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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子钞引,篇目总汇

书名:庄子复原本本章字数:1162

魏牟以后的先秦三子,刘安以前的汉初二子,均曾钞引魏牟版初始本内篇之五,未引内篇之二《德充符》、《应帝王》,必在魏牟版,无须论证。先秦三子钞引外篇十六,汉初二子钞引外篇十四,去其八篇重复,总计钞引外篇之二十二。至此可明,魏牟版初始本,包括“内篇七”、“外篇二十二”,总计二十九篇。

魏牟版之“内篇七”,庄子所撰,均涉庄前史实,无一庄后史实。

魏牟版之“外篇二十二”,弟子、再传弟子所撰,多涉庄后史实,无一魏后史实。

综合考察所涉不同史实、著录庄事庄言、文风结构差异、有无寓言卮言、有无动物植物、仿拟内篇水准、偏离内篇义理等等各项,并以提及“蔺且”之《山木》为推断蔺撰之篇的起点,以提及“魏牟”之《秋水》为推断魏撰之篇的起点,“外篇二十二”可分三组。

第一组五篇:《寓言》,《山木》,《达生》,《至乐》,《曹商》,当属弟子蔺且所撰。蔺撰五篇,著录庄子九事:“庄惠辩孔”、“庄论间世”、“庄过魏王”、“庄子悟道”、“庄子妻死”、“庄斥曹商”、“庄斥宋王”、“庄拒聘相”、“庄子将死”。均属亲历亲闻,无一虚构。

第二组十三篇:《秋水》,《田子方》,《知北游》,《庚桑楚》,《徐无鬼》,《管仲》,《则阳》,《外物》,《让王》,《盗跖》,《列御寇》,《天下》,《惠施》,当属再传弟子魏牟所撰。魏撰十三篇,著录庄子九事:“庄拒楚聘”、“庄惠初见”、“庄惠辩鱼”、“庄见鲁哀”、“东郭问道”、“庄惠辩射”、“庄过惠墓”、“庄周贷粟”、“庄惠辩用”。其中“庄见鲁哀”一事虚构,其他八事转闻于师,均非亲历亲闻。又魏撰《秋水》“庄拒楚聘”,是蔺撰《曹商》“庄拒聘相”之重述。

第三组四篇:《宇泰定》,《胠箧》,《天地》,《天运》,当属其他弟子、再传弟子所撰。此组四篇,文风异于蔺撰、魏撰诸篇,又互不相同,当非一人所撰。仅有《天运》著录庄子一事“太宰问仁”,撰者若是弟子,则是亲历亲闻;撰者若是再传弟子,则是转闻于师。

魏牟版初始本,没有杂篇。春秋以前无私家著作,战国初中期诸子,始有私家著作。战国中晚期诸子,开宗立派,师徒传授,又从个人私家著作,演进为学派著作总汇。所以孟、庄弟子后学编纂《孟子》、《庄子》,均为学派著作总汇,宗师亲撰之文,编入内篇,弟子所撰之文,编入外篇。战国子书或有外篇,均无杂篇。《庄子》大全本之“杂篇十四”,为后于贾谊、韩婴,先于司马迁、刘向的刘安新增。

魏牟版初始本之复原本,二十九篇总计51141字,平均每篇一千七百余字。其中“内篇七”13800字,平均每篇不足二千字。“外篇二十二”37341字,平均每篇不足一千七百字。由于不少外篇已被郭象删残,如《惠施》残篇仅有526字,《列御寇》残篇仅有669字,因此推测魏牟版二十九篇之原文,总计大约不足六万字,平均每篇约二千字。

《汉书·艺文志》“《孟子》十一篇”,内篇七,外篇四:《性善》、《辩文》、《说孝经》、《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