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自由的基因

少数精英在现代国家建立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很少有人能超越个人的眼前功利,对国家和民族有深思远虑。很多新兴国家都不免沦为个别强人的私人玩具。哈耶克曾经颇为自得地说:“美国人好运独得,他们的领袖人物当中,有一批对政治哲学深有研究的人。或许没有一个其他国家碰到过类似的情况。”

在韦伯眼中,本杰明·富兰克林简直就是“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的完美化身:他珍惜时间,珍视信用;他出身贫贱,一生简朴;他相信有13种美德可以赐予人一个完美的人生,分别是不喝酒、沉默、有条理、果断、节俭、勤奋、真诚、公正、温和、清洁、安宁、贞节和谦逊。富兰克林一直活到84岁,在自己的墓碑上,他只留下了自己的职业和名字——“印刷工富兰克林”。

法国经济学家杜尔哥曾经这样赞美富兰克林:“他从天上取得雷电,从暴君手里夺取权杖。”据说,富兰克林在巴黎观看热气球第一次飞上天时,有人问他:“这东西有什么用?”富兰克林反问道:“你说新出生的婴儿又有什么用?”这就是哲学的意义。

从富兰克林开始,尊重科学和技术就成为美国社会一个经久不衰的特征。在参加大陆会议的56位代表中,29人有大学学位。当美国人决定要成立一个新国家时,正是这群知识分子制定了当时的美国宪法。到1800年,这个新生国家已经拥有十几所大学,而同时期的英国只有两所大学。

美国发源于英国的殖民地“新英格兰”,这是由一群英国清教徒创建的,但美国并不是另一个英国。有一种说法认为,美国文明的基因是欧洲文明中的英国传统挪到北美荒野,在适应当地环境后结出的果实。换言之,它是一批已经高度成熟的人类,带着一套高度成熟的思想,有意识地去创建的一种他们意愿中的文明。若不是美洲大陆的发现,人类大概不可能有机会去创造这样一个年轻的文明。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国不是被发现的,而是被发明出来的。

美国的名字是发明的,美国的民主是发明的,美国的机器是发明的,美国的生活方式也是发明的。对美国人来说,想出一个创富的点子,造出一台节省劳力、削减成本、制造幸福的机器,是智力努力的目标。或者说,智力财富是所有一切财富的源泉。

从19世纪中叶开始,美国人表现出非凡的创新能力,这背后虽然有劳动力短缺的原因,但更主要是因为他们制定了出色的专利法律。1836年通过的《专利法案》要求,发明者必须在注册专利时列出该发明的详细步骤与描述,以便让其他发明者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进。一种创新一旦获得专利确认,便自动获得其主张的设定权益,并即刻获得市场价值,成为能够买卖的资产,这是当时美国独有的创新激励机制。同时,在美国申请专利很便宜。从19世纪60年代起,美国的专利数量开始直线上升,30年后更是达到每年2万个之多。正像林肯所说,专利法“给天才之火注入利益这一燃料”,“发明热”在美国非常主流,很多发明都会引发持续不断的改进,带来源源不断的新产品。

二战期间,欧洲人给美国贴上了诸如高效、先进技术、工业动力学、机器崇拜、流水线、流线型设计、标准化产品、商业精神、大规模消费、大众社会等标签。“美国没有人想做事,他们都是理想主义者,所有事都让机器去做。” 一位欧洲评论家说:“除美国人外,有谁发明过挤奶机、搅蛋机或擦皮靴、磨刀、削苹果和能做一百件事情的机器?而这些事情自远古以来,其他人一直是用十个指头做的。”

韦伯说过,资本主义的工业若无来自古老地区的大举移民运动,往往也就无法成立。作为英国前殖民地,美国一直是英国人的移民首选;1851——1890年,500万英国移民中,绝大多数选择了美国。

马克思也肯定了移民的作用:“正是欧洲移民,使北美能够进行大规模的农业生产,这种农业生产的竞争震撼着欧洲大小土地所有制的根基。此外,这种移民还使美国能够以巨大的力量和规模开发其丰富的工业资源,以至于很快就会摧毁西欧特别是英国迄今为止的工业垄断地位。这两种情况反过来对美国本身也起着革命作用。”

