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三章 改变像男孩的性格

书名:不要把秘密告诉风本章字数:7713

  

  她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她的爸爸是一个身材魁梧的人,是全村第一个走出去买菜买鱼赚到钱的,后面自己养猪杀猪供子女上学读书。

  小时候开家长会,她的同学都怕他,都躲着他,说明他看起来是很“凶”的。而他年轻的时候脾气确实火爆。

  小时候的刘语诺也很怕他,她从小体弱多病,但性格又像男孩子一样好动,她爸经常因为她的不听话而打她。这种所谓的“打”一直持续到她病发前夕。

  小时候她身体不好,动不动就晕倒,医生说是贫血,也许是跟她经常熬夜看言情小说有关吧!然而多病却也是真实的,他们姐弟四个小时候的病都是刘父医治好的,刘爷爷懂医理,刘爸爸从小耳濡目染,青出于蓝,把中医发扬了一番,家庭成员的小病小痛都是他开药方治好的。

  其中刘语诺感受最深的一次是大学时候,由于南方天气湿热,她又刚做了个痔疮的小手术,身体抵抗力下降,皮肤是遗传了母亲的粗皮,容易生病,大学刘语诺的学校又更南更湿,手上皮肤开始发痒,出现水泡,脱皮,后来越来越严重。

  刘爸爸给开了个方,用烟叶,梅片,叶下红,蜂蜜和少许盐,外敷,他经常说海边的人都没有皮肤病,因为海水很咸,泡在里面不会生细菌。后来手真的好了许多,到没那么严重的时候就用一些普通一点的药膏,就行了。之前不管擦多少知名品牌的药膏都不管用,叶下红也是家里随处可见现成的中草药。

  后来刘妈妈的一次比刘语诺更严重的皮肤病,也是用同样的方式医好的。刘妈妈有高血压,肾不好,也是用中药酒调理续命,有一个停了两个星期的药酒,差点尿毒症。用了好多补肾的药材,比如海马,林下参,鹿茸,鹿鞭等,刘爸爸经常说,没有他,刘妈妈根本就不可能还活着。

  刘语诺的外婆50岁左右就逝世了,刘妈妈也遗传了外婆的体质,甚至刘语诺,她都不敢说自己的身体能有多好,能活到多少岁。

  姐姐刘许诺学的是西医,觉得中医没什么科学依据,他们两个人各成一派。刘语诺有一次过敏性干咳,姐姐一开药,吃几片就好了。因此说谁的好都不对,各有各的好,也有都治不好无能为力的时候。

  这样到了语诺这一代,只剩下扼腕,弟弟刘灿宇虽然是中医学院毕业,可是没有考到医师证,刘爸爸说现在管得严,没有医师证是没办法开诊所行医的。

  灿宇曾经跟她吐露过心声,说想要开一家中医理疗。

  刘语诺发过一个抖音视频,内容是如果自己赚了一百万,她要五十万给爸爸,五十万给弟弟,五十万给姐姐,五十万给小孩。内容是开玩笑说出去的,半真半假,可玩笑中总是带着几分真格。她是一个慷慨之人,这点若要说遗传,也是家族遗传的作风吧。而视频所想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个心意。若是能帮弟弟实现他的想法,她会觉得很幸福。

  只是这个心愿,并不容易实现,一个小孩有10颗糖的时候,他是乐于分享的,而真正只有一颗糖的时候,又怎么能强求他分享出来呢?而刘语诺,现在就是那个只有一颗糖的小孩,甚至可以说,她一无所有。当婆婆带着情绪说道:“钱比命还重要。”的时候,刘语诺不敢苟同,可是她现在没有更好的论据证明钱没那么重要,或许比“命”重要是很过分,可是钱是重要的,这点毋庸置疑。婆婆说这话的时候刘语诺感觉到深深的悲哀和无奈,和一个视财如命的人在一起,钱比她的命还重要,更何况她只是她的媳妇,是不是媳妇也没有钱重要,可以这样解读吗?

