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文化”的对词:“造化”

书名: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庄子奥义本章字数:1507

“文明”的反义是“不文明”,对词是“野蛮”。

“文化”的反义是“没文化”,对词是“造化”。

“文化”名相,出自儒家经典《易传》:“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造化”名相,出自庄子《大宗师》:“以天地为大炉,以造化为大冶。”

儒家“文化”希望通过“修齐治平”之手段,达到“天下太平”之目标。儒家“文化”的反思者庄子如此评价:“以不平平,其平也不平。”意为:妄想用不公平的手段抵达公平的目标,即便自以为公平,仍然不可能公平。易言之,用儒家“文化”的标准来衡量,认为结果很公平,因为那个结果正是儒家“文化”所希望的;用“造化”的标准来衡量,认为结果不公平,因为那个结果违背了“造化”所规定的。

儒家“文化”论,就是用宗法伦理对天下人予以“教化”,《大宗师》谓之“黥以仁义,劓以是非”。儒家“文化”论的宗旨,就是让天下人信奉宗法伦理,成为以君为父、为君所役、役人之役、适人之适的“文化”假人,强迫天下人“君君臣臣”,达至“天下太平”的宗法理想。

庄学“造化”论,正是用天道伦理对已被儒家文化“黥劓雕琢”的天下人,予以“息黥补劓,雕琢复朴”。庄学“造化”论的宗旨,就是让天下人信仰天道伦理,成为以天为父、为道所使、乘物游心、自适其适的“造化”真人,听任天下人“吹万不同”,达至“无待逍遥”的天道理想。

因此,“造化”是“文化”天造地设、不可移易的确切对词。

“文化”名相不见于庄子笔下,这是支离其言、晦藏其旨的结果。然而《人间世》把已被悖道文化“黥劓雕琢”者,称为“文木”,而把拒绝悖道文化“黥劓雕琢”者,称为“散木”。足证“造化文化”之辨,是贯彻全部庄学的基本义理。

“造化”名相不见于弟子后学所撰的“外杂篇”,不过“外杂篇”延续了庄子的“造化文化”之辨,比如《外篇·秋水》:

河伯曰:“何谓天?何谓人?”

北海若曰:“牛马四足,是谓天;络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德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返其真。”

《秋水》所言“天”,正是“造化”;所言“人”,正是“文化”。《荀子·解蔽》批评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尽管是陷溺人间视点、出于门派成心的偏见,不过荀子的“天”、“人”之义,与《秋水》相同,意为庄子仅知“造化”的重要,不知“文化”的重要。其实庄子所知的天道伦理之“人”,仅是不符合荀子所知的宗法伦理之“人”而已。“以其心得其常心”的庄子,远比荀子更为深知宗法伦理之“人”。《大宗师》开宗明义对“至人”所下定义:“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表明庄学至人彻悟“造化”与“文化”的关系。作为“文化”反思者,庄子并不反对所有“文化”,仅仅反对“以人灭天”的悖道文化,包括荀子集其大成的儒学。

上引《秋水》之“无以德殉名”,诸本均作“无以得殉名”。“得-德”义同字通,以正字法观之,“得”为动词,“德”为名词。动名词“得-德”的本义,是天赋物德。因此只有“得”于“道”,“得”于“天”,也就是“得”于“造化”者,方为真“德”;而“得”于“术”,“得”于“人”,也就是“得”于“文化”者,实为伪德。《荀子·性恶》对此供认不讳:“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儒家以“术”代“道”,以“人”灭“天”,以“文化”违背“造化”,在先秦时代就遭到了墨家、道家的猛烈批评。

明确了“天”指“造化”,“人”指“文化”,可以顺便厘清另一个至关重要的中国母题“天人合一”。这一母题被先秦以后日益巫术化、神学化的儒家积非成是地阐释为具体的“人”与人格化、神格化的“天”之间的神秘感应和意志相通。实际上“天人合一”指的是“造化”与“文化”的合一,而且只能以“人”合“天”,不能强“天”合“人”;只能以“文化”顺应“造化”,不能用“文化”

违背“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