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应用之生活的冥想(5)
在研究中,他们首先将实验室内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提升了10。一个健康人处于这种空气环境中,几秒内就会出现呼吸加快、心跳加速、浑身冒汗等体验,它们与焦虑、惊恐发作的体验相差无几。
然后,他们将被试分成三组:第一组,教他们如何调整呼吸以放松身体,缓解焦虑反应;第二组,教他们如何简单地观察身体体验的变化却不做任何主观干预;第三组,不做任何指导。然后,让他们分别进入实验室环境,前两组会提醒他们用掌握的技巧处理自己的身体反应。结果,掌握了呼吸放松技巧的第一组中,有42的被试认为自己即将崩溃,完全无法控制身体体验;第三组中,有28的被试产生了将要崩溃的感受;而第二组被指导去觉察自己体验变化的被试,没有一个人有这种即将崩溃的感觉。
这个研究清晰地呈现了一个事实:任何时候,当我们想用技巧处理问题时,都有可能走向反面—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制造出新的问题。因此,在实践中,虽然有很多来访者借助这些技术成功解决了某些心理困扰,但他们往往会发现:自己的状态总会发生周期性的变化。如果你也属于这类人,那么要想彻底终结心理痛苦的循环往复,就需要有能力踏入第二种境界。
境界二:觉察+不带任何意图的觉察
在清晰地觉察到现实痛苦之后,生活的冥想的第二种境界,是继续如实地感知而不做任何有意识的干预。
这就意味着,第一重境界里存在的“我想要放松”“我不想悲伤”“我不能愤怒”“我要微笑”等“观察者I”活跃的意志性语言,已经不再继续出现,或者即使出现,也能被快速觉察,而不再具有行动掌控力。
比如当愤怒时,去关注愤怒的身体体验。我的身体在前倾,眼睛圆瞪,双手紧握,肌肉收缩,呼吸急促,心跳加速,面红耳热等;同时,也去关注愤怒中的思维体验。比如,我注意到一个接一个的念头延续不断,“没用的,不管做什么练习都帮不到我”,或者“我早就厌倦了,这样做真的没什么效果”,或者“这太让我生气了,我必须表现出愤怒,否则以后就会永远被人欺负,我决不能示弱”,或者“我需要赶紧调整呼吸来放松身体转移注意力来转换情绪”。
这种对身体体验和思维变动如实觉察的行动,就是“观察者I”和“被观察者Me”重归统一的过程,也是自我消失的过程。当自我消失时,我们所体验到的身体痛苦可能依然存在,但心理痛苦不会有任何存在的可能。
在第二种境界的基础上,若我们能继续观察自己的生活,并在这种观察中彻底理解一切心理痛苦统一的机制,那么我们就有可能迈入第三种境界。
境界三:觉察+洞悉心理痛苦的本质+拥抱痛苦体验并热情地生活
生命的真相,不只是此时此刻的体验。否则,在追逐生命感受的过程中,我们就很容易陷入对超强感知能力的迷恋。这不是终结心理痛苦,而是形成新的痛苦。
所以,当我们有能力如实地觉察鲜活的身体体验和思维体验之后,我们更需要洞悉心理痛苦的机制与结构,去看清生活中哪些反应只是模式化的陷阱,哪些会带来危险。在这种清晰的觉察中,逐渐拥有远离陷阱与危险、追求生命价值与意义的智慧。
我要声明的是,这种远离,绝非基于恐惧、不安的反应,而是充斥着智慧的行动。
举例来说,我已经知道了思维是“观察者I”基于经验的产物,也知道“观察者I”会带来思维与现实间内在的分裂与冲突,那么,面对此时此刻的心理挑战,我就不会继续在思维的框架下寻找解决方案,也不会寄希望于通过思维领域的分析、评判、选择、反省等解决当下的困境。此时,我只会远离这虚假的一切,让自己的注意力重新回归现实世界。
远离一切虚假的、冲突的、危险的反应,让注意力自然回归现实,这就是生活的冥想带来的智慧。这种智慧,会终结一切无谓的冲突,进而带来充沛的身心资源,让我们更热情地去爱、去生活。
这是我所倡导的生活的冥想练习真正的目标:在对自己鲜活的感受、思维、行动以及背后驱动性力量每时每刻的清晰觉察中,终结一切内外冲突,从而带着巨大的热情去面对生命的一切挑战。
实际上,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我们才算真正踏上了生活的冥想之路。
实践的社会应用
本书的主题,是终结一切个人层面的心理痛苦。因此,社会层面的痛苦,本不在我此次呈现范畴之内。
但是,一旦我们真正理解了心理痛苦发生发展的全过程,自然就会看清一个新的事实:社会痛苦,不过是个人痛苦外放的结果。所以,只要我们有能力终结个人层面的心理痛苦,我们自然就可以阻止社会痛苦的发生。
在这里,我选择两个经典的社会心理学研究,对此稍作揭示。
研究一:旁观者效应—当行动被思维阻碍时
1964年,美国纽约皇后住宅区一条小巷里发生了一起令人难以置信的惨案:一个女性,在自己家门口,被一个歹徒残忍攻击了45分钟,并最终被杀害。据媒体报道,在这一漫长的过程中,至少有38位居民承认自己通过窗户看到了袭击或听到了女孩的呼救声,但在现场没有一个人试着去救她,甚至无人报警。
这起惨剧,曾引起美国社会一场关于人类是否已经变得过于冷血麻木的讨论。
但与公众、媒体一边倒的批评相反,很多心理学家试图合理解释这些旁观者的行为。在一系列的研究中,比布·拉坦内和约翰·达利等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观点—旁观者效应,即目击一件紧急事件的旁观者越多,他们中的每个人帮助受害者的可能性就越小。
在其他研究中,他们又发现人数也许并非关键。比如在一个实验中,他们让被试坐在屋里完成一份问卷。然后,被试会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白色的烟会从墙上一个小通风口一点点进入室内,不久以后,房间里充满了烟,导致被试几乎看不清问卷。此时,如果屋内只有一个被试,50的人会在两分钟内离开房间寻找实验者,报告建筑物内可能发生了火灾,6分钟内,75的被试都会离开。但是,如果屋内同时有3名被试,那么只有12的人会在两分钟内离开并报告,到6分钟时,只有38的人会报告。
观察到这一现象,社会心理学家又提出了另外一个理论—多元无知,即在突然的混乱或挑战面前,一个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所以他会本能地去观察他人的反应,结果这种茫然的观察行为,会被彼此解读为一切正常,因此没有人会采取有效的行动。
基于这些研究,社会心理学家提出了解决类似困境的方案:当事人要清晰表达,要有针对性地求助。
这真的是问题的解决方案吗?
如果你真的理解了前面我们一起探讨的信息,你就会发现,更有效的答案,并非心理学家们的结论。无论是皇后区惨案的旁观者,还是烟雾实验中的被试,他们所面临的问题都是一样的:无力关注并生活于现实,所以习惯性地进入思维评判的世界,结果让思维阻碍了行动。
比如皇后区惨案中的旁观者,“已经有人在制止罪恶了,我不需要再做些什么”,或者“肯定有人会报警的,我还是不要自讨没趣了”,或者“这么久了怎么警察还没来?没人报警吗?再等等看看,也许警察马上就来了”。
比如烟雾实验中的被试:“怎么了,是着火了吗?要不要报警?为什么他们一点都不惊慌?看样子我太紧张了。”或者:“赶紧填,填完就能离开这间冒烟的屋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