  而底层人的思想,你想去改变,无异于掘他的祖坟,刘语诺吃过亏,保持了沉默。

  也许,也由于刘语诺对钱没那么看重,或者说,没那么小气,才会一直处于负债的状态吧。

  都会是暂时的!她握握手,一切都将好起来,她是自信的,自信的背后,是认知,她已经不是从前的她了。

  长大后有一次翻看小学的同学录才发现的,同学录上珍贵的一页留言,除了“愿友谊天长地久”之外,里面最显眼的一句话就是:“改变像男孩子一样的性格。”不止一个人写,而是很多很多,似乎不知道谁开的头,后面就几页都是跟风的,大概觉得很有道理吧。虽然小学的同学在她颠沛流离,也因为人各有志之后跟她渐行渐远,从没有过“天长地久”。

  但是“男孩子一样的性格”确实是可以用来描述小时候的刘语诺的,她是有点“女侠”或者“侠女”的,锄强扶弱当让仁不让,经常跟男孩子打架什么的。还曾经把一个高大的男孩子闹哭了,虽然她不是直接凶手,却也间接造成这样的结果。

  事情是这样的,那时候她戴着写着“值日”的红色手腕带在校门口执勤,就是检查红领巾校章有没有佩戴之类的,然后有个很调皮的男孩子就骂她“看门狗”,这骂她一个人她也就不计较了,连一起执勤的女同学都骂进去了,这人太思想不对了,缺教训啊!

  “你骂谁看门狗?!”

  一声大声地呵斥后,一场腥风血雨开始了……这里不作赘述了,可自行脑补。

  然后,两个人就被叫到教师办公室问明情况,这本来刘语诺不觉得有什么,她跟老师都很熟了,老师都认识她,也认识她爸。但是,外面有一个男孩子哭了。

  这个男孩子呢,那段时间是她的“绯闻男友”,听说是暗恋她之类的,被大家起哄推到办公室门口,然后就哭了,可能觉得太丢人了吧!从此和她是路人。

  刘语诺当时可惜地想,长得还行啊,人高马大,怎么那么容易就哭鼻子呢?

  小时候无论在家还是在学校,她都特别喜欢跳橡皮筋,但是跳多了她腿又会很疼。他爸爸勒令她不准再跳橡皮筋,有一次为了让她听话还打了她。于是她以后跳橡皮筋都偷偷摸摸的,四合院的小伙伴知道后也都帮她“掩护”,就这样像打游击战一样,看到她老爸来就躲起来。

  她的弹跳力特别好,小伙伴跳不上的高度她都能一跃而过。同时,她另外一个最大的爱好是看小说,言情的那种,才小学三四年级就开始看了。

  那时候她家附近有一个小书店,一本书租一天五毛钱,放五块钱押金。她的零花钱都在那里了,还带动她的邻居,从前一起跳橡皮筋的小伙伴,金鱼,一起进入台湾言情小说的圈子。那些小说多年后纷纷被改成家喻户晓的连续剧,可以说,但凡现在好看点的连续剧都是从那时候来的,只是20多年前,这个事情也只能搞“地下活动”,是不怎么见得了人的。当时她小小年纪,个子当然也小,还好书也是小的,只有巴掌那么大,大概七八毫米厚吧。她就在书店租完书以后夹在腋下,藏进衣服里,每天从父亲正和友人高谈阔论的客厅经过,到她自己的房间,小心翼翼又目不斜视。

  父亲不知道是知道假装不知道,还是真的不知道。一向精明的他竟一次也没发现。

  那时候看小说,很多字还没认全,她就自己翻看字典学习。现在看来,兴趣果然是最好的老师啊!如果故事顺利进行下去,言情小说打开了她的语文天赋,结局应该是这样的:“天才刘语诺从小语文成绩优秀,小学一路班长,语文中考高考状元,学校红条幅的宣传词是这样的:“报考X校,就可以和刘语诺成为同学了!”最后十里鞭炮延绵不绝,响彻云霄几日几夜……

  可惜剧情没能如是,原因可能是她的确实比较笨吧。没能过目不忘,看了那么多小说,回忆起来竟然一片空白,仿若失忆。如果她再聪明一点,或者她的父母再重视培养,从小多上辅导班之类的,或许她也是清华北大的料吧!额,咳,这个,也只能用英语语法中的虚拟语气来表达了,只是那么一说,当不得真。

  但是她班上的班长另有其人,可以亲切地叫她英子,科科成绩都是第一名,跟她还特别要好,这让刘语诺不免有些臭屁和显摆。英子的家境非常困难,妈妈一个人抚养三个小孩,刘语诺不知道英子妈妈是怎么做到的,把英子教得如此优秀,这个始终在刘语诺心里是一个未解之谜。另外一个未解之谜是英子高中过后就跟她一点联系都没有了,不知道她是否有上大学,也不知道她大学考到哪里,是否勤工俭学。仿佛人间蒸发。

  很多小时候的小伙伴都各奔东西了,她自己不也是吗?到现在也只有寥寥数人知道她嫁了这么远。上次快过年的时候和一个家里的人聊起自己带娃回家过年,那个人还很惊讶:“什么时候生的娃?”

