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四章 淡夏

书名:忽而半夏本章字数:10537

每一片白云飘过的地方,都有我甜蜜的幻想。

【一】

晚饭后,我登录微博,急不可耐地要与远在意大利的夏离分享我的快乐。

“嗨,夏离,我跟他在一起了呢。”

我不假思索地敲出这句话,然后,埋藏在心底十年的点点滴滴像漫天的海水般汹涌而来。

我在私信里跟夏离说我和小石头的第一次相遇;说那时候的天空有多蓝,云有多白,孤儿院里的香樟树有多绿;说他如何像一只雏鹰展开羽翼未丰的翅膀保护我;说我的真名叫半夏;说我被艾家收养后如何倔强地不肯改名字;说关于“一半的半,夏天的夏”的来历;说他将“半夏”这两个字送与我时的样子,细致到他衣角飞扬的角度,嘴角上扬的弧度大小……

最后,我说:“夏离,你相信吗,我一直都记得那块水果糖的色泽与味道,而且,经过了这么多年,尝遍了各种美食,我依然认为那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虽然我知道它只是一块最普通的水果糖。”

很多年以后,仍然清楚地记得,那晚的月光特别亮,像碎钻一样铺满窗前的地板,我赤着脚在地板上跳来跳去,将自己想象成踏着月光而舞的精灵。

后来,我常常想,如果那个时候知道了后来发生的事,还会那样满心欢喜吗?可是,谁又能未卜先知呢?

所以,后来的一切,大概都是命中注定吧。

艾西今晚睡得特别晚,近十点也不见他上床,还端着他的睡前牛奶来敲我的门。

“姐,你还好吧?”

我坐在床上,抬头看着表情惴惴不安的艾西,笑了笑,起身将倚在门口的他拉了进来,习惯性地摸着他的头。

艾西一定是知道了“大字报”的事情,才会如此担忧地过来找我。

这孩子就是这样,看起来一副大人的样子,可是一旦我出了什么事,他总会小心翼翼地怕触碰我受伤的心。

“艾西,你要把牛奶给我喝,我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姐现在好渴。”我看了一眼艾西手中那杯加了“阿华田”的牛奶,眨眨眼说。

见我这副无赖的模样,艾西脸上的担忧瞬间敛起,板着脸,像往常一样老气横秋地说:“艾半夏,你果然不值得同情!”

我不置可否,笑笑,揉揉他柔顺的发丝,哀叹道:“艾西,姐知道你在想什么。姐没事。”

艾西怀疑地看了我一眼,无奈地摇了摇头,从我的手下挣脱开来,临走时将手中的牛奶放到了我的手边。

“这本来就是给你泡的,说是对睡眠有帮助。”

再抬头,那孩子已经不见了。

胸口突然地觉得暖。

我可爱的弟弟,艾西。

满以为“大字报”事件会以我的息事宁人而告终,却不想愈演愈烈。

第二天早晨,我和艾西尚未进校门,便有一些议论与揣测有意无意地飘进耳中。

大意是,许惜夜昨晚放学后留下值日时被人锁在了教室内,而众人心中得票最多的“凶手”自然是我。

我记起昨晚放学后艾西在校园里逗留了很久,正想问是不是他做的,艾西突然侧头说:“别看我,我倒希望是我呢。”

“真的不是?”我追问道。

“当然。我会笨到立刻打击报复而让别人怀疑到你吗?”艾西不屑地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才是我的作风。”

我想一想,点头:“也是,艾西同学一向以阴险狡诈著称,怎么会光明磊落地替我报仇?嗯,这实在不是你的风格。”

艾西露出尖尖的虎牙,一副抓狂的样子:“艾半夏!明明真凶才是阴险狡诈的,你混淆是非、黑白不分、天理不容……”

“不是你的话,那就肯定是他做的了!”

