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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迈入近代(5)

腓力公爵在荷兰的市议事会和贵族院之间平衡各派的策略在15世纪40年代末宣告破灭,当时爆发了新一轮的吊钩派起义,领导者是不满的贵族。城镇是当时荷兰和泽兰行政体系的重要基础,但是贵族仍然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许多贵族强烈仇视现行的官职和任免权分配。与此同时,尽管荷兰城镇的显贵相互合作,但他们大多在行会和愤怒的工匠那里遭受挫败。1445年,公爵亲自来到荷兰省,这在1433年之后是头一次。此行的目的是恢复秩序,并改革该省的行政体系。公爵清除了市议事会中的吊钩派,再次禁止使用“鳕鱼派”和“吊钩派”的标签,并且改组了城镇议事会,以增加显贵的比例,因为他们是维持荷兰和泽兰稳定的主要力量。为了削减行会和民兵的影响力,公爵大幅度削减了市议事会的规模,例如哈勒姆的议事会成员从80人减至40人,这让议事会变得更容易操控,民众的代表也更少了。荷兰省多数市议事会这时只有40人或36人,更少的时候只有24人。各城市通常有4名市长。起初他们一直由选举人团选举,选举人来自行会和城镇的各区,基础广泛。但是这种民主因素很快就遭到压制,城市的主要官员——市长,开始由议事会自行选举。通过这种方式,在15世纪中期,荷兰与泽兰形成了政治和经济上的特权统治新贵,他们鲜明地区别于广大市民,一直统治着北尼德兰的城市生活,直至拿破仑时代。这符合勃艮第公爵的利益,作为施加恩宠的回报,新贵会为他维护稳定、执行法律和征收赋税;这也符合城市新贵的利益,他们因此掌握权力,此外,他们需要公爵保护和捍卫他们的特权地位。

腓力公爵在缔造他的国家,在重组荷兰与泽兰时,一直听取一个大贵族小圈子的建议。这些贵族的领地和势力主要在南部,其中最为显赫的是拿骚伯爵约翰四世,其家族是德意志的小诸侯。1403年,拿骚的恩格尔布雷希特一世迎娶尼德兰最富有的女继承人之一让娜·范波拉内,拿骚家族就此挤入勃艮第邦国高阶贵族的前列。拿骚家族在尼德兰的核心领地位于布拉班特北部,家族成员居住在布雷达镇的城堡里。其他主要权贵来自瓦隆的克罗伊家族、拉兰家族、拉努瓦家族以及埃赫蒙德家族。埃赫蒙德家族起源于荷兰,在荷兰北部拥有领地,但通过与瓦隆贵族及勃艮第宫廷的宠臣联姻,他们同时兼有南方贵族和北方贵族身份。

尽管几代勃艮第伯爵都不理会荷兰在波罗的海的事务,但对从前荷兰伯爵那里继承来的北尼德兰其他地区,他们绝对不会忘了主张其主权。为了扩大、整合新国家,历任公爵需要打压潜在的麻烦制造者,尤其是海尔德兰和弗里斯兰。于是,即便勃艮第人到来之后,勃艮第时代之前荷兰统治大河以北的氛围仍未衰退。因为善良的腓力及其继承者需要依靠荷兰的资源合并他们势力范围之外的北方地区,这是合逻辑的,甚至是不可避免的,毕竟佛兰德和布拉班特的人力和资金一如既往地被投向了南方和西方。

腓力公爵重申了荷兰对弗里斯兰的主张。15世纪50年代,公爵是有可能用武力将弗里斯兰和奥默兰并入勃艮第尼德兰的。同一时期,公爵将其势力扩张到了乌得勒支和海尔德兰。乌得勒支与往常一样陷在内部冲突中,1455年,这里还爆发了武装冲突。当时教会教士受到海尔德兰公爵的鼓励,选举了一名反勃艮第的候选人担任新采邑主教。他的兄长赖瑙德是布雷德罗德爵士,也是吊钩派领袖,在荷兰,这一派别历来是反勃艮第的主要团体。布雷德罗德家族的采邑主教拥有乌得勒支行会和利希滕贝格派的支持,乌得勒支贵族与荷兰的吊钩派结盟。他的兄长情况类似,其城镇菲亚嫩及城堡就坐落在荷兰与乌得勒支的交界处。腓力公爵迅速在荷兰招募了一支军队,用荷兰的钱,入侵乌得勒支。布雷德罗德家的采邑主教被驱逐,而公爵的私生子勃艮第的达维德顶替了采邑主教的位置,教宗也随即表示支持这一变动。荷兰的军队还进入采邑主教的另一块领地——上艾瑟尔镇压布雷德罗德家族的支持者,并在围城五周后攻下代芬特尔。