  答曰:“我娃都一岁多了。”

  孩子一岁多,加上怀孕一年,两年的时间,刘语诺以为足够长的,足够让信息扩散,然而事实是也许对别人来说,了解老同学的信息,两年真的不长,很短。如今社会,大多数普通人疲于奔命,上班下班两点一线,要么沉浸在自己的生活琐事中,要么沉浸在各自的烦恼里面,谁真的那么有空再去像从前小时候一样时刻关心自己同学的动向呢?就连刘语诺自己也不敢说她能做到。

  也许是因为她现在还年轻,她记得她大姑姑五六十岁同学聚会的时候才显得特别的有意义。好像只有各自经历了人生的风雨和起伏,再次见面,真的生出一种“天长地久”的感觉。她现在很多小学同学连微信都没有加,可以说上小学还没有手机QQ微信,那长大以后是什么原因呢?或许是在等待一个合适的契机,只是这个契机不知道是在未来的几年以后。

  也有通过个别好友加到的,也就是朋友圈互相点赞,从另外一些朋友口中,了解了她/他过得是好是坏,仅此而已。每个人的生活看起来都像是不相交的平行线,有各自的家庭要顾,已经难以融入。混的好与不好都不想去打扰……再加上有些事情经历过以后,人情冷暖自知。

  成年人有成年人的烦恼,电影里不常是那么演的吗?压倒成年人的最后一根稻草,有可能就是一句话。何必去做那根稻草,好坏都来自对比,没对比就没有伤害。

  当初看小说的好处是她四年级的时候写了一篇文章上杂志了,得到20元的稿费,虽然她觉得不值一提,可是父母的反应出乎她的意料,她爸爸亲自给她算命,说她的“文签”高,将来写作出书做老师都是出路。然她长大后考过一次教师资格证,全力准备了几个月,三科考试竟一科没过,不免让人心灰意冷,不是当老师,难道是写字吗?她不得而知。

  反正从小到大的稿费也就拿了那20块,就像戏剧里演的那样,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然后一辈子都是秀才诶。

  她那个时候,父亲的话也激发了她的斗志,她拼命的写作,可是,一个黄毛丫头,没什么人生阅历,无数次被拒稿,理由千篇一律:“文采飞扬,可惜像流水账。”用知否知否里的阅卷大人对小公爷第一次会试落选的评价就是:“文章写的花团锦簇,可惜缺少钢骨。若经过一番磨炼,必能登科及第。”

  张爱玲说过一句经典的话:“出名要趁早。”可惜她注定和“早”字无缘,还好我们的老祖宗已经活了五千年,文化博大精深,还有一个词可以安慰她:“大器晚成”。也许放在现在,看问题更全面的她会觉得,成不成功,都是分人,分事,分情况,有些人就是早出名,有些人就是大器晚成,没有绝对的。唯一靠谱的还是老祖宗的话。他也说过一句:“天道酬勤”,特别是当拿到工资的那一刻,你会由衷地感叹:“老祖宗诚不欺我。”

  然而一辈子给别人打工,并非刘语诺所愿,刘语诺认为,打工是分年龄的,20岁左右毕业,或者10几岁没有经验,你可以给别人打工,可是你30多40多,已经没有可以和刚毕业的年轻人竞争同一个基础岗位的资本,你应该另谋出路,如果你早有了规划,这个时候应该可以自立门户,如果你没有规划,应该趁早规划未来,你已经占用了本来属于年轻人的位置和资源,是时候还给他们了,这才是社会健康发展的自然规律。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而创业,或许是致富的唯一出路,当然创业也有内卷化,那就从小做起,先搞副业,再稳扎稳打。

  当然如果这个时候你做到了某世界500强的职业经理人,或者在一家公司发展前景还不错,你可以忽略那些话。

  小时候刘语诺也看张爱玲,只是张爱玲的文字她实在喜欢不起来,就像她喜欢不了张爱玲所在的城市一样,浮躁,空虚和冷漠,当然这仅代表她的个人观点。

  她更欣赏琼瑶阿姨的温暖的文字了,可惜早期琼瑶阿姨的故事也老是悲剧收场,让刘语诺哭得死去活来,那时候最喜欢琼瑶阿姨的一本书也是她的成名作:《窗外》,刘语诺重温了很多遍,才勉强把剧情都记住,每次看到后面都哭,现在想起来又觉得没有什么,大概是现在的信息特别发达,社会故事繁多,很多已经见怪不怪了。究其缘由可能是小时候刘语诺周围的信息特别闭塞,也就是没见过什么世面吧。但是琼瑶阿姨很多作品很多对白都很经典,经典是不怕时间的考验的,反复读都很有味道,并且常读常新,拍成电视剧也能多看几遍。