想到这里,我心中涌过一阵甜蜜,只顾着一味地低头傻笑,毫不在意艾西对我的控诉。

但很快我的心思便被艾西识破,他睨着我,一脸的不高兴:“哼,艾半夏,你不能这样偏心,同样的事,我做就是阴险狡诈,简尘做就是光明磊落?”

我笑,艾西果然懂我。

如果不是艾西,那么将许惜夜锁在教室里的人只会是简尘了。

这样想起来,还真是有点像他的作风呢。

只是,又突然觉得心疼,这样爱憎分明、有仇必报的性格,是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往造就的吧?

虽然他已丢失那一段记忆,却再也变不回我初见他时笑容如阳光的模样。要怎样才能让冷漠的他重新快乐起来呢?

大概是我的嫌疑太大,以至于龙晹在教室门口遇见我后,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半夏,好样的。哈哈,真是太过瘾了,看许惜夜以后还敢不敢再搞什么小动作。”

“不是我。”我摇头。

“喂!”龙晹认定是我,“我又不会告诉别人。”

我叹气,逗她说:“好吧,其实我一直想那么做来着。”

龙晹一点都不怀疑:“我一早猜到是你。艾半夏的气场可不是盖的,从我第一眼见到你就看出来了,你可不是个好惹的主。”

我笑而不答。

她又神神秘秘地凑到我耳边说:“一会儿如果许惜夜来找碴,你就什么也别说,一切有我,反正我爸今年要给白沙学院投资建个保龄球馆,学校应该不会把我怎么样。”

我看着龙晹一本正经拍胸口的样子,心中暖暖的,嘴上却若无其事地说:“一人做事一人当。”

“喂,你还当我是朋友吗?”龙晹抗议,“朋友不是应该有难同当的吗?”

“有那么严重?”我笑。

“当然!”龙晹点头,“以我对许惜夜的了解,她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一个上午,我和龙晹严阵以待,许惜夜却始终没有出现。

直到午饭时间在教学楼前遇见简尘,我才多少有些明白许惜夜没有出现的原因。

简尘静静立在一楼廊柱旁的树荫里。他凝望远方的沉静目光,总让我有一种错觉,觉得他是一直站在这里等我的。

自作多情的好处在于会令人勇气倍增。

我走到简尘面前,摇着右手,笑得像个无赖,说:“帅哥,是不是等我很久了呀?”

“我确实是在等人。”简尘早已对我的疯言疯语有了抵抗力,不动声色地说,“不过,我等的那个人不是你。”

然后,我就看到了正从楼梯上走下来的许惜夜。

所以,他是在等许惜夜吗?他找许惜夜要做什么呢?

还没等我想明白,简尘已不由分说地将我拉走。

“呃?你等的是许惜夜吧?那干吗看见她又要走?”我不明所以地问。

“你的话很多。”简尘拉着我越走越快。

“遮遮掩掩,非奸即盗。”

我一边小声抗议,一边扭头回望,却只来得及看见楼梯拐角处许惜夜一闪而过的衣角。

“你刚才说什么?”

简尘松开我的胳膊,站定看着我。

“呃?”我一脸的戒备,“非奸即盗?”

他冷冷地说道:“第一句。”

我不知道他想干什么,只能茫然地说:“帅哥?”

“再后面。”他咬牙。

“先让我调戏一下?”话音未落,我就知道有诈,可惜,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就是这句。”简尘睨着我,一脸的坏笑,“看在你强烈要求的分上,不如我主动一下?”

我承认,我被他突然的“主动”惊到了,语无伦次地说:“不要……那个……你先告诉我你找许惜夜做什么?”

