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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生有涯,有殆当已

书名: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庄子奥义本章字数:2852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

今译

吾人身心有限,而知识无限。以有限身心追随无限知识,有殆当止;止于身心极限的认知者,知殆而止。

卮言章首节:“有涯无涯”卮言,阐明知行二“已”。奥义藏于“殆已”。

《齐物论》已明“为知”真谛之境,必须超越人间视点,达至道极视点。而达至道极视点的“齐物”,必先“丧我”。

《养生主》继明“为行”俗谛之域,必须身心兼养,以心为主。而以心为主的“养生”,必先“存吾”,故首字为“吾”。

“生有涯”之“生”,著于篇名,兼寓“身形”、“德心”。保养身形,谓之“保身”;葆养德心,谓之“葆德”。物德“有涯”,所以“为行”因应外境,必有极限。

“知无涯”之“知”,上承《齐物论》之重心“为知”,下启《养生主》之重心“为行”。上知真谛,必须知而不行,不行悖道之事,是为“无为”。下知俗谛,必须知而行之,仅行顺道之事,是为“无不为”。天道“无涯”,所以“为知”顺应天道,永无极限。

“殆已;已而为知者”,与《齐物论》“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句法全同,义理相关。为免“已”被误解为“矣”,庄子异篇重言“已,已而”顶针句式,对误解打了预防针。

“殆已”,是老聃“知止不殆”的变文。“因是已”和“殆已”,均属苏轼所言“止于不得不止”。老庄常言“不得已”,则是苏轼所言“行于不得不行”。必先“不得已”地因循内德,“行于不得不行”;然后方能“因是已”地顺应天道,“殆已”地因应外境,“止于不得不止”。

《齐物论》之“因是已”,阐明德心“为知”,是人类不可逃避的形而上天职。“为知”的德心,必先“因是”而行于当行,趋近“以明”之境;然后“因是”而“已”,止于当止地避免“因非”,避免陷溺“为知”的“黮暗”之域。

《养生主》之“殆而已”,阐明身形“为行”,是人类无法解脱的形而下俗务。“为行”的身形,必先“养生”而行于当行,趋近“全生”之境;然后“知殆”而“已”,止于当止地避免“亏生”,避免陷溺“为行”的“危殆”之域。

首节意为:身心有涯的人类,行于当行地追随无涯的天道,有殆就须知止;知止的为知者,为免有殆才止于当止。

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今译

所为被誉为善,勿近名教;所为被非为恶,勿近刑教。因循中道作为常经,可以免患保身,可以全生葆德,可以颐养亲属,可以尽己天年。

卮言章次节:“名刑”卮言,阐明伪道二“非”、身心二“殆”。奥义藏于“全生”。

“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包含两组深藏奥义的对词:“善恶”,“名刑”。

“善恶”是伪道二“非”:悖道大知鼓吹的伪道,把有利于庙堂的言行“誉”为“善”,以便“劝”世人盲从;又把不利于庙堂的言行“非”为“恶”,以便“沮”世人效尤。经由庙堂力挺,大知鼓吹,小知学舌,众人匹之,伪道终成俗见。然而庄子师承老聃,不善“善”,不恶“恶”。《养生主》的“不善善,不恶恶”,补证了《齐物论》晦藏的真谛否定原则“不是是,不然然”。

“名刑”是身心二“殆”:“名”即维护宗法特权、迫使民众认同伪“善”的儒家“名教”;“刑”即维护君主极权、迫使民众认同伪“恶”的法家“刑教”。庄子把“刑”分为“天人四刑”:“名教”以名治心,是为“人之心刑”;“刑教”以刑治身,是为“人之身刑”。“天池”以德限知,是为“天之心刑”;“天年”以寿限行,是为“天之身刑”。无为天道无意分施的“天刑”,庄子主张不逃,因为逃不了;有为伪道有意滥施的“人刑”,庄子主张必逃,因为逃得了。