  看电视剧的时候,这个时候刘语诺有些感谢自己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了,曾经在她记忆力最差的时候,她想着,这样她就有很多经典的作品可以反复去看,不怕闹书荒了。

  可惜后面减药恢复正常以后她的记性越来越好,就对那些看过的作品提不起重新再看的欲望了。也节约了很多时间,是嘛!有失必有得,有得必有失,亘古不变的真理呵。所以她现在在这里一个字一个字的敲,从一个读者到一个作者的转换,一切都那么自然而然,如果一切顺利,她往后还有更多想法,更好的作品,实现从“0”到有的质地的飞跃。这本书是一个大胆的尝试,只要成功了,以后就是有经验的作者了!可以写出更多荡气回肠的故事。

  刘语诺有一天在群里发一条自己要写书的消息,说自己会“一炮儿红”,姐姐刘许诺老是说她看事情太乐观了。姐姐是对的,她已经习惯了刘语诺的乐观,没有人比姐姐更能接受她的缺点。

  但是她心里还是相信,只要阳光普照,任何阴暗的角落都无所遁形。

  然而越来越多的事件证明,世界上确实有许多阴暗的角落,这个观点也许只是刘语诺的一厢情愿。或者只是她心里的永远无法实现的理想主义。阴暗的角落或许只能减少,而无法杜绝呢?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要做事情,努力不一定有用,但不努力肯定没用,这是高中老师经常用来勉励学生的话,也是刘语诺考上大学的一部分动力。

  虽然成功的因素很多,但是我们因为有人类聪颖的大脑。如果有些事情不懂,可以某度,可以某乎,可以去图书馆查书,可以请教有成功经验的朋友,现在信息这么发达,而且会越来越发达,怕啥呢?刘语诺此时觉得,成功一定是正能量的事情,只有造福了人类,造福了地球……咳,往低一点说,造福了家庭,造福了社会,就可能成功,而你一个人的成功,会带动身后一个产业链跟着成功,其它跟你利益相关的,都会帮助你,话不都这样说的吗,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比如刘语诺为了出这本书,书写了一半去找编辑找出版社,她觉得编辑大人就是她的贵人,他们是利益相关的,她说自己的作品大概有三万个字。总编看都不看说三万字太少了,要十万个字,不然就去找杂志社。

  刘语诺心理隐约觉得这个编辑是不是针对她呀?

  没关系,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也许其它的出版社可以出她的书呢?

  接下来她利用休息的时间再去找别的出版社,结果都没找到,后来才知道,那个出版社是D城唯一的一家“出版集团”,除了那栋楼,也没有其它家出版社了。

  第二次去的时候,刘语诺态度谦卑了很多,也许是一回生二回熟,总编也明显没有第一次那么忙碌,对她也相对耐心了一些,可惜收到的答复是一样的,要十万字以上才行。要么就去找杂志社,然而又不怎么肯透露哪个杂志社可以收她的作品。

  “能不能我把它翻译成英文?”刘语诺小心翼翼地问,想着,这一来一去不就变成六万字了吗?

  总编轻轻地摇了摇头。

  刘语诺心里隐约觉得这编辑并不是那么想她把作品给某某杂志社呀?

  事实证明了刘语诺是擅长自作多情的,就如同她缺爱导致的病一样,精神科医生说,精神病患者男的想做大事,女的想被爱。刘语诺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回想当年,惊出一身冷汗,这不真实她和张哥儿目前的生活写照吗?性格决定命运,她突然害怕起来,她的命运,会不会其实从来就没有变过?因为她身上还是会有自作多情和自以为是的性格因素。她无从得知。

  下了电梯以后,连楼下的保安都说楼上无论哪家出版社都需要十万以上的字数,刘语诺心灰意冷。

  要不干脆去杂志社投稿?只是刘语诺算了一下,按照杂志社千字百元,或者我们公正一点,千字一百二吧!也不过几千块。这么好的题材,而且只有她能写,贱卖不值得,也违背了刘语诺的初衷,还记得自己最初的豪言壮志和出书梦想吗?她也不能自己打脸呀。刘语诺是个要面子的,回来的路上,决定干了这碗苦口良药,把自己原来写的三万字看成一个大纲,再在里面充斥一些血肉。别说十万字了,她就要写他十五万字,等着吧!

