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2章 光荣的罪犯

书名:猎玫本章字数:3305

  1942年5月15日,中国云南,昆明近郊。

  以第36师为基干的国民**军第七十一军,乃是第十一集团军的中坚力量。司令长官宋希濂,最高领袖青眼有加的天子门生,可令婴孩止啼的“鹰犬将军”。

  宋司令长官不但是条看门犬,也是条负责监视对手的侦察犬,目标自然是不安分的龙云。

  “云南王”龙云,年轻时造了上司唐继尧的反,向来为领袖所忌惮。

  尽管从中原大战开始,到两广事变直至西安事变,龙主席一向唯其马首是瞻,可让这么一位有着兵变夺权“前科”的强力人物拥兵数十万割据云南,以唯一领袖自居的光头老儿定然睡不安稳。

  属于中央嫡系的七十一军与滇军第六十军现在是同省邻居,虽为名义上的友军,私下早已磨刀霍霍,剑拔弩张。

  就在双方神经紧绷的当口,36师新兵营一个入伍没多久的壮丁居然击毙了滇军长官。

  据悉,该长官遇难时正亲率袍泽,进入灾难深重的保山县城抢救我遇难同胞,英年早逝实在令人扼腕。

  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擦枪走火,而是不折不扣的严重政治事件,想必远在重庆的领袖也该知道了。

  滇军的军法处看守所,生活条件无比恶劣,囚房甚至比新兵营的茅房更脏更臭,但在李顺水看来,这比小时候跟爹爹野外伏击猛兽时露宿山野要强太多了。

  在保山城里被抓,李顺水倒是没挨滇军弟兄的打,不是因为他们手下留情,而是人犯的罪过太大了,怕打坏了没法过堂审判,无从向上峰交代。

  除了入城作恶的“息烽旅”,滇军其他部队的军纪算是不错。

  看守所的宪兵也没多虐待他,牢饭是极稀的菜粥,但没人往粥里撒尿吐痰。

  面无表情的看守总是如木板一般立在囚室外,静静等着他吃完再收走碗筷。

  被押进看守所之前,他被警告不得企图越狱或是绝食,上头还等着好好审他。

  李顺水当然得活下去,他得把那晚保山县城里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告诉军事法庭的青天大老爷。

  可事实证明他的想法只是一厢情愿。

  作为被告人“家属”的七十一军或是36师并没有派出任何辩护、后援哪怕是旁听者。判决书早已拟好,法庭也没有循例给他自我申辩的机会。

  唯一令他遗憾的是,当晚命丧其手的长官并非该旅的少将旅长,一位上校旅副做了替死鬼。

  至于旅长本人,事发当晚正搂着一群姨太太打麻将,凡是有硝烟和血腥味的地方,都是他避之唯恐不及的。

  即便全中国都插上膏药旗,旅长大人也总有活命的办法。

  想到这里,李顺水不禁苦笑。这国本来就是官老爷们的国,如今国难当头,关心国家危亡的反倒是像他这样的蝼蚁小民。

  此时,小怡的俏脸在他眼前晃了晃,让他心揪的难受。

  “下面,本庭宣判……”法官宣布全体起立,哪怕结果早已注定,可要宣布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总得显得庄重些。

  一夜连伤两命,手段残忍,罪无可恕,尤其是杀死堂堂国军上校,大战之前动摇军心,属罪大恶极。判决结果毫无悬念,当庭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法官拖腔拖调宣读完判决书,还意味深长的告诉他,枪决将由七十一军军法处的军官亲自执行。似乎在说:瞧你干的好事,连娘家人也不放过你!

  在由法庭押往刑场之前,法官特许留给他抽一支烟的时间。香烟是战争期间的奢侈品,那是可以燃烧的纸草黄金。可惜李顺水并没有吞云吐雾的嗜好,但眼前此人递来的烟,他却不得不接下。

  当戴黑框眼镜的中年男子踱进羁押室时,全体滇军官兵如弹簧般挺身矗立,庄严肃穆。

  他的脸型如身材一般瘦长,看似文质彬彬,行伍之人的英武气质如剑在鞘中,牢牢震住了在场一众猛壮军人。

  男子递过一支烟,美国货,骆驼牌,然而顺水并不识货。小时候,他偷抽过一口爹爹的烟袋,结果呛咳了一整天,那是为数不多的幼年记忆。

  “张嘴!龙主席是看得起你……”一名副官模样的军人厉声喝斥。

  被叫做“龙主席”的男子一扬手制止了他,微微笑道:“敢拒我敬烟的,你还是头一个。难得呀,就像那晚在保山城里,不抢、不烧、不奸的军人,唯小兄弟你一人尔。”