两句意为:所“为”被伪道俗见誉为“善”,必须“无近名”,以逃“名教”之以名治心;所“为”被伪道俗见非为“恶”,必须“无近刑”,以逃“刑教”之以刑治身。

旧庄学望文生义而未窥奥义,妄诋庄子善恶不分,不仅伪善地主张“为善”,而且公然主张“为恶”。然而“为恶”不管真假,无不逃“刑”。真“为善”者是否逃“名”姑置勿论,伪“为善”者必不逃“名”,仅仅不欲人知其“伪”,却必求“善”名以图利。旧庄学的谬解,与“无近名”无法兼容。

“无近名”,是《逍遥游》“圣人无名”的隔篇申论。两句又分别是《逍遥游》“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的隔篇申论——

真人以天为父,为道所使;身心和谐,知行合一;二谛圆融,自适其适;行于当行,止于当止;首逃“名教”,次逃“刑教”。所“为”被伪道俗见誉为“善”,不会变本加厉,而是致无其名,以免被“名教”扭曲。所“为”被伪道俗见非为“恶”,不会退缩放弃,而是因应得当,以免被“刑教”戕害。

假人以君为父,为君所役;身心分裂,知行不一;二谛相悖,适人之适;行不当行,止不当止;仅逃“刑教”,不逃“名教”。所“为”被伪道俗见誉为“善”,就会变本加厉,进而因名求利,逐渐被“名教”异化。所“为”被伪道俗见非为“恶”,或者退缩放弃,或者因应不当,于是被“刑教”整治。

“缘督以为经”之“督”,训中。整句意为:以因循中道为人生常经,在“名教”、“刑教”两极之间,行于当行,止于当止,方能践行“养生”四境:保身,全生,养亲,尽年。

其一,“保身”是顺应天道的人生起点:生命为天道所赐,故保身是葆德的物质基础,保身必须先于葆德。

“保身”承自《诗经·大雅·烝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明哲保身”后世转为贬义,“保身”也被贬低为贪生怕死,应验了庄子对伪道日趋悖道、俗见不明不哲的超前洞见。

其二,“全生”是因循内德的人生目标:保身之后,继以葆德。德心为天道的种子,故葆德是保身的精神目标,葆德必须重于保身。葆德就是永葆造化所赐真德,不被文化伪德遮蔽、扭曲、异化——《大宗师》谓之“黥劓”。

“全生”承自道家前辈子华子的“人生四境”:“全生为上,亏生次之,死次之,迫生为下。”

至境“全生”:保身葆德,二谛圆融;身心兼养,觉行圆满。

次境“亏生”:身亏德全,德亏身全;身心偏养,顾此失彼。

再次“丧生”:身既不保,心失寓所;身死心灭,德不复葆。

末境“迫生”:身虽得保,心失真德;身存心死,伪德入僭。

其三,“养亲”是因应外境的人生义务:全生之后,继以养亲。上养父母,下养子女,行有余力,则遵循老聃箴言“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兼济万物。

“养亲”是庄子对孔学合理内核的批判性继承和修正性发展,《人间世》也借孔子之口相对肯定“爱亲”,然而“养亲”、“爱亲”仅属庄学俗谛。庄学真谛强调齐一万物,因此《大宗师》批评“有亲,不仁”,《齐物论》主张“至仁不亲”,《应帝王》主张“于事无与亲”。以“亲”为分类名相的庄学四境是:无知无亲,小知小亲,大知大亲,至知忘亲。

其四,“尽年”是顺应天道的人生终点:保身、全生、养亲之后,人生已无余事,唯有顺道逍遥,自适尽年。

“尽年”为庄学要义,是对“保身”的补充限定。全生真人既要洞观伪道俗见、君主专制的危殆,避免“未终其天年而中道夭于斧斤”;又须认知“物化”是“造化”规律,即便“天年”将“尽”,也不恐惧死亡。

卮言章寥寥五十八字,简洁洗练,字字千金。尽管不如《齐物论》玄妙深奥,却是对先秦各派人生观的继承综合和全面突破,高度概括了顺道人生之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