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及道家中之《老》学(2)
楚人精神
李耳为楚人。而《论语》中所记“隐者”之流,据《史记》亦多孔子在楚时所遇。盖楚人为新兴民族,本无较高文化,孟子所谓“南蛮舌之人,非先王之道”者也。孟子又谓:“陈良,楚产也,悦周公仲尼之道,北学于中国。北方之学者,未能或之先也。”可见楚人慕周之文化者,须至北方留学,方能得之。然楚人虽不沾周之文化之利益,亦不受周之文化之拘束,故其人多有极新之思想。《汉书·地理志》谓:“楚有江汉川泽山林之饶,民……食物常足。故啙窳偷生,而亡积聚。饮食还给,不忧冻饥,亦亡千金之家。信巫鬼,重淫祀。”然《离骚》中,屈原远游,驱使鬼神,其对于鬼神之态度,为诗的而非宗教的。至于《天问》一篇,则更对于一切人神之传说,皆加质问;对于宇宙之所以发生,日月之所以运行,亦提出问题。或者一般人过于“信巫鬼,重淫祀”,故激起有思想人之反动也。
所谓“隐者”之流,对于当时政治,皆持反对态度。而许行之徒,不但反对当时政治,且反对传统的政治社会制度。及后所谓道家者流,在周秦之际,乃一切传统的思想制度之反对者。而《老子》《庄子》二书,乃其二重要代表也。
道、德
古代所谓天,乃主宰之天。孔子因之,墨子提倡之。至孟子则所谓天,有时已为义理之天。所谓义理之天,常含有道德的唯心的意义,特非主持道德律之有人格的上帝耳。《老子》则直谓“天地不仁”,不但取消天之道德的意义,且取消其唯心的意义。古时所谓道,均谓人道,至《老子》乃予道以形上学的意义。以为天地万物之生,必有其所以生之总原理,此总原理名之曰道。故《韩非子·解老》云:
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物有理不可以相薄。……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不得不化,故无常操。
此谓各物皆有其所以生之理,而万物之所以生之总原理,即道也。
《老子》云: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又云:
大道氾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
道之作用,并非有意志的,只是自然如此。故曰: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即万物所以生之总原理,道之作用,亦即万物之作用。但万物所以能成万物,亦即由于道。故曰: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由此而言,道乃万物所以生之原理,与天地万物之为事物者不同。事物可名曰有;道非事物,只可谓为无。然道能生天地万物,故又可称为有。故道兼有无而言;无言其体,有言其用。故《老子》云: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二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此二者”,即有无也。有无同出于道,盖即道之两方面也。《老子》又云: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又云:
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庄子·天下篇》云:“建之以常无有,主之以太一。”常无常有,道之两方面也。太一当即“道生一”之一,“天地万物生于有”,“有”或即“太一”乎?二者,天地也。三者,阴气、阳气、和气也。《庄子·田子方篇》曰:“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即此意也。
谓道即是无。不过此“无”乃对于具体事物之“有”而言,非即是零。道乃天地万物所以生之总原理,岂可谓为等于零之“无”。
《老子》曰: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恍”“惚”言其非具体的事物之有;“有象”“有物”“有精”,言其非等于零之无。第十四章“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王弼注云:“欲言无耶,而物由以成;欲言有耶,而不见其形”,即此意。
道为天地万物之所以生之总原理,非具体的事物;故难以指具体的事物,或形容具体的事物之名,指之或形容之。盖凡名皆有限制及决定之力;谓此物为此,则即决定其是此而非彼。而道则“周行而不殆”,在此亦在彼,是此亦是彼也。故曰:
道常无名。
又曰:
道隐无名。
“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故无常操”,本不可以名名之,“字之曰道”,亦强字之而已。
道为天地万物所以生之总原理,德为一物所以生之原理,即《韩非子》所谓“万物各异理”之理也。《老子》曰: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
又曰: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管子·心术上》云:“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生得以职道之精。故德者,得也,其谓所得以然也。以无为之谓道,舍之之谓德。故道之与德无间,故言之者无别也。”“德者道之舍。”舍当是舍寓之意,言德乃道之寓于物者。换言之,德即物之所得于道,而以成其物者。此解说道与德之关系,其言甚精。《老子》所云“道生之,德畜之”,其意中道与德之关系,似亦如此,特未能以极清楚确定的话说出耳。“物形之,势成之”者,吕吉甫云:“及其为物,则特形之而已。……已有形矣,则裸者不得不裸;鳞介羽毛者,不得不鳞介羽毛;以至于幼壮老死,不得不幼壮老死;皆其势之必然也。”
形之者,即物之具体化也。物固势之所成,即道德之作用,亦是自然的。故曰:“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