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至知章:顺道人籁高于地籁(2)

书名: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庄子奥义本章字数:2402

今译

子綦说:如今姑且假言于下,不知吾言与“是”同类呢?抑或与“是”不同类呢?无论与“是”同不同类,吾言均属一类,就是不立与“彼”对待之异。尽管如此,姑且尝试假言:有时间开始,有时间尚未开始,有时间尚未开始之前启动时间的“无”。有空间展开,有空间尚未展开,有空间尚未展开前的“有”,有“有”尚未展开之前的“无”。忽然有了“无”,然而不知有了“无”究竟属于有,抑或属于无?如今吾已假言,然而不知吾之假言,究竟属于有言?抑或属于无言?

第十九节:“与彼无异”卮言,泯合“我此是偶彼非”。奥义藏于“类与不类,相与为类”。

论毕大知小知离析万物,子綦进而泯合“偶我”、“彼此”、“是非”。

本节堪称“内七篇”最难理解的“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因为古人无法科学解释宇宙发生,只能诉诸思辨。然而先秦文言不适合思辨,因此空前绝后的语言大师庄子,也不得不远远溢出语言能够承载的极限。不过玄而又玄的绕口令式论“道”语,被“今且有言于此”与“今我则已有谓矣”前后包裹,表明本节并非论“道”,而是论“言”:借用“道”之“若有若无”,类比“言”之“有谓无谓”。但又不对“吾之所谓”究属“有谓”抑或“无谓”作出明确结论,而留待下文再予挑明。

“类与不类,相与为类”八字,泯合“偶我”之相离,浑同“彼此”之相异,致无“是非”之相非。“类”即“我此是”,“不类”即“偶彼非”。两小类合为一大类,就“与彼无以异”:“我”不视“偶”为“彼”为“非”,“偶”也不视“我”为“彼”为“非”。“偶我”两丧,“彼此”双忘,“是非”致无,就能消弭人籁不和。

子綦曰: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今译

子綦说:天下没有比毫末再大之物,而泰山极小;天下没有比殇子长寿之人,而彭祖短命。天地与我同生于道,万物与我合为一体。

第二十节:“万物为一”卮言,篇名点题,阐明万物齐一。奥义藏于“泰山为小”、“彭祖为夭”。

泯合“我此是偶彼非”之后,子綦进而申论万物齐一。

“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终极阐明《逍遥游》的“小大之辨”:万物仅有相对小大,天道才是绝对之大。又隔篇申论《逍遥游》的大知、大年被“众人匹之,不亦悲乎”:与绝对之大的天道相比,“背若泰山”的大鹏,其实小如毫末;寿近八百的彭祖,其实夭如殇子。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是对此岸俗谛“物德相对”的超越,点题阐明《齐物论》篇旨:万物齐一。与前相同,“我”非子綦自称,仍是“吾丧我”之“我”。天地万物与所有自以为高于天地万物的主体自执者一样,无不为道所生,无不与道相通为一。

子綦曰: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

今译

子綦说:既然万物合为一体,怎能言说“万物合为一体”?既已言说“万物合为一体”,怎能做到无言?实体一与名相“一”是对待的“二”,对待的“二”加没有对待的一是“三”。自从实体一有了名相以来,精通历算者也算不清关于实体一的纷繁言说,何况世间凡夫?所以从道无名相到道有名相,已积为“三”,何况从不变之真有产生总名到恒变之假有均有分名?不要往适了,因循相对之是必须知止。

第二十一节:“至言无言”卮言,解构一切言“道”人籁。奥义藏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

论毕“万物为一”,子綦进而解构关于万物为一的言说,亦即终极解构一切言“道”人籁;不仅解构悖道人籁,而且解构顺道人籁。

《逍遥游》篇末点明“逍遥”主旨,即告终篇。但是《齐物论》篇中点明“齐物”主旨,远未终篇;因为“齐物”仅是对此岸俗谛的超越,仅是通向彼岸真谛的桥梁,尚非彼岸真谛本身。欲达至彼岸真谛,必须超越“齐物”观,亦即超越“万物为一”观。超越“万物为一”观的唯一通途,就是超越关于万物为一的言说:区别作为实体的万物为一,以及作为名相的“万物为一”。本节是《齐物论》从此岸俗谛向彼岸真谛跃迁的转捩点。

“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意为:言说从属于人类,人类从属于万物,万物从属于道,因此人类关于万物以及万物之道的任何言说,均属自我指涉的“吊诡”。

“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意为:人类不可能在绝对意义上自外于万物、自外于道地客观言说万物之道,只能在相对意义上自我指涉地勉强言说万物之道,因此“谓之‘一’”固然可算“有言”,其实“有”的仅是“假言”。

“一与言为‘二’”意为:一是实体,谓之“一”是名相。无言之时,世界仅是万物为一的实体;有了谓之“一”的名相之后,世界变成了“二”:实体一+名相“一”。

“‘二’与一为‘三’”意为:“二”+一=“三”。

为何“三”包含两个实体一?因为庄子思辨的终极起点,就是终极分判两种不同的实体一:未与名相“一”对待的实体一,已与名相“一”对待的实体一。

未有名相“一”之时,仅有实体一,因此道无真伪;已有名相“一”之后,小知、大知、至知均用名相“一”言说实体一,于是“道”有了真伪。小知、大知的悖道人籁,用名相“一”言说伪道、言说假一,而非言说实体一,前论已详。至知的顺道人籁,尽管用名相“一”言说实体一,也就是言说真道、言说真一,但其言说依然仅是实体一的名相,而非实体一本身。任何言说者,必在实体一之中。言说实体一,必属自我指涉。自我指涉,必定构成“吊诡”。因此,实体一不可能被终极地言说,只可能被非终极地“假言”。

庄子的假言自觉,承自老聃“名可名,非恒名”,因此假言的同时,必须自言自扫,致无其言。此即关于言说的庄学至境“至言无言”。《外篇·外物》记载了庄子的名言:“庄子曰: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所谓“得意忘言”,就是忘其假言性的名相“一”,直面无须假借名相的实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