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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的儒家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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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初,司马迁之父司马谈著《论六家要旨》,从天下“治道”的角度,将诸子之学分为道、儒、墨、名、法、阴阳六家。西汉末,刘向、刘歆父子著《七略》,又从目录学的角度,将诸子之学分为儒、墨、道、法、阴阳、名、纵横、杂、农、小说家等;东汉班固著《汉书·艺文志》,因其说而定为“十家九流”,遂成为后世讨论先秦诸子之学的主流范式。若从战国学术思想流变的实情来看,《论六家要旨》的划分可能更切合先秦诸子之学的基本面貌。

儒家之学,创自孔子,以六艺为法,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忠恕”和“中庸”之道,主张“德治”和“仁政”,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显学”之一。孔子去世后,孔门七十二弟子散布各地,形成了若干流派。早期流派中,以子夏一派为代表,曾获魏文侯支持,形成了著名的“西河之学”。西河之学崇尚实务,反对空谈,与三晋发达的治理技术相结合,成为战国法术之学的重要思想源头。

战国中后期,“儒分为八”,其中较著名且对后世影响最大者,当以孟子、荀子为代表。孟子提倡“内圣”,荀子注重“外王”,对中国古代思想史产生了重要影响。

先来看孟子之学。

孟子,名轲,战国中期邹国(今山东邹城市南)人,父早亡,他的母亲为了让他悉心向学,遂有孟母“择邻三迁”与“断机教子”之举。《史记》记载,孟子受学于孔子之孙子思的门人,是当时有名的儒家学者,他曾游历宋、滕、鲁、魏、齐等国,均不见用,晚年回到邹地,著书收徒为业。孟子以孔子继承人为己志,主张“仁政”,强调“心性之学”,后人遂把他和子思的学术思想合称“思孟学派”。

孟子的思想保存在《孟子》一书中。今本《孟子》共七篇,分别是《梁惠王》《公孙丑》《滕文公》《离娄》《万章》《告子》《尽心》,每篇分上、下,共十四章。

孟子提倡“王道”,反对“霸道”,其基本政治理念是“仁政”学说。他总结历史经验,强调:“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国之所以废兴存亡者亦然。”(《离娄上》)孟子严厉批评了战国统治者不行“仁政”的暴虐做法,强调行“仁政”者,“地方百里而可以王”(《梁惠王上》),要各国统治者效法尧、舜、禹、汤、文王、武王等“先王”,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爱惜民力,力行德政,以收天下民之心。

孟子“仁政”学说的核心,是使“民有恒产”。他提出:“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梁惠王上》)因此,他建议统治者爱惜民力,轻徭薄赋,勿夺农时,救济鳏寡孤独。他的观点对于缓解统治阶层对民众的压迫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孟子“仁政”说的认识论基础,是他所倡导的“人性善”理论。孟子继承子思学派重视“心性”的传统,认为人的善性是内生的,是“天道”的体现。孟子认为:“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善是人性内在的品质,人之所以为恶,是因为外在因素(势)的影响使然。他认为,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分别与“仁”“义”“礼”“智”相对应。因此,“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告子上》)只要“尽心”“存性”,通过自觉反省,“求其放心”激发人的内心“善端”,将其发扬光大,民众受其影响,自会“风从响应”,从而实现“仁政”目标。

孟子强调反身而诚。他认为:“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尽心上》)通过尽心养性,反求诸己,以培养“浩然之气”,就可以达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境界。孟子的这种理论,对后世知识分子的精神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

再来看荀子之学。

荀子,名况,又称荀卿,战国末期赵国人。受学于三晋的子夏学派,先后游历各国,三任齐国稷下学宫之长“祭酒”,史称“荀卿最为老师”(《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公元前264年前后,荀子应秦昭襄王之邀西游入秦;后返赵国,于赵孝成王前与临武君议兵;晚年转赴楚,得春申君器重,任兰陵(今山东临沂市兰陵县)令。春申君遇刺而亡后,荀子废官,卒于兰陵。

荀子晚年,“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禨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滑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述万言而卒”(《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荀子的学说保存在《荀子》一书中。今本《荀子》存三十二篇,其中《劝学》《修身》《不苟》《非十二子》《天论》《正名》《性恶》等二十余篇,为荀子亲著,其余则可能为其后学所述。

荀子与孟子一样,也以孔子之学为正统,但与孟子突出“心性”、强调“仁政”的观点不同,荀子认为,治国理政,须以“隆礼至法”为要。荀子认为,“隆礼至法则国有常”,特别注重强调礼和法并重。他认为“礼者﹐人道之极”(《礼论》);“国之命在礼”(《强国》),行礼治,可使“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富国》)。同时,荀子又突出“法”的作用,认为“怒不过夺,喜不过予,是法胜私也”(《修身》),因此,两者不可偏废,“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富国》)。

与孟子突出道德反省的做法不同,荀子更加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他主张礼、法并重,重视法,却并不迷信法。他认为,治国要教而有诛,同时还认为“有治人,无治法……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君道》),只有以君子行法,法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这一点,正是荀子与后世法家“技术主义”的重大区别。

从“隆礼至法”的理念出发,针对当时世之俗儒“呼先王以欺愚者而求衣食”的情形,荀子提出“道不过三代,法不贰后王”(《王制》)的观点,明确主张“百王之道,后王是也”(《不苟》)。但荀子心中的“后王”,实质仍是西周文王、武王之“道”。这表明,荀子试图在儒家政治理念和现实政治之间找到合适的契合点,开辟通向有效治理的可行道路。

荀子强调礼、法等制度的作用,是基于他的“人性恶”理论。荀子认为,“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人性的外在表现,是情与欲,二者受后天因素的影响,生成“好利”“疾(嫉)恶”“耳目之欲”“爱好声色”等诸恶端,成为“争夺”“残贼”“淫乱”等恶行“之所由生也”,如果任其泛滥而不加约束,终将出现不可收拾的局面。因此,他提出了“化性起伪”的观点,主张“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强调依靠礼、法等制度约束人的行为,再通过师法教育、“注错习俗”、节制修身等方法,使人心改恶向善,达到天下大治。

荀子的性恶论,是为其“隆礼至法”理念张目的,实为针对战国秩序大乱的局面有感而发。在他看来,在人欲横流、异端并起、世风日下的社会中,无法单单依靠道德自觉来达到有序,亟须隆礼至法以矫之。

荀子的认识论,强调“天人之分”。他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天论》)。在他看来,天道是自然运行规律之体现,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只有善于“明于天人之分”,善于区分天与人的不同职分,在把握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才能很好地利用自然规律,趋利避害,增强驾驭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即所谓“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这种态度,荀子称之为“制天命而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