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坐”制度
没有谁生下来便低人一等,所以,陈胜才会迸发出那句惊世骇俗的呐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但也有人选择对不平等的待遇默默承受,于是,“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在紫禁城这种等级森严的深宫大内里,宦官、宫女面对悬殊的身份差距,只能忍耐。如果遇到善良的主子,尚且可以宽心,如果遇到像魔鬼一样的主子,就只能苟延残喘,或者选择了结自己的生命。如果这些宫女、宦官选择了自杀,会连累家人吗?
当宦官与宫女不能忍受残酷的宫禁时,或积极反抗,或消极抵抗,也就是逃跑或者自杀。逃跑的难度非常高,而且成功率较低,一旦失败,通常会被杖毙。自杀是一种无奈的解脱方式,因为明代宫廷中杖毙宫女的情况比较多。下人们一旦犯错,无论轻重,都会遭受极重的惩罚。主子们视人命如草芥。那么,与其被折磨致死,不如自己了断,更有一些会采取十分激烈的手段——忤逆犯上。例如,明嘉靖时期,宫女杨金英率领众宫女冲进皇帝寝宫,企图勒死嘉靖,但没有成功。随后这些宫女受到的惩罚极重,所有参与的人全部被“千刀万剐”。清代比较理性,惩罚制度也比较完善。
清代的规制严格规定,凡太监、宫女在宫中用金刃自伤者,斩立决;欲行自缢自尽经人救活者,绞监候;在宫中自缢身亡者,将尸骸抛弃荒野,其亲属要发往伊犁、黑龙江等边远地区,给官兵为奴;对屡次潜逃的太监,永远罚在边疆地区给官兵为奴,遇赦不赦;如越省远遁,一经拿获,虽无其他不法罪行,均罚永远枷号,终身禁闭。
由此可见,即使宫女、宦官自杀,也不是“一死百了”,而是将所有的问题都转嫁到亲人的身上。这种制度的理念源于古代非常著名的刑罚制度——“连坐”,其施刑目的在于威慑。宫廷中制定这样的制度是残忍的,下人忍受不了苛刻制度的情况是很普遍的,如果忍受不了就一死了之,很快就会形成一种效应,一旦自杀成了人们争先恐后寻求解脱的手段,局面将难以控制。为此,“连坐”以亲人来要挟,也就起到了威慑的作用。因顾及亲人,宫女、太监们就不会轻易地选择自杀。
明、清两代,后宫女性是不可以参与政事的,也就是说,女性的权力只限于后宫范围之内。后宫主位们尚且如此,宫女更是不可能有什么作为。即使犯错,也是一些日常生活中的错误。但太监的身份不同,他们既可以掌控后宫,也很容易将势力延伸到国家政务上,因此才会有擅权、干政甚至专权的威胁,故在管理、约束和处罚上也会更加严格。按照清朝皇室的宫规,凡宫殿监等处的太监在外犯法者,由外部按律治罪;在内犯法者,由内务府治罪。重者交总管内务府,轻者由总管和各处所的首领太监责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