“我想知道被锁在教室里的感觉如何。”

【二】

我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他是在回答我的问题。要不要这么直接啊,没见过整了人还这么明目张胆、理直气壮的。但是,我心里突然泛起小小的、甜蜜的涟漪。

“我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简尘突然上身前倾,目光炯炯地看着我意有所指地说,“所以,现在是不是应该……”

“啊?”我的心跳得飞快,慌得只会说单音节字。他的下巴在我一抬头就能碰得到的地方,我甚至可以清晰地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植物清香。

因为靠得太近,我切身感受到了来自简尘身上的无形压迫感,连呼吸都因此变得小心翼翼起来。

我想我的脸一定红得像只熟透的番茄,否则简尘不会笑得那样得意。

“原来只是一只叫得凶的小猫。”他站直了身子看着我,细长的眼睛里全是毫不掩饰的嘲弄。

“什么小猫?”无形的压迫感散去了,我暗嘘了一口气,反驳他,“起码是只老虎才对。”

“你好,凯蒂。”

“呃?”我的脑子有些不够用,两秒之后才想起他这答案的出处——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你好,凯蒂”。所以,他刚才是在说冷笑话吗?一点都不好笑,可是我居然很喜欢。

“既然有人做老虎,我自然乐意当凯蒂——漂亮又可爱。”我忍不住问,“所以,许惜夜真的是被你这只发威的老虎故意锁在教室里的吗?”

他皱着眉说:“我那么没风度?”

“对啊,很对,简直太对了。”我很不怕死地继续说,“你好像跟风度这词没沾过边吧?”

我以为简尘会被我激怒,或者至少会故意冲我摆出冰山脸,可是,他居然笑起来,不以为意地说:“无所谓,反正我也不太喜欢‘风度’这个词。”

“这样说你承认了?”

“我什么也没承认。”

“你不承认我也知道是你。”我说,“总之,谢谢你替我……”

我的话还没说完便被简尘打断:“我想你是误会了。门确实是我锁的,但我当时并不知道教室里还有人。我已经跟许惜夜同学说明了,我那么做完全是无心的,并不是为了什么事、什么人。”

我想我大概知道许惜夜一直没来找我算账的原因了,她应该一早被简尘以类似“那件事和任何人无关”的话警告过了吧。

他不知道这世上有句话叫做“此地无银三百两”吗?反正,我是从他那长长的一段解释里听出了两个意思:许惜夜确实是被他锁在教室里的,而他锁许惜夜是为了我。

我暗自叹了一口气,和个性超级别扭的“冰山脸”相处果然有些累啊——有些话是要反着理解的。

“反正还是要谢谢你。”我嘴角微扬,并不揭穿他。

“都说了不是因为你才那么做的。”简尘将脸转向一边,故意不看我。

“好吧,你的无意之举帮我报了一箭之仇。”我故意将重音落在“无意”两个字上,嬉皮笑脸地仰着头看他,“该怎么谢你呢?不如,我请你喝东西吧?”

简尘的眉头皱起来,幸好我早有准备,抢先说:“去的话就是‘无意’,不去,就是‘故意’哦。”

“真拙劣。”简尘小声嘟囔。

“什么?”

他直言不讳:“你的激将法。”

又被无情揭穿的我气急败坏地说:“你假装一下不知道会死啊!”

“不会死,但是会没有现在有意思。”他朝我扬一扬眉,然后率先大步离开。

我呆住了,有点反应不过来,他现在是以戏弄我为乐吗?

简尘走出去很远之后,又突然停住,回头看见我还愣在原地,蹙眉表示不悦:“还不快走!”

“呃?”

“喝东西。”他一字一字地说道,似乎很不情愿的样子。

“好呀,好呀!”对于“冰山脸”是不能奢求他会主动承认是心甘情愿跟我一起去喝东西的,我乐颠颠地跟了上去。

我和简尘去的饮料吧,和白沙学院只隔了一条街,顾客多半是白沙学院的学生。因此,我和简尘一起出现的时候,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刚进门,我便听见有女生故意尖着嗓子说:“哈,原来简尘的眼光也不怎么样嘛。”

我大方地报以微笑,和白沙学院的风云人物站在一起注定是要被非议的,对此我早有心理准备,只是不知道简尘会有怎样的反应。我忍不住悄悄用眼角的余光观察简尘,他的表情始终都是平静的,对那些议论也是一副置若罔闻的样子。