早期的美国,财富并没有被垄断在一个保守封闭的特权贵族阶级手里。每一个人,无论他来自哪里,都可以在这里碰碰运气。这是一个比当时世界上其他地方更开放和更优越的社会。

一个拥有一技之长的平民子弟,只要足够勤奋,就有机会跨越阶级间的巨大障碍,成为靠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的人。这是一个新国家留给老欧洲的典型形象。

马克·吐温在《亚瑟王朝里的美国人》中借主人公之口说:“我是个美国人……土得不能再土的美国佬——我很现实,或许你可以说我毫无情趣,换句话说,我不懂得什么是诗情画意。我的父亲是一名铁匠,我的叔叔是给马看病的兽医。我继承了他们的手艺,两种活儿我都会干,然后我去了那些伟大的兵工厂,开始学习真正的技术。能学的我都学了,我学会了所有东西的制作方法:手枪、加农炮、锅炉、引擎,任何能够节省劳动力的机械我都学了。只要有人想要的东西我都能造出来,如果还没有什么新式的方法能够很快地造出这种东西,我会自己想新的办法。”

1776年,当13个州宣布脱离英国独立时,所谓美国,只不过是一个偏居大西洋沿岸的农业小国。而到了19世纪中期,美国已经横跨整个北美大陆,人口也超过了英国。1800年时,纽约只有不到8万人;到1890年,却达到了250万。1890年,位于内陆地区的芝加哥人口也达到100万,而40年前尚不足3万。

新来者为美国工业提供了大量劳动力,促进了美国工业的启动,而后是飞速的跃进。当时的一位评论家充满激情地写道:

对于芝加哥来说,在所有中部州中,在所有北方城市中,交通和工业咆哮着,锯木厂嘶鸣着;工厂的浓烟染黑了天空,机器相互碰撞,火焰迸发;车轮转动,活塞推进气缸;齿轮紧挨着齿轮,传动带勾住巨大的鼓轮;转炉将熔铸钢铁的烟雾喷向浓烟密布的天空。这是一个王者的国度。

虽然工业革命最早发生在英国,但真正获益的,或许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美国。两次美英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美国的信心。虽然英国可以阻止新机器出口美国,但却不能阻止美国自身的发展。

1791年,担任美国财政部长的汉密尔顿提出,美国发展的关键在于激励国内制造业,“特别是与机器相关的新发明”。到19世纪中期,年轻的美国就已经迈进先进的工业国家之列。在生产领域,美国产品比英国产品更便宜,更具竞争力。

1813年,波士顿金融家弗朗西斯·卡博特·洛厄尔在波士顿附近的沃尔瑟姆开办了波士顿制造公司。洛厄尔曾在英国待过一段时间,亲眼见过曼彻斯特的棉纺工业。他回到美国后,聘请机械专家保罗·穆迪为他的工厂制造了许多机器,他还雇用了一位来自英国的新移民,从而得到了最新的织机技术。

洛厄尔将所有工序安排在一个大车间里,由一个中央动力源提供所有动力。棉花从车间这头送进去,织好的布匹就从车间另一头运出来。著名的“美国制造体系”就这样迈出了第一步。

美国以其无比的天然资源,无限的熟练劳动和不熟练劳动,以及发明和组织的天才,发展了世界上到目前为止设备最好、生产力最大的工业经济。在坚强的保护关税培植下,美国的金属、纺织、工具、服装、家具和其他制造业,在仅仅三十年内就从幼年成长到完全成熟,并且渡过了剧烈的竞争时期。在大托拉斯的有力控制下,其生产力超过了欧洲最先进的工业国。

美国之所以后来者居上,一是他们充分地学习和改进一切新技术,二是最大限度地扩大生产规模。

因为美国劳动力比英国更加短缺,这使美国在机械化方面步伐更大,走得更远。正如马歇尔所说,用机器制造机械,开辟了零件配换制度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