  听到此节,李顺水心中一暖,接着又是一酸,像是在一群食人生番当中久经磨难终于遇到一位理性的同类。

  “听说……你于暗夜之中,击毙纵兵烧杀之为恶军官。要我说,杀得好!省去我龙某人亲自动用滇军家法清理门户了!”他说话一语一顿,仿佛吐出的不是字,而是铁疙瘩。

  这番话既在理又解气,李顺水终于愿意正视眼前这位龙主席了,可该有的对话仍没有出现。

  毕竟,一名二等兵与陆军二级上将之间有着无数道军阶拦起的“阶沟”。

  “来,说说看,那么低的能见度,射击位置又在水流之间,你是如何做到的?”龙主席再次递来骆驼烟,含着笑,但眉宇间的震慑力却更强了。

  李顺水摸到了一丝生的希望,紧抿的嘴唇松弛下来,顺从的将烟卷含在嘴里。副官替他点上火,态度也客气了许多。

  “他就是这么死的,”顺水猛吸一口,美国烟辛凶的很,但这次却没有再咳嗽,然后朝副官手里的打火机呶了呶嘴。虽然那晚点燃旅副口中香烟的,只是一支火柴。

  没有更多解释,龙云立即明白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点烟动作,同时暴露了目标的身份和位置。自己队伍里中高级军官的军事素养低劣到这种程度,居然在一个新兵面前翻了船。想到这,他额间不禁沁出一层细汗。

  “你的枪法是谁教的?我没记错的话,36师那帮人里头,可没有什么优秀的狙击教导官。”龙主席拉了一把椅子,与他对面而坐,看来,留给顺水的时间比一支烟的功夫要久些。

  “哪费?(什么)”他随口冒出一句云南乡音,让对面的主席眉目更加舒缓了。

  意识到这土娃子可能不理解“狙击教导官”一词,他立即改口问:“谁教你打的一手好枪?”

  李顺水脱口而出:“我老爹。”

  这句土里土气的回答,让在场的滇军士兵一齐窃笑起来,似乎忘了云南最高军政长官正在面前,也忘了他们看护的是一名即将押赴刑场的死囚。

  “父母都健在吗?”

  “没了,早没了,我爹被熊瞎子扯碎了。”说到死去的老爹,李顺水眼角抽动了两下。几年之前,在一场不成功的狩猎中,老猎人为了留给儿子装填第二发子弹的机会,将自己送到了熊爪之下。

  “你娘呢?”

  “没娘。我是爹捡来的。”他摧动肺叶,将最后一小截骆驼烟吸尽,而后吐出一团浓蓝的雾,让眼前的大长官面目有些模糊。

  子欲养而亲不待。李顺水的爹只是他的养父,偏僻山坳里的穷猎户。

  在一个并不值得纪念的日子里,于屋前的小河边拾到一只木盆,盆中饿得奄奄一息的婴儿让他动了恻隐之心。

  这条无名小河是瑞丽江的支流,顺水漂来的男婴被他视作天赐的儿子,便取名叫“李顺水”。

  这样的起名未免有些随意,但乡下人的命贱,名也贱,顺水,顺水推舟,顺风顺水……比起那些阿猫阿狗的名字,算是登得大雅之堂了。

  不过,爹叫的最多的还是他的小名:小虎。虎是山林之王,猎户名中有个“虎”字,仿佛能镇住满山躁动的野兽。

  龙云收起笑容,他徐徐站起身,缓步踱到窗前:“顺水兄弟,你是云南好儿女,可惜我滇军无福纳你于阵中。龙某虽想赦你,但击毙官长,以下犯上,若是纵容,大战在即军心动摇……好在你无父无母,也落不下一个牵挂。”

  李顺水好不容易升起的求生欲望再次沉入了海底,他算是明白了,大长官是来送行,而非刀下留人以观后效。

  “命是你们的,埋在哪,得我说了算!”将死之人总是那么豪气万丈。爹不在人世,顺水早没了容身之所,在感情上,埋葬小怡的那处弹坑就是他的家。

  龙云没再看他,默默点了头。

  在被押上死囚车之前,他听到大长官留给他的最末一句话:“硬气些!站着死!记住,你是个光荣的罪犯!”

  ……

  李顺水见过处决犯人的场面,死囚们总得是五花大绑,背后插个牌牌,用墨黑的大字写上姓名,最后用红笔画上叉。历来如此。

  可押送的军士只是用麻绳将他双手绑牢,背后也没插什么牌子。这反而让他不太适应。

  从法庭到刑场,沉重的军卡在路上颠簸了一个半多小时。

  接近人生终点前,李顺水瞥见附近有几处类似新兵营房的建筑,还树着一些供步兵训练用的障碍物。

  想用我的一死来警示新兵?他立即联想起了明代熊廷弼传首九边的故事,死人脑袋是一部再好不过的反面教科书了。

  刑场设在距新兵营不远的一处无名小坡上,几名军法处的干事早候在现场,胸前还挂着相机。

  刑前刑后都得留照片,这是刑场上的规矩。

  算起来,这该是李顺水这辈子第二次照相,头一次是在新兵登录处,美国摄影师给照的。

  他要求押送的军士替他拾掇的精神点儿,算是给这不友善的世界留下体面的最后映像。但那位一路相伴的滇军士兵用白眼回绝了他。

  如果刽子手的枪够稳,子弹会从后脑进,嘴里出,除了打碎一口牙,多少还能留一张五官清晰的面孔。

  但当李顺水看清当日执行的刽子手相貌时,心里还是凉了大半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