我暗自松了一口气,在靠窗的位子坐了下来,抬头睨着他笑:“你惨了,以后都要当热点新闻人物了。唉,谁叫我艾半夏这么有名呢,真是没办法啊。”

我摊手,表示无奈。

简尘在我的对面坐下,学着我的口气笃定地说:“恐怕悲惨的人是你。我可是声名远播的白沙‘冰山王子’。”

原来他早就知道别人在背地里叫他“冰山王子”。我被他惹得哈哈大笑,心情就像窗外的阳光一样灿烂起来:“好吧,‘冰山王子’,超级无敌艾半夏同学甘拜下风了。”

他那样说,算是默认了我和他在交往的事实吧?

简尘看了我一眼,幽幽地说道:“你不觉得其实‘草桩头’和‘冰山王子’更配一些吗?”

草桩头?他竟然记得那些人给我起的那个难听得让人没有食欲的外号!什么草桩头嘛,我的头发虽然短但还是要比什么“草桩”长一点好不好?

我环视四周,想找出一两个短发美女以示自己并非另类,却懊恼地发现,除了我,整个饮料吧里的女生都有一头飘逸长发。

我灰心地叹气。

简尘却难得地笑着安慰我:“别泄气,短发很配你的性格。”

“真的吗?”这好像还是他第一次夸我呢,虽然很“隐晦”。

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急急地问:“怎么配了?”

我在心里幻想着他可能会说“英姿飒爽”,或者至少会用上“清爽利落”这样的词,却没想到,他笑得越发诡异,说:“嗯,很配某人愣头愣脑的样子。”

我深受打击,彻底泄气,却听见他在轻柔的音乐声里说:“有时候笨得让人牙痒,有时候又呆得很可爱。”

尽管他说得极低极快,但我还是一字不落地听到了。

我的脸蓦地烫起来,像火烧一样,我想我是很喜欢他的,不然,为什么平时大大咧咧的艾半夏,此刻会变得像个淑女一样忸怩呢?

舒缓的音乐声,人们轻声交谈的私语声,窗外街道上嘈杂的喇叭声在这一瞬间,所有无关的声音都变得模糊起来,唯一清晰又分明的是,他说,有时候又呆得很可爱。

这一刻,世界静得仿佛只剩下我和他,我听见自己又急又快的心跳声,胸腔里像藏了一只“咚咚咚”响个不停的小鼓。我垂着眼帘不敢去看简尘黝黑的眸子,怕自己会忍不住向他提起,十年前,那个空气里飘着茉莉花香的夏天,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也是用这样一双似笑非笑的眼睛静静地望着我。

生平第一次,我脸红心跳得不知所措,幸好这时侍者拿了点餐单过来。

我暗暗嘘了一口气,连忙一边假装翻看点餐单一边自作主张地说:“请给我一杯拿铁,要大杯的,他要一杯冰水。再加两份草莓布丁。就这些,谢谢。”

整个过程中,简尘一句话也没说,只是侧着头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我。

我暗暗得意起来,他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会熟知他的喜好——只喝冰水,喜欢一切草莓制作的食品,尤其是草莓布丁。

我故作神秘地微笑,等着他来问我,但是,我并不打算告诉他真相。

然而,直到侍者上完所有食物,简尘都没有要发问的意思,他只是皱着眉对着那份草莓布丁发呆。那表情一点都不像是喜欢的样子,倒有点像是厌恶。

【三】

我被自己这种奇怪的想法吓了一跳。简尘,或者说是小石头,怎么可能会厌恶草莓布丁?他喜欢都来不及。

可是,我等了足足两分钟,简尘仍然一点要动那份草莓布丁的意思都没有。

我终于忍不住好奇地问:“怎么不吃?”