  后面遭拒稿的刘语诺看到自己此时天真的自己,心里五味杂陈,她苦涩地想,只要文章能发表就好,就怕一点价值,一丢丢借鉴意义都没有。都是她一个人在自嗨,毛姆说过,作家要享受创作的快感和传播思想的惬意,刘语诺努力说服自己不要去重视结果,想想自己与创作相伴的这些日子,确实反思也深思了许多,对她的生活也有过一些帮助,只是心里对出版这件事情还是有些执念。

  十几天过去了,刘语诺都没有给《不要把秘密告诉风》增加新的内容了,原因是这段时间她觉得十几万字甚至十万字对她而言都是困难重重,很头疼,不知道能否真正去完成,此时刷抖音她看到一条视频,说的是人要克服巧克力饼干的诱惑,才可能自律。这条抖音给了她继续写的动力,她想到,以前动笔之前只想着每天写一个小时,而之前赶进度,有时候休息日写了一天,她潜意识里被这“一天”的时间吓到了。现在她想再次把时间进行拆分,每天还是一个小时,主要目的是让自己行动起来,也克服手机等一些能快速产生多巴胺的类似于巧克力的诱惑。行动,就离成功又进了一步。

  其实,所有的伟大的事情都可以按照拆分的逻辑来解决,人的一天,始终都只有24个小时,不管你怎么用,不管你打字是不是1000个字一分钟,都是有限的,你只能拆分到每天,你应该庆幸,你还有生命,还有时间可以拆分,到生命快要结束,时间快要用完的时候,那时候的困难,会多得多得多。所以好好珍惜当下,趁还有时间。就算是一点点的时间,也应该如饥似渴地充分利用,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

  这不,就在一大清早她就起来码字了,她搜肠刮肚,将自己抽筋扒皮,榨干自己的思想和才能,这事才有可能办到。

  这真的应了那句话,任何不能让你打倒的,都将让你变得更强大。虽然这部作品可能不能像一开始一样语言那么精简,可会变得更加详细生动,更能丰富而全面地表达刘语诺对这个世界的看法。

  曾经有人看过刘语诺的一些零星的作品,说刘语诺心理描述特别出色。

  那是刘语诺的又一次自作多情。

  那个人是一个高中男同学,学习成绩很好,一开始跟刘语诺两人很好,还跟她交换日志,一度让刘语诺觉得她是否遭遇暗恋。这个困惑在她高中第二学期的时候明朗了一半,当时她似乎也曾经暗示过他什么,然而却感受到略带嫌弃的目光。刘语诺想,是不是自己太胖了?那时候大概一百一十斤左右,一米六的个子,胳膊上的肉还挺多的。

  另外一半彻底真相大白是在大一的时候,给那个同学打电话叙旧,明明是他的声音,他却说她打错电话。给满怀热情的刘语诺当场泼了一盆冰冷的水。

  从那个时候,这个男同学在刘语诺的生命里至少目前她三十而立了也没再出现过。

  也许他是知道了她转校之前喜欢一个男孩,转校之后又暗恋一个的那事情,对她有意见,责备她多情又花心吧?

  然而也只有像她这样一个经常沉浸在自己内心世界的人才会出一些心理问题吧,和所有的精神病患者的发病原因相似,过于关注自己而忽略了周遭的世界和周围的人。

  有时候抬眼看看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也挺好。

  如果她能不把自己内心的敏感扩大,不钻牛角尖,用平常的目光看待自己,用关心关爱世人,就不会和钟情妄想症痴缠了。

  如果人人都能做到对万事万物充满好奇和热情,就不会有心理医生什么事了。

  然而也有可能青春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总是敏感而偏激,加上学习压力。这也是心理疾病十几岁的年龄最常发病的原因。预防控制发现疏导也往往是在这几年。这几年过了,就都好了。

  不管怎么说,病好了以后,刘语诺已经不像以前一样那么绝望了。只是那十年的失落的青春,跌入谷底的人生,又该跟谁索赔?甚至,连想跟谁抱怨一声都没有那个人,只有那无际沉默的大地,静静而又充满慈爱地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