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长安堂(8)
这位刘老板,若是不能免俗倒是让人觉得理所当然,只是看过太多这种仿佛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世家公子的发家之路后,猛然看见一个不一样的,就像是看见耗子遇到猫不跑一样,十分的诡异。
凡事奇则必有异,尤其是做林霁他们这一行的。
静静的看着账簿上的高天两个字,林霁皱了皱眉,嘴角不由自主的抿了抿。
曹敬在一旁看见林霁的脸色,立刻就明白过来,她怕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地方,立刻很有眼力见儿的吩咐衙役,去将这位洪福钱庄的老板请过来。
钱庄老板都在后堂里候着,刘书奇得了吩咐,跟着一众衙役来到堂下,恭敬行礼之后,便负手而立。
公堂的肃杀气氛,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一般,他淡定的让人费解。
顾修准备代劳,上前问两句话,却被林霁一手拦下了。
“刘老板是吧,失敬失敬。”林霁似笑非笑的看着的刘书奇,在对视的瞬间,刘书奇敏锐的感觉到了林霁身上浓浓的杀气。
林霁满满踱步到堂下,围着刘老板转了两圈,随后便轻笑了一声,她轻轻的开口道:“刘老板也算是京城中的世家子弟,虽说是已经脱离了本家,可是也脱离归脱离,到底也还是一家人。刘老太爷已至古稀,却从未与我锦衣卫打过什么交道,刘老板是想在家族史上添上这么浓墨重彩的一笔吗?”
这话别说是刘书奇,就连一旁的曹敬和顾修都听得一脸迷茫,刚刚还在说账簿的事,怎么突然就说到了跟锦衣卫打交道的事儿上来了。
两人比刘书奇还好奇,等着林霁下面的话。
若说之前的话只是让他们有些奇怪,那后面的话,就当真如同雷暴一般,当头劈在了他们脸上。
“若是刘老板识时务,还是请告诉我您跟那些在城门口企图刺杀陛下的黑衣死士有什么关系吧。”
一声惊雷,将京兆尹表面上的平静也炸了个稀碎,众人连喘气都放缓了速度,眼睛直直的看着堂下风平浪静的两人。林霁还是似笑非笑,刘书奇还是一派云淡风轻,仿佛刚刚众人听见的话,不过是自己的错觉一样。
“长安堂的香料名满京城,被众人追捧趋之若鹜也算是无可厚非,只是刘老板未免也太过喜爱长安堂的香料了,连来京兆尹之前,都要先回家沐浴更衣焚香吗?”一边说着林霁的眼睛一边漫不经心的翻着手里的账簿。
她忽然在一页停下,随后将那账簿举到了刘书奇的面前。
“刘老板的洪福钱庄这么大的家业,还会在意一个小小农户这每年一二两的存银,这件事让我非常好奇啊。根据我手里这账簿上来看,别说是一二两存银,就算是一两千两的真金白银,只怕也打动不了刘老板。怎么刘老板就对这个高天这么的容忍,容忍到愿意每个月同一天都帮他保存一吊钱,还多年来风雨无阻的地步。”她微微一顿,目光犀利的扫过刘书奇的周身,随后继续说道:“还请刘老板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一听到高天的名字,顾修立刻就反应过来,眼中的迷茫渐渐散去,流露出一种对真相的迫不及待。
京兆尹里让人喘不上气来的气氛,并没有蔓延到城郊的高天家里,这里的衙役还是同往常一样,做事情慢慢悠悠,不慌不忙。
自从有了锦衣卫,京兆尹就成了打下手的,什么重要的事情都不归他们管,京城的父母官每天能做的,就跟别地一样,管管这家的鸡零狗碎,管管那家的小孩儿打架。但凡有些什么大案子,都要上报给锦衣卫,听那边的吩咐,看看是留在京兆尹处理,还是转到锦衣卫来。
大魏纲纪法度严明,现下更值太平盛世,平日里也出不了什么案子。这一任的京兆尹首府在任十余年,处理过最大的一件案子,就是一个流窜多地的江洋大盗,在京城犯了案,被京兆尹发现了踪迹。