“我从来不喝冰水,而且,最讨厌草莓。”他将他那份草莓布丁推到我面前说,“你想吃两份也不用硬说我也喜欢吧。”

“怎么会!冰水和草莓布丁都是你的最爱。”我惊叫起来,被自己异常尖厉的嗓音吓到,茫然地看着简尘,隐隐约约地觉得哪里不对,却又不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谁告诉你我喜欢冰水和草莓布丁?”简尘当然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如此惊讶,调侃我,“追求别人不是应该做足功课吗?”

我却一点也笑不出来。怎么会这样?

记忆中那个对所有饮料都不屑一顾、只对冰水情有独钟、嗜草莓如命的小石头,怎么会有一天对冰水和草莓有着截然相反的态度?

我知道,绝对不会是我记错了他的喜好。

那么,唯一的解释是,因为那段记忆的丢失,他的性格乃至习惯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可是,不是说一个人的习惯一旦形成,便永远不会改变吗?

我低头,发现自己的手竟然在微微发抖,我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些什么,只是本能地想知道有哪些他曾经喜欢的东西现在已经不再喜爱,又有哪些他仍然爱如往昔。

“那么矢车菊蓝呢?”我用寻常聊天的语气问他,“喜欢吗?”

“矢车菊蓝?”简尘下意识地重复我的话,一脸的不解。

显然,他早已不记得那是他曾经最喜欢的颜色。

“《灌篮高手》呢?你最喜欢里面的谁?”

这一下,简尘不假思索地答道:“当然是流川枫。”

我愕然,他不是应该答樱木花道吗?

我清楚地记得,还是小石头的他,在某一个拥有暖橘色阳光的午后,一本正经地对我说,他最喜欢樱木花道,以后也要像樱木对晴子一样对我好。我仍能回忆起那时他所说的每一句话,他脸上的每一个神情,然而,现在他的答案却变成了流川枫。

“白衬衫呢?你不会连白衬衫都不喜欢了吧?”我几乎有些失控地叫了起来。

“不讨厌,但是也不是特别喜欢。”简尘大概是被我大呼小叫的样子吓到了,疑惑地问,“怎么?有什么不对?”

我喃喃地回答:“没,没什么……”

心里却乱成了一团。

直到此时,我才突然明白我在害怕什么。此刻,坐在我面前的这个人,这个我寻找了十年的人,这个我曾经发誓即使不择手段也要和他在一起的人,已经完全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人了。

如今,他就坐在我的面前,却仿佛是个陌生人。那种陌生感几乎要令我窒息。如果,他已经不是他,那么我所有的那些强求,是否还有意义?

这样的念头刚在脑海里闪现,便立刻被我扼杀了。我怎么会质疑寻找小石头的意义?

我安慰自己,我只是被那种前所未有莫名其妙的恐惧感吓糊涂了,我只是害怕,如果他已经成了全新的简尘,那么我记忆里的小石头是不是就要永远消失了呢?

但事实上,我很清楚,简尘就是小石头。这一点毋庸置疑。那么,我还在烦恼些什么呢?

真是庸人自扰啊。我因为自己刚刚那些奇怪的想法而失笑,抬头时发现简尘正以探究的目光望着我。在他看来,我刚才的样子简直匪夷所思,他不疑惑才怪。

为了消除他的疑惑又不让他知道真相,我准备撒谎。

于是,我轻轻咳了一声,郑重其事地说:“其实我们很早很早之前就认识了。”

听我这样一说,他反倒一改刚才的严肃,轻松地笑起来,眯着眼睛漫不经心地问:“多早?”

看他的表情,我知道他多半认为我又在胡言乱语了。

“我六岁的时候。”我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地说,“那时候你差不多八岁,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穿着一件棉布的白衬衫。是你教我认识各种不同的蓝色。你说你最喜欢矢车菊蓝,你喜欢喝冰水,最爱的水果是草莓,你看完了半本残缺的《灌篮高手》后告诉我你喜欢樱木花道。”

“还有呢?”简尘盯着我,好笑地问。

“还有……”我知道不能再说下去了,于是话锋一转问,“你怎么不问我是在哪里认识你的呢?”