勃艮第邦国在公爵大胆的查理治下走向顶峰。查理是个严厉的威权统治者,有鲜明的君主制倾向,他抓住所有机会向尼德兰各省展示谁才是主宰以及他如何看待各省。查理的政策坦率明了:扩充军队、征服更多土地、推进行政机构中央集权化,并征收更多赋税。他的措施十分强硬,不得人心。1468年,公爵巡幸荷兰和泽兰,将新人安插到两省行政机构和各城镇的议事会中,以保证掌权的人都服从于他的意愿和财政要求。荷兰与泽兰共有的省高等法院第一次被置于中央的监管下。1473年,查理取得了在北部最引人瞩目的成就,他兼并了海尔德兰。当时,没有继承人的阿诺尔德公爵去世了。查理用武力夺取公国时,面对的是强大的反对派和严重分裂的当地贵族。

1477年1月,大胆的查理在南锡附近与瑞士作战时战死,这一轰动性消息瞬间改变了整个尼德兰的形势。此时,尼德兰的每个地方都已经积累了极深的怨恨,怨恨公爵的政策和措施,怨恨中央集权的进程,也怨恨权力和财富集中在公爵的主要支持者和官员之手。于是,公爵之死及其军队的失利让勃艮第邦国突然陷入了全面的危机中,人们奋起反抗公爵统治造成的集权化和盛行的腐败。查理的继承人——他的女儿勃艮第的玛丽,发现自己四面楚歌,既没有钱也没有军队,而法兰西国王的军队正在入侵她在法兰西边界的省份。

反抗勃艮第最高权威的主要力量来自南尼德兰,尤其是佛兰德,根特城挑的头。玛丽在父亲过世三周之后不得不让步,在佛兰德的压力下批准了1477年的《大特许状》。特许状赋予勃艮第尼德兰总三级会议在其认为恰当的任何时候自主集会的权利。同时,特许状还大幅度削除了统治者在未经各省同意的情况下征税、召集军队的权力。从本质上说,1477年的反叛与后来针对西班牙的大起义有确切的“亲缘”关系。与后一场起义类似,1477年的反叛中,一方面是各省通过总三级会议联合的整体行动和意图,另一方面是个别省的特殊主义,两者之间明显存在矛盾。佛兰德在代表共同事业领头时,也追求强化本省自治,而在佛兰德内部,它还要求加强主要成员,尤其是两大城市根特和布鲁日的优势地位。与此同时,荷兰与泽兰并未表现出与佛兰德合作的意愿,它们只是略微参与了和《大特许状》相关的事宜。事实上,荷兰在1477年反抗勃艮第统治的同时,也反对佛兰德和布拉班特。在削减勃艮第统治者权威方面,荷兰、泽兰与佛兰德要求一致,但荷兰和泽兰对特许状不感兴趣,因为特许状加强了总三级会议在南部的作用及佛兰德的领导地位。荷兰与泽兰想要的是针对它们自己的独特的特许状。1477年3月,玛丽答应颁布另一份针对荷兰与泽兰的《大特许状》,其主要条款之一就是不准“陌生人”占据荷兰、泽兰的行政和司法机构职位,而“陌生人”主要就是指佛兰德人和布拉班特人。担任荷兰、泽兰执政14年之久的佛兰德贵族洛德韦克·范赫鲁瑟斯被替换为泽兰人沃尔弗特·范博尔塞伦。值得注意的是,1477年荷兰对勃艮第统治的反抗也伴有语言特殊主义,荷兰和泽兰的三级会议坚持中央行政机构只使用荷兰语,而不用勃艮第人和随后的哈布斯堡人使用的法语。

哈布斯堡尼德兰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