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学院的通告栏上贴着一张通知:丰安县学三年级学生孙世琪,豪夺本校学生叶云扬的财物不成,两次雇凶杀人,后更是雇凶杀害叶家的邻居王猛夫妇,实属罪大恶极,叶云扬鉴于孙家在当地的地位和权势,无奈之下亲自动手报仇。虽然此种做法不合国法,却也是有情可原,对其作出记过一次的处罚,如若以后再犯绝不姑息。
最后,是祭酒东方平泰和司业林成荫的签名,以及国学院的鲜红大章。
记过?
这算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