简尘偏一偏头,很配合地问:“那么,你是在哪里认识我的呢?”

“梦里。”我说。

他“呃”了一声,冷不丁隔着桌子伸手来敲我的额头:“说谎会长长鼻子。”

我捂着隐隐作痛的额头,坐在那儿发呆。现在想起来,六岁那年与他的相遇,真的就像是上帝奖赏给我的一场美梦,真实而又虚幻。

简尘见我不说话,闷声说:“明目张胆地说谎,还不注意防着点对方,有谁像你这么笨?”

他大概已经在后悔那一下敲得太重了,却又放不下面子,只能以他特有的方式来表示关心。

我摸摸鼻子说:“我才没有说谎,不信你看,我的鼻子一点都没长长。我发誓我六岁的时候就见过你……”

我满以为简尘又会屈指来敲我,便用双手挡在额前,将身体尽量靠向椅背,离他远远的。可是,等了很久,丝毫动静都没有。

我忍不住好奇,将手拿开去看他,发现他正用一双乌黑的眸子静静地凝视着我。那样深邃的目光,好像一直要看到人心里去,又仿佛正沦陷在记忆的深处……

我的心“怦怦”直跳,既害怕又期待。他不会是想起什么了吧?

“艾半夏!”他突然叫我的名字,一动不动地望着我的眼睛说,“我好像以前真的见过你。”

“在……在哪里?”我嗓子发涩,连声音都紧张得变了调。

“在梦里。”他得逞地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跟你一样。看,我的鼻子现在也没有长长。”

“喂,你居然骗人。”因为期望落空,我不能自控地气急败坏地朝他嚷嚷。

“是你先骗我的。”他指控我,一脸无辜。

我不说话,只是看着他笑。

也许,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今天所说的都是事实。

可是,我真的没有骗你,完全没有。

【四】

当校园里的第一朵龙紫烟牡丹开放的时候,所有认识的和不认识的人对我和简尘的关系已经从一开始的难以置信发展到最终的诚心祝福或是默默接受,就连简尘也渐渐默许了我有事无事便像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后的行为。

简尘第一次主动约我,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六早晨。我看到他的短信,忍不住欢呼出声,雀跃地跳起来去换衣服。

换好衣服,兴冲冲下楼的时候,正好碰上刚起床的艾西。

他上下打量我的衣着,大概是从我的表情里看出了一些端倪,用鼻音鄙夷地对我说:“艾半夏,做人要低调。以前跟我一起出去,就没见过你这么积极。”

我心情好,不与他计较,跳下最后一级楼梯,向后摆一摆手跟他说再见。

然后,便听见他在我身后说:“不用急着回来。妈妈那里有我。”

这家伙,总是会有办法出其不意地让我鼻子发酸。

走出家门,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舒服又惬意。

初夏暖黄色的光晕让一切都变得可爱起来。

树叶绿得仿佛会发光,湛蓝的天空中雪白的云朵像极了简笔画笑脸,就连路人的脸也变得亲切起来。

我对每一个人微笑,像个快乐的傻子。

半个小时之后,简尘的车尚未在一家名品店门前停稳,便有店长领了店员出来迎接,齐声叫:“尘少。”

我扫一眼橱窗,发现这是一家专营女式小礼服的店,便转头对简尘说:“我不需要小礼服。”

“是为了‘白沙之夜’准备的,并不是特地要送给你。”

简尘看了我一眼,一边向店内走,一边转头对身旁的店长吩咐:“给她选两套参加演出的礼服,要式样简单的。”

店长点头,看一看我,友善地笑,说:“长得漂亮,穿什么式样的都好看……”

“你哪只眼睛看见她长得漂亮了?”简尘突然侧身冷冷打断店长的话。

我不服气地将头一扬说:“人人都看见了,就你没看见。这就叫有眼不识泰山。”