至于抓捕,都是配合锦衣卫行动,有时候京兆尹首府也会有些意难平,明明同是京城衙署,明明二者之间只隔了两条街,可这差别就恍若天地。
北镇抚司的衙门比京兆尹大两倍不止,官位那更是不同谈。官位不同俸禄不同,锦衣卫干的是刀尖上舔血的活计,拿的是能养得起全家老小的俸禄,而京兆尹就不一样了。
没钱自然不愿意干活,干活也是一天,不干活也是一天,何必跟自己过不去,非要辛苦来着。
城郊的这桩凶杀案,是京兆尹继江洋大盗之后碰上的第一个大案子,并且,锦衣卫没有想要插手查案的意思,于是这个案子对京兆尹上下来说,就如同是翻身之仗,所有人都铆足了劲儿想要在这件事儿上能做出些许成绩来。
若是能比锦衣卫更快破案,首府在皇上面前要求提高薪俸便也有了理由。
京兆尹全体出动,将这户农户的家里翻了个底儿朝天,也不能算是一无所获,只是这证据他们参不透其中缘由。
在桌底,他们发现了一个新刻上去的字迹,一个清晰无比的——剑。
衙役看着这字迹,心里直发憷,他磨蹭到京兆尹首府的身边,轻声道:“大人,这个剑是个什么意思啊,说的不明不白的,我们要不要上报告给北镇抚司那边,这案子虽说是我们查,可是他们兴许也用的得到呢。”
这衙役的话正中首府秦遒的下怀,他立刻让人将字迹拓了下来,亲自送回了衙门。
从城郊到京兆尹的路,不算远,但秦大人却足足走了有两个时辰,这一路上,什么能让他遇见的倒霉事都让他遇见了,什么翻了车堵了路,什么遇到城防军整顿城关防务之类的。这路上用的时间,足足比平时多出一倍有余。
等到秦大人回到京兆尹的时候,这里的已经空无一人了。
看着空荡荡的衙门,秦大人撑着自己的腰,随手招呼了身旁的一个衙役,他气喘吁吁的问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北镇抚司的曹大人呢?”
那衙役刚刚在堂下旁听了北镇抚司的大人们查案,此时心中尚有些激动,心下难以安静,说的话也是颠三倒四不知所云。
索性的是,秦大人是皇城脚下的父母官,比之那些乡野小官,多了不少见到皇上的机会,连圣意偶尔都能揣度出一星半点的人怎么会听不懂自己手下人的大白话呢。
根据衙役所说,秦遒大致了解了之前在这里发生的一出好戏。
说句实话,在洪福钱庄的账簿里发现高天的名字,这对林霁来说是一个巧合,她从未往这个方面去想。
按照从案发现场发现的痕迹来看,高天和他的妻子,就是一户普通的农户,而那凶手,会去到他们的家里,就像是走累了找个茶馆讨口茶喝是一样的道理。
之前林霁怀疑的是高天是不是看见了那凶手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为了保守秘密,凶手才会铤而走险,在这种风口浪尖上在城郊犯案,将其灭口。
可是等看见账簿上的这个名字之后,林霁就不再这么想了。
从现场来看,杀高天的人,是个万中无一的高手,留下的痕迹不多,可以说是无迹可寻,若是他们走之前将那些碗筷全部都带走,林霁他们甚至连对方有几个人都不知道。
这样的人为何会无缘无故的出现在一个普通农户的家里,难道他们真的就是为了来那里吃一顿饭吗?
林霁的脑子飞速的回忆着那天在现场看见的一切。
屋内没有打斗的痕迹,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这些人是认识的,另一种是这些人出手太快,死者来不及反应。而不管是哪种情况,都可以确定,凶手是进了屋吃了饭之后才动手的。
按照高天在洪福钱庄存钱的票据来看,他的生活并不是那么的富裕。现在是盛夏时节,在京城肉类不好保存,再加上很快就要入秋,家家户户都会腌制腊肉,这个时候的各种肉类卖的不算便宜。
根据之前王猎户所说高天从来没有这么突然的买过这么多野味,那他只是为了招呼一桌普通的走路走累了,来家里讨口饭吃的过路旅人这么简单吗?
