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1650—1700年:智识生活(8)
反索齐尼运动中的一个关键事件是弗里斯兰人弗克·弗洛里斯的案件。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证明了未必是公开的索齐尼主义者或反三位一体说者才会遭受压迫。弗洛里斯是个开明的再洗礼派讲道者,就职业来说是个铁匠。他在赫劳创立了追随者团体,或者说“学会”。赫劳的归正会讲道者指控他是“索齐尼主义者”。一开始这没引起什么反应,然而在1687年,弗洛里斯在吕伐登出版了著作《捍卫上帝的价值》,以回应他的敌手在印刷品中对“索齐尼主义异端这一恶疾”的整体攻击和对他本人的个别攻击。弗里斯兰宗教会议以此书为证据,谴责弗洛里斯是“索齐尼主义者”。代理三级会议查禁该书,下令焚毁全部副本,禁止弗洛里斯布道。他还被短暂监禁于吕伐登,随后被驱逐出该省。在这之后,他前往荷兰省,在赞地区重新开始传教。北荷兰省宗教会议立刻向肯嫩默兰的巴尔尤夫投诉,后者随即开始调查。在哈勒纳斯·亚伯拉罕斯的帮助下,弗洛里斯向威廉三世求助。当时,威廉三世正在海勒富特斯勒斯筹备入侵英格兰的大型舰队。而此时,威廉三世恰好特别希望强调自己宽容主义的原则,于是下令暂停审查进程。
到17世纪90年代初,宗教会议再次施压,巴尔尤夫于是于1692年禁止弗洛里斯传教。而后,弗洛里斯又再次开始布道,这件事情不了了之。他在赫劳的教团则多次因为“索齐尼主义”而被调查。
17世纪下半叶,联省出于两个主要原因而查禁非政治、非色情类书籍:一是反三位一体说,二是“无神论”的哲学思潮。对索齐尼主义和反三位一体说的正式查禁开始于17世纪50年代,随后延续了数十年。这成了思想和神学审查的核心,即便在阿姆斯特丹也是如此。1669年,荷兰省高等法院向阿姆斯特丹斯霍特投诉,“波兰兄弟会丛书”各卷几乎在该城畅通无阻地流通,这有违1653年法令。于是,高等法院命令斯霍特突袭书店,以抄没相关书籍、惩处违法书商。阿姆斯特丹市长认为必须遵从指令,至少表面上要如此。然而,实际的执行有所减缓,因为阿明尼乌派摄政官提前警示书商们,搜查行动即将开始。
相比当时欧洲的其他社会,荷兰共和国无疑更自由,也给予了更多的教会和宗教宽容,允许不同信仰者出版自己的书籍,宽容对《圣经》的竞争性解释。然而,共和国依然坚持全面的审查制度,给特定教派和哲学观点的表达制造了真实存在且强劲的障碍。1678年,乌得勒支城在重申该省三级会议和该城议事会曾于1655年发布的法案时,议事会解释说审查政策的目的是要查禁所有“索齐尼主义、阿里乌斯派的,以及亵渎神明和全然有害的书籍,尤其是‘波兰兄弟会丛书’、霍布斯的《利维坦》、迈耶的《圣经哲学解释》、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及其《遗著集》”。
激进笛卡儿主义者与斯宾诺莎主义者
笛卡儿原则和科齐乌斯主义共同催生了17世纪下半叶荷兰共和国在哲学、神学和科学领域的自由思想大潮。它在神学方面灵活有弹性,宽容哲学创新,渴望细致阐释笛卡儿的机械论世界观。在大学、城镇议事会和公共教会内外,这股思想和科学领域的宽广自由潮流即便算不上势不可当,也可以说是汹涌澎湃。尽管如此,它同样也认同某些界定严苛的边界,边界之外是哲学家、神学家、科学家和诗人都不得踏足的。主要的禁区包括:基督的神性、三位一体说、原罪论、灵魂不朽和《圣经》作者身份的神圣性。这些边界得到省政府、公共教会和大学的支持,也得到科齐乌斯、海达纳斯和勒尔,以及富修斯及其派别的认可。