这番话惹得因为被简尘抢白而略显尴尬的店长笑了起来。我偷偷地看简尘,发现他细长的眼睛里也闪过一丝掩饰不住的笑意。

十分钟后,我随店长去贵宾更衣室。

她将手上拎着的一件白色小礼服递给我,和颜悦色地说:“尘少说话就是那个样子,其实他对人很好的。看得出来他对你很特别。”

我笑道:“你不用替他说好话。”

她俏皮地眨着眼睛说:“天地可鉴,我说的可是实话。尘少确实对你很特别。”

我接过礼服,反问道:“何以见得?”其实心里还是很期待她说的是真的。

她想一想说:“至少你是他第一个带来我店里的女孩子。”

我故意找碴:“也许他把别人带去了别的店里也不一定。”

“嗨!”她轻声叫了起来,指了指自己的胸牌说,“你怎么能拿别的店跟我的店比?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我是谁。”

听她这样说,我才仔细地去看她的胸牌,然后不由自主地瞪大了眼睛,她的名字居然和那个闻名时尚界的华裔女设计师的名字一模一样。

她看到我的反应,满意地笑起来,耸耸肩说:“没错,就是我,请相信你的眼睛。”

“好吧。”我吞了一口口水说,“设计师大人,别人的店确实不能跟你的店比。”

毕竟,她设计的衣服只接受定做,从不批量生产发售的呀。

“请叫我苏珊。”她望着我笑,“你不想再说点别的吗?”

“好吧,苏珊。”我被她看得不好意思起来,又忍不住吞口水,“简尘,呃,好像是对我有一点点特别。一点点,就那么一点点,不能代表什么的。”

她哈哈大笑起来,故意用很可爱的声音说:“个性别扭的小朋友最可爱了。”

我无语望天,真的是物以类聚呢,和简尘一样喜欢捉弄人。心里却忍不住因为她的话而暗暗欢喜。

原来,我在简尘心里真的是一个特别的人呢,并不是我自作多情的猜想,连别人都是这么认为的呢。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我像个人形木偶,任由她们用一件件美得冒泡的礼服将我打扮成漂亮却没有灵魂的芭比娃娃。每穿好一件,便被拎出来在简尘面前溜一圈。

最要命的是,每一次简尘只看一眼,便立刻摇头否决。然后,我就得继续苦命地任她们摆布。

我被折腾得精疲力竭。

最后,简尘终于选定了一白一绿两套小礼服。

简尘的品位一流,我穿着那套嫩绿色的小礼服站在镜子前,差一点儿认不出镜子里的自己。

乌黑微卷的短发,小巧的脸被嫩草尖似的浅绿色长裙衬得莹白如玉,长长的乔其纱百褶裙摆随风而动,整个人仿佛随时都会飘起来,似山林里踏花拂柳而来的精灵。

苏珊一边帮我标记需要修改的地方,一边朝简尘竖起大拇指,一语双关地说:“尘少,眼光独到噢。”

简尘瞥了我一眼,不以为然地淡淡地说:“衣服还行。”

衣服行,难道人不行吗?

看在漂亮的衣服的面子上,我暂且不跟他计较。

待苏珊标好尺寸,又嘱咐了“两个星期之后来取”之类的话后,我和简尘从店内走出来,外面的阳光正好,灿烂得一如我此时的心情。

我一边笑,一边偷看简尘,却发现他突然停了下来,目光冷冷地盯着某个方向。

顺着他的目光我看见斜对面不远的地方,有个男生正拿着照相机,对着我和简尘不停地按动快门。简尘下意识地将我拉到身后。

男生走过来,笑嘻嘻地说:“不好意思,打扰了,能帮你们拍些照片吗?”

