奇如果刀太祖在吸纳足够的能量下,自爆之后,会对自己造成怎么样的伤害?

甚至,他都在打算,当刀太祖自爆的那一刻,他要装成预先不知,不做任何防护的去承受,看一看刀太祖付出性命代价的一击,能把自己伤成几何?

所以,银枪男子才会那么疯狂地,让劫雷之力任由刀太祖汲取。

结果,他算错了,他被利用了。

刀太祖自爆了,没有血肉横飞场面,对他也没有一点伤害。

而为什么没有造成任何一丁点伤害?

因为刀太祖精心谋划的这场自爆,并不单纯。

“万赎刀太祖,你会为你的自作聪明,付出形神俱灭的代价!”

银枪男子已没有了一直保持的冷漠高傲,有的是一脸怒不可遏。

手中紫劫枪,劫雷紫电吞吐,代表着他现在难以平复的满腔愤怒,他的目光,直直停留在还悬浮半空的万赎金刀,万赎刀太祖的本命神兵。

如今,万赎金刀仍是万赎金刀。

如今,万赎金刀已非万赎金刀。

识海之境的刀太祖自爆瞬间,散裂的躯壳,每一块血肉都蕴含着刀太祖先前吸取的能量,没入了万赎金刀之中,与金刀融合,其中便包括银枪男子无私赠送的紫电劫雷。

刀为介,血肉为引,以身祭刀,刀通人性,悲而生灵,人与刀通,刀与灵通,人刀无二,人即是刀,刀即是人,真正的人刀合一!

透体通红的它,焕发着触目惊心的血光。

此刻的它,是把血刃!

金刀万赎,血刀万屠!

山顶大石旁,刀中圣一直关心的守在刀太祖身边,留意着刀太祖的身体变化。他不知自己师父被人禁锢在识海之境里,现已陷入生死存亡的危机关头。

不过,他还是发现,自己师父的身体,虽然不再像之前那样颤动,但他却感知到,刀太祖体内元功,正在快速运转,元气正在快速上升并消耗。

“轰——”

青天白日,哪来一声惊雷!

刀中圣抬头,天上,一片不知何处飘来的白云,正对着下方刀太祖停留不去。

看着这片白云,刀中圣能肯定,这片云朵,比正常的云朵更加洁白。

这片云朵,刀中圣也不是第一次看到,之前一遇,早已铭记终生。

“师父!”

