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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迈入近代(6)

勃艮第的玛丽嫁给了哈布斯堡的马克西米利安,后者从一开始就力图收回1477年被迫对总三级会议和各省做出的宪法上的让步,当然也包括对荷兰与泽兰的让步。在这项事业上,他得到了大权贵的支持,在哈布斯堡的统治下,这些人依旧在低地国家的政府中扮演重要角色,就像勃艮第时期一样。1482年玛丽去世后,他们支持马克西米利安代表二人之子、哈布斯堡的腓力一世摄政,以对抗佛兰德。他们还支持马克西米利安的另一政策——强硬对抗法兰西,这同样违背佛兰德的意愿。1486年,马克西米利安暂时返回奥地利,他将哈布斯堡尼德兰政府交给了他信任的军事指挥官萨克森的阿尔布雷希特和一个国务委员会。委员会由大权贵组成,他们出了名的忠于勃艮第邦国和现在的哈布斯堡。这些人之中有主要的瓦隆贵族,以及拿骚的恩格尔布雷希特二世,即拿骚家族在尼德兰的首领。

马克西米利安回来后,在法兰西国王查理八世手上遭遇了失败。第二年,即1487年,佛兰德又掀起大规模叛乱。新一轮的反叛行动由根特策动,得到了布鲁日行会的支持,他们的叛乱将马克西米利安本人困在了布鲁日。然而即便是在佛兰德内部,反叛运动的方向依然难以统一,根特和布鲁日这两大城市都不愿意屈服于对方的领导。与布鲁日不同,根特毫不犹豫地与法兰西结成正式联盟,允许一支法兰西军队入境。

马克西米利安的父亲、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三世派德意志军队前去严惩根特和布鲁日。这项举措在最开始只是扩大了叛乱,这不仅激怒了布拉班特,还激怒了佛兰德反叛者在荷兰的盟友吊钩派。在荷兰,吊钩派反叛者夺取了鹿特丹、武尔登和海特勒伊登贝赫。然而到1489年,尼德兰反抗哈布斯堡的叛乱开始衰退。事实证明,法兰西提供帮助时三心二意,力量也不充足。

佛兰德和布拉班特的主要城镇之间只达成了极有限的合作。马克西米利安的重要支持者之一是埃赫蒙德伯爵扬,他在1484—1515年这30多年的时间里担任荷兰与泽兰的执政。1489年6月,扬断绝鹿特丹的食物,迫使其投降。不过,反叛拖延了三年多,根特最终在1492年7月才向萨克森的阿尔布雷希特投降。10月,斯勒伊斯投降,所有叛乱基本结束,不过海尔德兰除外。1491年,马克西米利安的对手、另一个觊觎公国的人卡雷尔·范埃赫蒙德——他以卡雷尔·范海尔德之名为人所知——领导了一场反哈布斯堡叛乱。叛乱得到法兰西人支持,并且取得了成功。海尔德兰的城镇和低级贵族团结在卡雷尔“公爵”身后。马克西米利安暴怒,但因为“双手”被其他难题困住,他只能威胁他们“公国将付出完全毁灭的代价”。后来,马克西米利安的儿子腓力一世在1504年发动了全面入侵海尔德兰的行动,但并没能将公国纳入哈布斯堡的统治下。

1477—1492年的起义和席卷哈布斯堡尼德兰的政治危机,势必让人想将它与另一场更著名的起义相比较,即腓力二世时期低地国家反抗哈布斯堡统治的运动。两者存在一些明显的相似之处。两场大起义,哈布斯堡统治者都陷在与法兰西的竞争中,追求一种泛欧洲的政策。他们利用外国军队,对尼德兰采取专制手段,增加财政压力,因此也面临着来自城镇和贵族群体的普遍反抗。两次大起义,征收重税、所谓的侵犯特权、利用外国军队和官僚体系集权化都是主要诱因。同时,两次大起义的重点都是抑制哈布斯堡统治者的权力,迫使他们承认那些为加强尼德兰总三级会议及各省三级会议职权而设计的宪法限制条款。两次运动中都有一些群体渴望彻底脱离哈布斯堡的统治。