我从简尘的身后探出头来,看见男生胸前挂着的工作证——原来是遇上了杂志街拍客。

“不能。”简尘眯着眼睛,一副防范姿态,“把你的相机给我,我要删了刚才的照片。”

男生听简尘语气坚决,立刻紧张起来。

他连忙护着相机,解释说:“是这样的,我们杂志正在做一期情侣街拍的专题。我看两位今天的衣着搭配很得情侣装的精髓,实在是太符合我们的主题了,所以刚才就忍不住抓拍了几张……”

被他这么一说,我才注意到,我和简尘的打扮确实“很得情侣装的精髓”。

他穿着藏青色的机车服,而我则是深蓝色的连体工装裤,就连鞋子也都是黑色铆钉靴。

这算不算是心有灵犀呢?

我心情好到极点,就冲着那句“很得情侣装的精髓”,我决定替男生说情。

我悄悄拉一拉简尘的袖子说:“算了,反正也没拍到正面。我知道附近有一家很不错的咖啡店,不如我们去喝点东西?正好有些口渴了。”

简尘回头看了我一眼,表情略有松动。

不想那个男生却得寸进尺,说:“不如我给两位拍一张正面照,一定会当选本期的‘最佳情侣’照片的。”

“谁说我和她是情侣?”简尘突然朝男生发飙。

我立在他身后,万分同情地对男生吐舌头,心中默念,请原谅这个一害羞就爱闹别扭的“冰山脸”吧。

“这样啊。那正好啊!”男生冲我眨眼睛,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随手拉了个路人说,“先生,麻烦你和这位小姐假装情侣让我拍张照片好吗?如果当选了最佳照片,我们公司会送一台最新款的平板电脑哦……”

我配合男生演戏,将头点得如小鸡啄米。路人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憋了很久的简尘终于彻底爆发,一把将我拉到身边说:“情侣是可以随便假装的吗?要拍也要拍真的。”

男生举起相机,阴谋得逞地笑:“早点承认不就行了吗……”

简尘脸色铁青,一言不发。我暗自咂舌,真难得,“冰山脸”遇到高手了呢。

拍照的过程中,简尘一直牵着我的手。

即使在拍完之后,他也没有松开,而是与我十指相扣,旁若无人地牵着我的手走在人来人往的街头。

心脏跳得又急又快,我的手心渐渐生出薄汗,而简尘掌心的汗似乎比我还要多,但我们谁都没有松开相互握着的手。

正午的阳光,已显露出夏天的热辣,照得人产生幸福的眩晕感,恍惚中竟有一丝错觉,好像简尘会这样牵着我的手,直到地老天荒。

我抬头,眯着眼睛看了看悬在中天的太阳说:“要是今天的太阳永远都不落该多好啊。”

“嗯?”简尘停下来看着我。

“就是觉得不落好啊。”我叹气,这样“今天”就永远不会过去了啊。

“笨蛋!”他用另一只手拍我的头,目光温和得不像他本人,“明天还是会升起的啊。”

有厚厚的云层飘过来,遮住了太阳。我无端地落寞起来,喃喃地说:“可是,明天是明天。”

我喜欢今天,是因为现在你正牵着我的手。

明天,谁又能保证明天一定会怎样呢?

简尘若有所思,学着我的样子抬头看天空。

良久,他将我的手握得更紧一些,目光却仍然落在遥远的天际,说:“明天只会比今天更好。”

像是有涓涓细流缓缓淌过那早已冰封多年的地方,坚硬的冰层因为些许的温暖猝然裂开缝隙,然后,暖融融的阳光自缝隙里源源不断地渗进来,所有的冰层在那一瞬间轰然倒塌,化成一股暖暖的溪流,仿佛要从心头涌出来。

我闭上眼睛,感受风的速度、心脏跳动的频率与他掌心的纹路。

再睁开眼睛,那个眉眼细长的少年仍然握着我的手立在我的身旁。我才敢确定,这真的不是一场虚幻的美梦。

而他说,明天只会比今天更好。

我将它视作他对我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