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完美结构,至高创造

书名: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庄子奥义本章字数:1053

南溟弔诡图证明,“内七篇”包含了完整无缺的庄学全貌,减一篇太少,增一篇太多。“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内七篇”与“外杂篇”文风差异巨大,水准高下悬殊,稍具文心者到眼可辨:无一弱篇的“内七篇”为庄子亲撰,良莠不齐的“外杂篇”为弟子后学所撰。因此郭象只敢整篇删除“外杂篇”,不敢整篇删除“内七篇”。陆德明概括历代不同版本:“内篇众家并同,自余或有外而无杂。”沈约则说:“有晋中兴,玄风独振。为学穷于柱下,博物止乎七篇。”

“内七篇”之所以是中国哲学永难超越的智慧巅峰,中国文学永难超越的语言极品,植根于庄子创造的总体结构。庄子的头脑是上帝级头脑,因为创造结构是至高创造。假如上帝曾经创造宇宙,创造的必非具体之物,而是宇宙的抽象结构。理解结构是至高理解。人类试图理解宇宙,理解的也非具体之物,而是宇宙的抽象结构。迄今为止,对宇宙的抽象结构达至最高理解的爱因斯坦不无吊诡地说:“世界的难以理解,就是可以理解。”世界的难以理解,源于其结构未被揭破。世界的可以理解,始于其结构被逐步揭破。

“文化”已经泛化到无所不包,不仅可以包含“文明”,甚至可以包含“野蛮”,因为野蛮人尽管“不文明”,但是并非“没文化”。混淆“文化”、“文明”所导致的思想混乱,使高举“文化”大旗者,比如“文化相对主义”者、“文化保守主义”者,常常步入误区。

大部分混淆者误以为“文明”与“文化”没有差别,可以随便使用,换成另一名相也无所谓。小部分混淆者认为两者有很难描述的细微差别,只能自由心证。他们每次使用“文明”时都自以为不同于“文化”,正如每次使用“文化”时也自以为不同于“文明”,换成另一名相就感到不够确切。极少数学者认为两者有可以描述的显著差别,于是自信地分别给出两者的思辨性定义。定义者告诫人们不可随意混淆两者,因为兹事体大,混淆会阻碍“文明”进步,影响“文化”发展。然而学者们给出的上百种定义大都语焉不详,没有一种逻辑自洽且一以贯之,没有一种经得起追问反诘,因此尚无一种获得公认。五花八门、互相矛盾的思辨性定义,不仅未能有效阻止大多数人的混淆,而且定义者稍不留神,也常违背自己的定义。

我的观点比学者们更进一步:“文明”与“文化”具有本质差别,但是劳心伤神的思辨性定义不可能厘清。只有为两者找到对词,方能做出有效定义,彰显本质差别。

“文明”的对词不必找,尽人皆知是“野蛮”;然而“文化”的对词究竟是什么,似乎尚未形成共识。不过在找到“文化”的对词并达成共识之前,仅凭“文化”的对词决非“野蛮”,已足以昭示“文明”与“文化”必有本质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