由此,又鉴于笛卡儿原则可以跨越这些边界的方式运用,荷兰环境中出现了温和与激进笛卡儿主义的根本对立。温和笛卡儿主义者和笛卡儿—科齐乌斯主义者不仅坚持这样的区分,而且声称越界之人根本无权自称“笛卡儿主义者”。然而到了17世纪60年代,激进笛卡儿主义思想虽然遭到富修斯派和笛卡儿—科齐乌斯主义者的反对,却依然成了荷兰文化和思想舞台的中心特征。
胆敢越界的思想家进入了危险地带。追随兰塞洛特·范布雷德罗德进入禁区的人中,资历最深、最有能力的是弗朗西斯库斯·范登恩登、洛德韦克·迈耶、阿德里安·柯巴赫和最重要的斯宾诺莎。斯宾诺莎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葡系犹太人共同体。1656年7月,他因为“哲学地”对待上帝、质疑《圣经》和拉比权威,而被逐出犹太会堂。不过几周之后,荷兰省三级会议就颁布了将哲学隔离出神学的法令。被驱逐出犹太会堂后,斯宾诺莎混入学会派圈子。他首先是在阿姆斯特丹,而后又到了莱顿附近的莱茵斯堡。布雷德罗德事件期间,斯宾诺莎写下了《简论上帝、人及其心灵健康》,这本书到1662年仍在修改。在这本书中,斯宾诺莎就已从完全不同于传统犹太教和基督教的角度,来定义上帝和世界,排除了神对人类事务的介入以及撒旦和魔鬼的存在。
看到阿姆斯特丹和鹿特丹正采取行动打击自己的学会派伙伴,斯宾诺莎已经很清楚假如自己的论集出版会招致什么样的后果。他告诉身在伦敦的通信者亨利·奥尔登堡:“我不把上帝分离出自然”,这正如“我知道的所有人所做的一样”; 然而,“我并没有任何具体的出版计划,这自然是因为担心我们这个时代的神学家可能会感到被冒犯,进而带着他们惯常的敌意攻击我,而我厌恶争执”。奥尔登堡劝斯宾诺莎不要担心“触怒我们时代的侏儒”,反而应依靠荷兰共和国以之闻名的自由。不过,斯宾诺莎比奥尔登堡更了解共和国,因此最后依旧没出版他的作品。直到19世纪中叶,他的作品才最终以印刷品面世。
斯宾诺莎是强有力的思想家,他对周围的人产生了深刻影响。1662—1663年,他成功地在阿姆斯特丹和莱茵斯堡组建起支持者团体。他们致力于阅读和讨论斯宾诺莎的手稿。用一位成员西蒙·德弗里斯的话说,他们已经准备好了“捍卫真理……抵抗那些迷信的教徒,对抗全世界的攻击” 。斯宾诺莎绝不是那种不关心世界、满足于将观点保密的隐士哲学家。相反,他是意志坚决且伟大的哲学家,并有建立声名的雄心;他也是个现实主义者,一直审视着周围的荷兰政治、神学和哲学景象。在写作和出版方面,他的总策略是适应荷兰当下的环境。
斯宾诺莎厌恶争论,明白自己必须谨慎前行,以避免威胁到他哲学思考所需的宁静,也避免遭到攻击、诽谤和打压。但他的目标是实现可与笛卡儿媲美的影响,将社会中思想和科学的方方面面改革一新。显然,要在荷兰思想竞技场中心获得优势地位,最好也是最安全的办法就是暂时掩饰自己的哲学,并作为主流笛卡儿主义者出现在公众面前。斯宾诺莎希望以此方式获得认可,并赢得身居高位的朋友,也就是那些致力于保卫笛卡儿哲学免遭富修斯派迫害的摄政官和学者们的支持。他向奥尔登堡解释道:“或许能说服我国一些身居高位的人去读我承认出自我手的其他作品,这样他们便会确保我能在没有被打扰的危险情况下出版作品。” 如果这一方法顺利,斯宾诺莎就打算尽快出版自己的哲学作品;如果不顺利,他则打算“保持沉默,而不是违逆国家的意愿,将我的观念强加给世人,引来他们的敌视”。与此同时,他稳步地推进着自己重要的哲学作品《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