云中现紫电,恐怖如昨昔,深知不妙,刀中圣急忙唤道。

倒霉的刀太祖,收了个倒霉的徒弟,真是倒霉催的。

刀中圣不唤还不要紧,经他这一呼唤,云中紫电似受了惊动,“啪”地一声,耀眼紫光自云中窜出,蓦然降下。

终于,没有发过毒誓的刀太祖,还是被天打五雷轰了。

奇怪的是,臆想中的电烤刀太祖并没有发生,没有香味扑鼻,也没有外焦里嫩。

劫雷之力只是透顶而没,随之,一股鲜红,顺着刀太祖嘴角默默溢出。

他的身旁,刀中圣也受劫雷之力波及,身子当即弹开数丈,晕厥在地,不省人事。

一小片云,一声惊雷,一道紫电。

在这人烟稀少,远离山国王都的高山上,影响不是很大,场面也不壮观。

附近,也根本没有人注意到,山顶瞬间发生的异象。

山国王都的一家酒楼内,白发白眉白衣的玉扇书,独自坐在二楼一个临街的角落位置,手里拿着一个已空的酒杯。

听着闹市喧嚣,看着人来人往,与刀太祖师徒一般,当即辰在国宾楼落了脚,布下禁制保证了即辰的安全后,他便独自出了门。

市井之徒的嘴脸,玉扇书最是厌烦,敝如即辰。

要不是自己受命必须保护即辰的安全,他是一刻也不愿与即辰为伍,那趁火打劫,见钱眼开,视财如命的等等作为,连他自己都替即辰感到羞愧。

受不了自己要保护的人是这种模样,玉扇书有点郁闷,他想喝点酒,清静一会。

所以他就来了酒楼,虽然历来酒楼,都非清静之地,更何况一国之都中的酒楼,更是常常座无虚席。

但这并不违反他的本意,因为只要不跟即辰同处,便是清静地。

要了个临街位置,玉扇书点了壶酒,他的外貌难免会引起旁客的注意,但一国之都,总有行行色色的人出没,也都见怪不怪了,不算新奇。

更多的人,也只是多看了他一眼,真正吸引二楼座客目光的,是同在二楼的另一桌客人。

那是两名女子。

就坐在临街这排位置的另一角,从外形看着娇小瘦弱,却点了一桌子的菜,两人都低着头,各自顾着狼吞虎咽,一时看不清真实面貌。

对最近常到这酒楼的常客来说,这是两人可说是奇女子,每次一来,都像饿了很久一样,每次都点一桌子菜,每次是狼吞虎咽的,一点也没有姑娘家应有的,小家碧玉的风范。

但很显然,这两名女子也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依旧我行我素,像与面前那满桌子菜有着深仇大恨一般。

上楼时,玉扇书也注意到了女子二人。

与他人不同,他只是看了一眼,便收回了目光,吸引他的,是王都的繁华,尽管喧嚣吵杂,但这才是人间的生活,玉扇书看的有点痴了。

良久,当他再端起酒杯,才发现杯中酒早已经空了。

盯着手中的空酒杯,玉扇书对自己的后知后觉,难得的一笑,这是自他入世以来第一次露出笑容。

这一笑,瓦解了多日来他脸上的冰山,没了先前的冷峻,清秀面庞,和煦的笑容,原来他并不是那样让人觉得难以接近。

“小姐,小姐……”

同样是二楼临街角落,唤了数遍,自己的声音才传入了自家小姐耳中。

“如珍,你说,这家酒楼的菜怎么越来越好了呢?”

双手抓着一只大螃蟹的如珍,不明白为何她家小姐,怎么突然就像丢了魂一样,目光直直的盯着前方,于是她也朝着相同的方向望去,正好看到了露着笑容的玉扇书。

“是啊,小姐,你说是菜好,还是人好?”

如珍终于明白,究竟是什么比眼前满桌美食,更吸引自家小姐,她白了自家小姐一眼。

“菜好,人更好。”

得到了答案,侍女如珍同情的摇了摇头。

她知道,自家小姐如今这副模样,就是民间传说已久,自己却未曾谋面的——花痴。

“果然是绝色美女!”

“她们在看我!”

“不,是在看我!”

……

随着狼吞虎咽奇女子二人组的抬头,二楼的客人们几乎都看了过来,未施粉黛,已是倾国倾城。

男客们激动不已,其中有些人,已不是第一次见到两名女子的真容。

绝色美人,过目难忘,一见倾城,再见倾国。

他们之所以每天守在这里,就是为了再睹一眼,两人倾国倾城的容颜。

说来也怪,虽然好于二女子美色,也不知二人是何身份,但二楼食客,却无一人心中生出非份亵渎之想。

全部都只是单纯的欣赏,即便其中,便有王都有名的登徒子。

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同楼食客的躁动,影响了刚续满杯中酒的玉扇书,他抬头刚要看向躁动的源头。

突然,还来不及验证的好奇,似被什么打断,但见玉扇书清秀的脸庞,又回复了之前的冷峻,身形一没,化作白光,飞逝而去。

“如珍,别吃了,赶紧走。”

现今二楼食客的目光,都被另一边角落的两名女子吸引。

无论男女老少,没人注意到这边玉扇书的突然离去,当然,除了那名成为全场焦点的,如珍家小姐除外。

“怎么了小姐,这不还没吃完?”

与患了花痴的自家小姐不同,如珍还是对桌上的菜肴比较感兴趣,如今满满一桌子菜,还没吃完,自家小姐便要拉着自己离开,她当然不情愿。

“别吃了,随我追人要紧。”

也不管如珍情不情愿,小姐站起身,直接拉着如珍的手,就往楼梯跑。

下楼时,还特意跑到玉扇书之前所坐的位置,顺手将桌上的杯子也带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