若真的是过路的旅人,为何要在农户倾其所有给他们准备野味宴,在他们吃饱喝足之后将一户人家全部赶尽杀绝,这其中的门道林霁能够猜个大概。
她慢慢踱步到刘书奇的身边,眼神仿佛寒剑,在此人的周身环绕,说实在的,她现在的确是非常想将这人打翻在地,问问他,究竟还这样危害过多少人的性命。
但是她没有,她的双手握拳,手指被自己攥的发痛,疼痛唤醒了林霁的冷静,她的声音平静无波的传进每个人的耳朵里。
“若是我没有猜错的话,在城郊翻案杀人的人和在北镇抚司门口杀谢安的人,以及想要刺杀皇帝陛下的人应该是同一拨人吧。你们把他们称作什么?剑吗?”双眼如同鹰隼,紧盯着眼前这位云淡风轻的刘老板,他脸上一瞬间的苍白,还有眼神中一闪而过的慌乱并没有逃过林霁的眼睛。
后者讥讽一般的勾唇笑了笑,继续说道:“你是不是想要问问我,我是怎么知道的?”林霁将那本账簿举到了刘书奇的眼前,将上面那个大大的高天两个字指给他看,“就因为这个账簿。”
“这上面很详细的记录着高天什么时候来过你这里,什么时候存了多少钱,他在你这里存了有七八年的钱,可是从来没有取出来一丁点儿。这像极了一个普通的农户,穷尽一生想要的,不过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一家子平平安安的。”说到这里,林霁的眼神黯淡了一点,曹敬和顾修的脸色也微微有些发苦。
林霁重新开口,继续说:“可是最近他却破了一次例,他从你的钱庄里取了一些钱出来,这个时间正好就是他每个月去你店里存钱的时间,不过这次他却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或者说,你们帮他增加了一个要命的决定。”
高天小时候家里很穷,从来没有吃过一顿饱饭,长大之后也没有过,他跟着亲戚一起逃荒出来,却只有他一个人到了京城,同行的人都死在了路上,葬身在野狼的腹中,成为无数个狼爪下的冤魂。
他到了京城,因为年纪小,所以就算是讨饭都没办法找到一个相对安稳的地方,他只能在那些大孩子吃饱喝足之后,跟在他们伸手捡拾一些残渣。
原本他以为,这一生也就这样终了了,不想居然在一个雪夜遇见了一个改变他一生的人。
那位老爷穿着一身黑色的皮袄,在看见他之后,从轿子里丢出了一两银子给他,又安排了自家的小厮给他找了一身相对干净并且能够蔽体的棉袄。虽然那袄子是夹的,也比他身上的烂布条子要好上许多。
他吃了东西,给自己的恩人叩头,而恩人后来的话,却让他觉得自己就好像是得到了上天眷顾一样。
恩人问他:“你可愿随我回府,在我府中做个小厮?”这位老爷看起来就很有钱的样子,年少的高天想去,可是却不敢点头,因为他根本就不敢动,他生怕动了动下一秒这个美好的梦就胡醒来一样。
轿子里的人见他不回答,也就没有继续追问,只是要小厮在给些吃食,便放下了帘子。轿子继续向前走,而他却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一直跟到了那位老爷的府上。
他看着门口气派的牌匾上写了两个字,但是他只认识一个,那个字是——刘。他猜,这位老爷应该是姓刘,在刘老爷要入府之前,他轻声换了一句:“多谢刘老爷救命之恩,小人无以为报,唯有当牛做马,忠心耿耿。”他没上过两天私塾,说的这些话,大都是在到了京城之后,听戏文里唱的,只是他虽没读过书,不知道这些字怎么写,却能完全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那位刘老爷看见了他,眼中似有诧异,随后挥了挥手,便走进了府中,跟在刘老爷身边的小厮将瘦的皮包骨头的高天带进了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