不过,它们之间也有明显差异。毫无疑问,正是这些差异解释了为什么1477—1492年的起义失败了,而此后在哈布斯堡实力增强的情况下,1572—1590年的起义却在先前失手的地方部分地成功了。二者之间有四个重大区别。第一,15世纪晚期的起义并不存在宗教改革的因素,而在16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斗争中,比起其他因素更重要的很可能正是宗教改革坚定了起义者的态度,让他们拒绝妥协。第二,1477—1492年的起义,起义一方并没有统一的政治领导,佛兰德和布拉班特内部都缺乏团结,组成它们的城市和区域常常为相互冲突的目标奋战。相比之下,在后一次起义中,荷兰因为特殊的历史环境在1572—1576年及1584年之后得以实行——通常是强加——更为统一的领导。第三,1477—1492年的起义,权贵坚定地站在哈布斯堡身后。即便是在海尔德兰,爵位贵族也不会像卡雷尔公爵一样接受城镇与低级贵族的帮助。相比之下,1572年一些高级贵族加入了反抗哈布斯堡统治者的运动。第四,在前一次起义中,统治者马克西米利安积极参与斗争,从一开始就决心撤销1477年让渡给总三级会议和各省的特权与权力。而后一次起义中,哈布斯堡统治者、马克西米利安的曾孙腓力二世居住在遥远的地方,而且时不时地倾向于给其他事务更高的优先权。

阻碍佛兰德和布拉班特这两个南部主要省份各自三级会议实现政治协调的因素应该受到重视。因为,相比其他因素,正是这些障碍让大河以南的各省难以甚至几乎无法在1477年建立宪政体制。作为哈布斯堡尼德兰最富庶、人口最多的省份,佛兰德事实上包括三个分裂的实体,三大主要城市根特、布鲁日和伊珀尔领导着各自的区域,它们在其中行使的霸权从未受到挑战,也不可能受到挑战,由此形成了三个基本独立的政治和行政区块。在佛兰德和布拉班特的三级会议中,城镇都占主导地位。然而,随着勃艮第尼德兰及之后哈布斯堡尼德兰的兴起,贵族的权力得到了恢复,大修道院的权力也在相对较小的程度上得到复兴。这种情况在布拉班特尤为明显,那里的贵族和教士在三级会议中有充分的影响力,偶尔他们合作起来,甚至能够抵抗四大“领头城镇”安特卫普、布鲁塞尔、鲁汶和斯海尔托亨博斯的势力。结果就是,布拉班特三级会议运转困难,几乎一直陷在僵局之中。于是,各区及各市的特殊主义渗透到南尼德兰的政治、习俗、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各省的特殊主义则相形见绌。即便1477年的《大特许状》在实践中很快失效,但它确实发展出了一套政治神话,描绘了事情应当怎样发展,并在整个16世纪深远地影响着反对哈布斯堡统治者的话语和愿望,南尼德兰的情况尤其如此。

哈布斯堡统治者只能依靠高级贵族去压制各区和各省的特殊主义。于是,马克西米利安像他的勃艮第前辈一样兢兢业业地栽培权贵。他只能这样。因为在15世纪,不仅贵族填满了国家重要官员和执政的位子,他们的亲属和受他们庇护的低级贵族也占据了乡村的大多数司法和行政职位,还担任各城镇治安官斯豪特,负责维持秩序、维护治安。此外,主要贵族还指挥着统治者的军队,教会的高级教士中也有许多是贵族亲属。15世纪,除了与最有权势、最富有的贵族合作,统治者并没有其他建设国家的办法。直到稍后的16世纪,随着人文主义的兴起,大学培养了足够多的官僚、法学家和公职人员,统治者才得以主要依赖这类社会成员填充其管理机构。特别是在查理五世统治期间,哈布斯堡尼德兰在变得日益有序且高效的同时,逐渐不再任命勃艮第人和马克西米利安主要支持者的儿孙。

1493年8月,马克西米利安受召返回奥地利,以继承父亲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位子。当月召集的总三级会议确定了马克西米利安在低地国家的继承人。他15岁的儿子腓力被宣告为哈布斯堡尼德兰的统治者。与此同时,总三级会议宣告玛丽1477年授予的特权无效,马克西米利安彻底废除这些特权的目标实现了。哈布斯堡的腓力在就职典礼上宣誓,只支持此前善良的腓力和大胆的查理承诺的权利和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